長春市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2022-03-03 02:48:29 字數 5276 閱讀 2315

1樓:長春市人民**辦公廳

遷出登記

第一條 申請辦理省外遷出登記的,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憑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以下簡稱《準遷證》)辦理遷出登記,簽發《戶口遷移證》。

第二條 被省外院校錄取的大學生擬遷移戶口的,公安派出所憑《新生錄取通知書》為其辦理遷出登記,簽發《戶口遷移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戶口在原籍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無需落戶地公安機關開具《準遷證》,公安派出所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以下簡稱《畢業證》)即可為其辦理遷出登記,簽發《戶口遷移證》。

第三條 對畢業離校時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其戶口可在原就讀高等學校的集體戶口中保留兩年,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委託學校通知本人將戶口遷回原籍。

遷入登記

第一條 投靠親屬落戶的,憑下列手續到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簽發《準遷證》:

(一)夫妻投靠戶口遷入的,憑結婚證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為法定結婚年齡以下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憑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單位、社群(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具備獨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贍養老人能力,憑檔案中記載或《出生醫學證明》中能確認家庭成員關係的相關材料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單位、社群(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辦理申請落戶手續;

(四)孤寡老人、父母雙亡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或無勞動能力的人投靠親屬的,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到近親屬或共同居住的贍養人、撫養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條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戶口遷入的,由房屋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直接受理。憑《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辦理準遷手續。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處的,在辦理整戶遷移時,需提供結婚證。

貸款購房無法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經核實可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貸款證明申請辦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權證、軍產房屋使用證、已實際履行的購買房屋合同、回遷房屋分配證的,憑相關繳費6個月以上的票據(水、電、煤氣、供暖、有線電視、固定**等三種以上)辦理準遷手續。

租住房屋符合當地落戶條件的,憑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第三條 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入,由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

(一)已落實就業單位的,憑《畢業證》、《報到證》辦理落戶手續;

(二)畢業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憑《畢業證》辦理落戶手續;對回原籍落戶、但因父母戶口遷移等原因不在原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落戶的,畢業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依據人口資訊系統登記的父母戶籍地實際地址,更改《戶口遷移證》上的「遷往地址」。

(三)往屆畢業生申請落戶的,憑《畢業證》、「三險證明」(6個月以上的「三險」繳費證明)到就業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四條 幹部、職工調動戶口遷入,憑省、市(州)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五條 錄(聘)用公務員戶口遷入,憑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或《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六條 引進人才戶口遷入的,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直接受理。

(一)異地引進的人才,人事**單位(指與市、縣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合同書》的單位)接收的各類人才,憑相關證書、單位證明辦理準遷手續;

(二)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申請落戶的,憑職稱證明辦理準遷手續。

第七條 個體工商戶年納稅一萬元以上,私營企業者年納稅兩萬元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可憑營業執照、稅務收據原件到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本人、配偶及子女(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無穩定工作、無獨立生存能力)的落戶手續。

第八條 市外遷入人員,由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憑《準遷證》、《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辦理遷入手續。

第九條 在為投靠、購房、工作調動、公務員錄取人員辦理準遷手續時,跨省遷移的,需提交居民戶口簿。

第十條 遷移證件超過30日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應由原簽發機關收回超過有效期限的《戶口遷移證》,換髮新的戶口遷移證件。因人口統計等特殊原因致遷移證件過期的,如遷移證有效期未超過30日的,可持原遷移證落戶;遷移證有效期超過30日的,需更換新的戶口遷移證件後再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一條 遷往省外戶口遷移證件遺失的,原簽發地公安派出所需出具未落戶證明。

2樓:

戶口遷移要哪些材料?

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3樓:

戶口遷移要哪些材料?

4樓:**答疑小達人

回答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在遷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產證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證等,能證明有合法住所的證件。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幹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影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3、引進人才

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影印件。

4、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夫妻投靠入戶,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近親屬投靠

5、高校畢業生

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戶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戶口掛靠中心;

或者學生可以要求將戶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戶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二、戶口不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一般是這些基本要求,不過那個地方的政策和要求都有不同,建議去當地的**瞭解當地所需要遷移所需要的條件,這樣對於您來說更加方便

更多11條

5樓:困難解決局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怎樣辦理戶口遷移?

