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條件叫離職只賠償了月的基本工資說未滿一年

2022-03-30 01:15:05 字數 5624 閱讀 7357

1樓:錢晨成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所在(解除勞動關係前)用人單位無條件和您解除勞動關係(叫您離職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是需要承擔雙倍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您的工作時間未滿1年,超過6個月的,按照一年計算補償一個月(雙倍則為二個月)。

對於公司賠償的行為不服的,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足經濟賠償金。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參考:《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簡簡單單

1、公司無條件叫離職 只賠償了一個月的基本工資 說未滿一年,用人單位這樣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單方面無理由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合同兩年,未做滿1年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公司有權扣一個月基本工資嗎

3樓:

「如試用期結束未滿一年乙方要求解除合同,需賠償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這條合同約定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是無效的,單位無權扣除你一個月工資。

你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發一個月工資,並且補繳所欠的社保。

工作六個多月,公司裁員,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只賠償了一個月工資合理嗎?是否要另外賠償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經濟性裁員,只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六個月,適逢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進行經濟性裁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規定,只是需要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工作六個月,支付一個月工資即可。、

所謂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採用支付一個月工資代替的情形,用人單位按第四十一條規定經濟性裁員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樓:

你的試用期是幾個月?在試用期內嗎?

工作到1月27滿一年,公司突然提出讓我離職,補償一個月工資,我提出沒有提前通知應該補償兩個月,然後 10

6樓:影之路飛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公積金)可以不繳納。

一、公司解除合同補償

有無補償金和多少補償金與自辭、被辭沒有直接關係,關鍵問題要看原因。

1、自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1種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被辭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沒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作為代通金。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

在勞動者沒有過失的情況下無理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2倍的經濟補償金。

因公司業務終止,和公司談離職賠償(尚未辦離職手續)但是公司在談離職賠償的當天說延後一個月終止合法嗎

7樓:王元頁

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包括津貼、補貼都計算在內

時間從你入職到最後離職時為止,就是到延期那個月離職時《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給我調崗,我不願意去,不去就讓主動離職,只賠一個月工資,我工作十年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得具體分析了,如果你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具體約定工作地點和指定部門崗位,那麼公司是有權進行調崗的,這種情況下你去申請仲裁可能勝算也不大。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指定崗位和待遇,公司就不能隨意要求你調崗,這種情況下申請仲裁的勝算就比較大,不做了至少可以要求10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9樓:生財財精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的公司對你不夠友好。

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了這麼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讓你調崗位,很明顯,有意為主。

我覺得如果你不願意調崗,還是離職吧。

10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如果調崗長期下去的話,你都不願意,那就不如直接離職,就算只賠一個月的工資,那也應該是離職的,否則你後邊多長時間都是不高興的心情不唱

11樓:庠序教孝悌義

如果公司根據相應的調崗你是可以服從也可以拒絕如果你不主動離職的話他也不會開除你的就這樣賴著也行

12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那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訴。你幹了10年,至少賠你10個月的工資。

13樓:亨特李李

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保障局申請仲裁,****等,這些都是手段。

14樓:

你只是一個打工的人,只能服從安排,你不聽安排,最後只能走人。社會在改變,很多崗位也在改變,這個你需要自己去適應。

15樓:

現在的公司大多是私營企業,霸王條款很多。公司給你調崗,是因為沒有這個崗位,如果真的是沒有這個崗位,那麼你應該服從公司安排,畢竟已經工作了十年了。如果真的要索賠,你一般打不贏這場官司,他們理由很高,不會讓你得到便宜。

16樓:唯惟

首先要看你調動的崗位和地點,和你的勞動合同有沒有簽署工作地點的約定1、崗位、地點沒有合同約定。你拒不到崗,公司是可以處分的,並且到時按照制度處分你很難拿到賠償金

2、崗位、地點有合同約定,這種你可以拒絕,可以提出賠償。一般是賠償n+1(n是年限)的稅前月薪。如果是無固定合同是賠償2n+1

3、如果已經不想在公司做了,可以跟hr進行友好協商,你不主動離職,協商解除合同,進行賠償。但是前提你沒有任何工作失誤,一切都是公司單方面的意願,協商到好結果的可能性才比較大。

4、最後,十年工作情誼,願能夠友好協商,祝好。

17樓:

公司這樣做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這樣能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8樓:沙漠

一般這樣問題,最好先去勞動仲裁告公司,肯定是違法勞動法規定的。不滿意就直接去法院起訴,肯定贏。

19樓:嗅花的影子

不聽他們的,十年就是長期合同了,沒有規定調崗必須同意,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告他們

20樓:紅達安裝

應該按照公司與你簽訂的勞務合同約定的條款來處理這個事情,如果工作需要,你應該服從領導的安排;如果你不願意做新的工作,就應該選擇離職。如果合同約定的條款你應該從事某項技術工作,你可持合同申請勞動仲裁!供參考。

21樓:來自卯洞妙語連珠的綠蘿

你可以去當地找勞動仲裁部門幫忙處理,如果不行的話你就直接走法律程式起訴這個公司,要求他們賠償你的損失和補償。

22樓:公孫雨兒

公司給你調崗,

你不願意去,

不去就讓主動離職,

只賠一個月工資,

你工作十年了,

覺得對方不講情面,

但是工作,

只要不犯法,

本身就是無條件服從啊。

日本為神馬無條件投降,日本無條件投降是什麼時候?

扛不住了,在打就滅國了,還有就是國內給軍國主要分子的壓力,天皇就妥協了 二戰中,日本軍國主義面對多國的嚴厲打擊,並沒有妥協的意思,只是迫於國內人民的厭戰情緒高漲,不得不宣稱無條件投降。美國原子彈十中國人民的8年艱苦抗戰 不然等滅國麼?其實美國只是考慮到戰後日本的作用,加上日本是島國 不擔心蘇聯衝上了...

阿里巴巴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阿里巴巴可以無bai 條件退貨,但du需要商家開通支zhi 持後才可以無條件退dao貨。阿里巴巴是內一個採購批容發平臺,批發與零售確實會存在一定差異。考慮到這個點,且由於交易行為在於買 賣雙方,平臺無法干預,為了更能保障買家的權益,阿里巴巴開放了 7天無理由退貨 由賣家自由選擇。當賣家釋出資訊的時候...

無條件對喜歡的人付出,她也會對我好嗎

不一定會對你好,首先你要確定的是他是否喜歡你,我覺得只有兩情相悅才會相互付出,如果是你被動的愛,你一直在被動的追求,而他並不喜歡你,那你的付出其實沒有意義,如果希望靠感動,讓人跟著你或者希望靠感動讓人愛上你,我覺得這不現實,兩個人之間的喜歡和愛是相互吸引的,是有共同的愛好或者是有共同話題的,不是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