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己分居四年了,兩個人一在起就是爭吵,我在分居幾年中認識相好的但沒有同居 在這

2022-06-12 05:50:22 字數 3514 閱讀 9429

1樓:柏乾明

具體還是諮詢律師吧,

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很大

請慎重考慮。

當初結婚,因為愛

現在離婚也要考慮愛,對孩子的愛,

這個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2樓:月兒無淚

有分居事實和證據就可以受理了。具體情況請諮詢相關律師。

3樓:山民與美食

離婚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真的離婚我建議最好找個律師諮詢比較詳細,只有這樣你才能知道要不要離婚。

4樓:

兄弟一定要離嗎?考慮孩子了嗎?實在是有需要還是養情人吧?給孩子個完整的家吧?單身家庭的孩子犯罪率是很高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的財產屬你夫妻公有財產,應該會均分。至於孩子撫養權、監護權,先由你夫妻兩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了,可由法院根據你兩人的經濟情況、生存條件以及孩子的意願來綜合判決。

6樓:匿名使用者

儘量不要離婚吧,你的小孩會很可憐的,很有可能給他造成心靈上的傷害的,或許你們還有別的辦法呢 ,想想你們曾經在一起快樂的時光,兩個人坐下來好好談談,把彼此的心裡話都跟對方說,什麼事情都說開了或許什麼都好了,既然有緣結為夫妻,為什麼不能互相體諒呢,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考慮,女人總會有那麼一段時間心情不好,你得多讓著她點,就算你離了婚在跟別人結婚你能確定你們以後會怎樣嗎,兩個人在一塊,談戀愛的時候總是最美好的,結婚後本就會會有很多是要煩惱,總之希望你能好好為小孩著想,你們生了他就應該給他一個溫暖的家,如果可以不離婚而你們夫妻的關係又能變好那是最美好的結局,祝福你、祝福你們一家、、、、、

7樓:蕭君

你好這個我以前在法律上看過,你這個是因感情終止是可以離婚的分居4年了法院會給予派決的 財產主要是看你門有沒有婚前財產公正如果沒有就麻煩了,那就要三等分了孩子佔主要.監護權法院會根據誰更合適帶孩子,誰有那條件和那能力。工作的穩定性

我和老公結婚十年生了一個男孩,我們感情不和分居四年了,現在他家不准我見小孩,也不準小孩見我,這要咋

8樓:都是露水

這多簡單維護自己的權益有法律啊,你是有這樣權利的他家憑啥不讓啊!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有結婚證嗎!走法律程式

10樓:

啊!太生氣了,那你有什麼打算

11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法律援助。民用律師是不收錢的

分居四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12樓:淮安浙江人

一、離婚有二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這二種離婚方式都不是自動的,也不存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就會自動離婚的說法。我國《婚姻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二、分居達二年,這只是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個理由。

是不是隻要分居二年,法院就會判離呢。不是!法院還要審理,這個分居二年的具體情形,到底是怎麼回事!那麼怎樣算分居兩年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是。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

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另外,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

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即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證明夫妻分開居住容易,但要證明夫妻之間連續滿兩年未有性生活,卻談何容易。特別是在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堅持不離的情形下,這種個人隱私性極強的證據,就更難舉出。

可見,離婚不一定要分居,分居也未必就能離婚。

分居滿兩年,也不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必要條件。很多人都諮詢怎樣才算分居兩年,其實還是有很多條件和限制的。如果當事人決心離婚的,打官司時,最好先諮詢一下當地專業的婚姻法律師,也可以考慮委託一個專業的律師,提供一些法律幫助和支援,指導你如何取證。

13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是權利,可以隨時行使。

但是是否判離婚,在於法院。法院根據雙方的證據,庭審筆錄等判決。標準是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和好可能。

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感情破裂的標準。

如果你的證據確實能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四年了,法院一般會判離。

我跟老公感情不和分居四年,分居期間他與另一名女性生育了一名小孩。我已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判離嗎?

14樓:阿元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判決離婚。

現在雙方已經分居四年,而且男方還與她人生育子女,法院一定會判決雙方離婚的。

我和老婆感情不合分居以四年多了,她一直都不肯離婚,我該怎麼辦?

15樓:臥石聞風

問題岀在**?感情不合太寬乏了。是因為性生活嗎?實在過不下去,就去當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吧!

我跟一個已婚男人在一起四年了,起初願意跟他在一起是因為他跟我的好姐妹說他已經跟他老婆分居,跟了他很

16樓:冰雨夢悠悠

你是自作自受了

現在很多男人就是玩這個的

不和你繼續了

聯合老婆就可以爸給你的所有討回去

因為那屬於他們夫妻共同財產

他一個人無權處理

你就是一個最可憐的人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還,他給你的算是分手補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在你名下,他就拿不回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多大了,自己獨立不了嗎

請問我和老公因感情問題分居四年了,他不肯去,我一個人能離婚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為了自己而甘願讓自己的姐妹受到傷害,那叫自私;如果看著自己的姐妹受到傷害而熟視無睹,那叫無情;如果看著自己的姐妹受到傷害而毫無辦法,那叫無能!

21樓:

證明分居兩年可以起訴離婚的

22樓:關淼淼

分局兩年就可以去申請自動離婚了好像。你去下律師事務所問問詳情

23樓:怪氣大

可以,分居兩年就可以了

24樓:

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離婚。

我和妻子結婚月因感情不和分居,現在離婚向我要6萬的賠償費,我們沒有孩子,請問合理嗎,還有是他出軌

聽說過分手費,離婚費應該是過錯方在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會少分點,這個理由明顯不合理。當然,這個是個人意願的,有的人主動放棄財產這類的,當然如果搶的分,願意給的就給,不願意也不行,你們要協議好。協議不好只能上法庭解決。從法律上來講,就跟三樓上說的,是不合理的。但是從感情上來講,卻是合理的。理由 1 六...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好已經分居四年了,我現在外面打工,我想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分居二年以上則為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據!其實上訴法院很快就結束!現在你的問題根本是 一 男方丟不起這個面子,認為是你拋棄了他,不願意離婚!二 你也拿不到結婚證去申請離婚!我也看得出你離意已決,因此我建議你 1 諮詢律師,請律幫你打理,至少你還有身份證,律師應...

我朋友跟他老婆結婚一年因感情不和分居了一年,準備離婚

你好!此不構成犯罪!根據刑法及相關解釋,盜竊親屬的財產,數額沒有達到巨大,一般不認為是犯罪,更何況,他們是夫妻,如果沒有約定個人所有,那是共同財產,不存在偷的問題!另外 如果想離婚,如果只是感情不合,分居一年,除了雙方同意離婚外,到法院起訴離婚,可能不會判離,因為婚姻法規定的是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