長春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那些手續,證件?

6樓:長春市人民**辦公廳

遷出登記

第一條 申請辦理省外遷出登記的,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憑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以下簡稱《準遷證》)辦理遷出登記,簽發《戶口遷移證》。

第二條 被省外院校錄取的大學生擬遷移戶口的,公安派出所憑《新生錄取通知書》為其辦理遷出登記,簽發《戶口遷移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戶口在原籍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無需落戶地公安機關開具《準遷證》,公安派出所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以下簡稱《畢業證》)即可為其辦理遷出登記,簽發《戶口遷移證》。

第三條 對畢業離校時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其戶口可在原就讀高等學校的集體戶口中保留兩年,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委託學校通知本人將戶口遷回原籍。

遷入登記

第一條 投靠親屬落戶的,憑下列手續到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簽發《準遷證》:

(一)夫妻投靠戶口遷入的,憑結婚證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為法定結婚年齡以下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憑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單位、社群(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具備獨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贍養老人能力,憑檔案中記載或《出生醫學證明》中能確認家庭成員關係的相關材料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單位、社群(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辦理申請落戶手續;

(四)孤寡老人、父母雙亡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或無勞動能力的人投靠親屬的,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到近親屬或共同居住的贍養人、撫養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條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戶口遷入的,由房屋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直接受理。憑《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辦理準遷手續。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處的,在辦理整戶遷移時,需提供結婚證。

貸款購房無法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經核實可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貸款證明申請辦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權證、軍產房屋使用證、已實際履行的購買房屋合同、回遷房屋分配證的,憑相關繳費6個月以上的票據(水、電、煤氣、供暖、有線電視、固定**等三種以上)辦理準遷手續。

租住房屋符合當地落戶條件的,憑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第三條 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入,由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

(一)已落實就業單位的,憑《畢業證》、《報到證》辦理落戶手續;

(二)畢業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憑《畢業證》辦理落戶手續;對回原籍落戶、但因父母戶口遷移等原因不在原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落戶的,畢業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依據人口資訊系統登記的父母戶籍地實際地址,更改《戶口遷移證》上的「遷往地址」。

(三)往屆畢業生申請落戶的,憑《畢業證》、「三險證明」(6個月以上的「三險」繳費證明)到就業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四條 幹部、職工調動戶口遷入,憑省、市(州)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五條 錄(聘)用公務員戶口遷入,憑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或《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六條 引進人才戶口遷入的,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直接受理。

(一)異地引進的人才,人事**單位(指與市、縣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合同書》的單位)接收的各類人才,憑相關證書、單位證明辦理準遷手續;

(二)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申請落戶的,憑職稱證明辦理準遷手續。

第七條 個體工商戶年納稅一萬元以上,私營企業者年納稅兩萬元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可憑營業執照、稅務收據原件到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本人、配偶及子女(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無穩定工作、無獨立生存能力)的落戶手續。

第八條 市外遷入人員,由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憑《準遷證》、《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辦理遷入手續。

第九條 在為投靠、購房、工作調動、公務員錄取人員辦理準遷手續時,跨省遷移的,需提交居民戶口簿。

第十條 遷移證件超過30日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應由原簽發機關收回超過有效期限的《戶口遷移證》,換髮新的戶口遷移證件。因人口統計等特殊原因致遷移證件過期的,如遷移證有效期未超過30日的,可持原遷移證落戶;遷移證有效期超過30日的,需更換新的戶口遷移證件後再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一條 遷往省外戶口遷移證件遺失的,原簽發地公安派出所需出具未落戶證明。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遷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遷移申報材料 遷移戶口申請 接收單位證明 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 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留存影印件 房產證原件 留存影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 土地使用證 土地 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購買成套商...

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條件與,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條件與資料。

一般來說個人申請 遷出地的準遷證 遷入地的準遷證 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 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 遷入登記。辦...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戶口遷移需要哪些手續

一 遷戶口都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遷戶口需要的手續因遷移事由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主要包括 在職證明 遷移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申請遷入戶口地的入戶申請表 個人養老保險實繳資訊單,列印年限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樣 房產證明單,房管局列印 學歷證書 房產證 檔案機構開具檔案存檔證明 申請遷入公安機關遷戶聯絡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