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能要求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嗎,員工離職三年後回來要公司開具之前的離職證明,可以拒絕嗎

2021-08-02 19:22:36 字數 2355 閱讀 2289

1樓:閉溶溶莫辭

估計得看地方及公司的制度,一般來說,只要是正常辦理離職,無違規違紀的,公司是會應要求出具離職證明的。

2樓:萬飇譚木

能。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公司應為勞動者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公司如果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為已離職的員工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失,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3樓:法律快車

能的。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員工離職三年後回來要公司開具之前的離職證明,可以拒絕嗎

4樓:濤聲海韻

新單位要求當事人出具原來單位的離職證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的,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但當事人離職證明已經丟失,原來公司又不肯補辦,建議當事人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一、繼續與原單位協商溝通,因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也就是說,出具該證明是單位的義務。但是如果單位已經出具,當事人不慎丟失,那麼是當事人的責任,單位沒有義務再次出具。本來,再次出具對單位也沒有什麼損失,單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當事人在之前的工作過程中,與單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離職時有不妥之處,因此建議當事人考慮是否自己有不妥之處,必要時給予補救,取得單位諒解,以順利解決該難題。

二、如果經過溝通協商,原單位依然不肯補充出具的,屬於單位惡意或者有過錯的,甚至違法的,可以通過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的方式,由勞動行政部門協調或者處理,或者到社保諮詢是否已經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備案,通過備案來解決該情況證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決問題,可以與目前單位說明情況,或者當事人自己書面提出宣告,由現在準備接納的單位來處理,宣告可以按照如下範文提出:

宣告書(範文)

本人與x年x月x日在***單位離職,已經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辦理一切相關離職手續,***單位已經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但該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現已不慎丟失。

本人目前處於無業狀態,如有不實之處,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特此宣告

宣告人:*** 年月日

相關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在單位離職3年,才回去開具離職證明,那麼單位會拒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超過2年,單位就登出勞動者相關資料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後,企業應該開具離職證明嗎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

離職後拷貝公司被抓,離職後拷貝公司資料被抓

什麼工作呀?若保密性很強,在入職時一定簽訂了保密協議,可以檢視一下其中條款,是否存在不得擅自拷貝等事項。如果沒有保密協議,或保密條款沒有明確下班時間不可以返回公司拷貝資料。公司在辭退你時,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為什麼到離職當天才拷貝個人資料?如果當天通知當天就叫你辦理離職手續,按勞動法規定公司是要對你...

離職後買房了可以提取公積金嗎,在廣州離職後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可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檔案,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 提取申請書 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 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 提取申請書 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