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不用管他們,你的罪行是公訴機關管轄的。如果受害者不準備追究你的責任,以後他們也無權追究了。頂多就是讓你賠償損失。不過看你的罪**況,可能要判個有期徒刑緩刑或者拘役啥的。
案子不能這樣拖著的,到一定時限必須移交檢察院。如果不移交檢察院就是公安機關失職。如果受害者自己不管,就等於自動放棄自己的權利,所以你不用擔心。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自首了`就不必管什麼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爭取寬大處理``無非受害者就是附帶民事訴訟``
一般非法拘禁罪 沒有構成觸犯其他刑法那就是受害者要求公安機關處理才處理`對於性質惡劣的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處理的也要處理``並具有一定時效性``````
現在看來派出所是把此事當成糾紛調解``並沒上升到刑法高度``
3樓:匿名使用者
看公安局立案沒有,如果立案了,你自首他們肯定得處理,不處理,你的案子輕不夠刑事處罰,不能公訴。受害人只能到法院自訴,你耐心等帶,
4樓:李在珂
除非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到檢察院後,因證據不足,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否則,不能結案。
輕傷害已經陪完錢,也去自首了,在派出所找人也不能結案嗎?
5樓:君然所龍嘯律師
輕傷構成犯罪了,刑事訴訟是檢察院對犯罪行為提起的公訴,所以不能私了。不過,積極賠償獲得了受害人的諒解,這會成為檢察院考慮是否提起公訴和法院量刑的理由。現實中派出所因為種種原因非法撤銷了案件也是有的。
反腐以來這種情況越來越少。做好心理準備。輕傷獲得諒解準備取保候審爭取緩刑。
6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受害者要不要起訴
7樓:胥清華先生
愛害同意私了,信了錢派出所就會結案,但要對方去派出寫出書面同意私了,就結案。
七年前涉嫌妨礙公務,然後立案了也結案了,可今天派出所辦事說我結案了但是沒有處理結果,怎麼辦 250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立案就必須有結案,而結案就肯定會有對當事人的處理結論。不明不白會背黑鍋。
建議你直接到縣局領導投訴,或向當地檢察院投訴。
9樓:匿名使用者
人身損害
打架來糾紛,源派出所已經通知結案,但是我通過民事訴訟,結果當法院去調證
10樓:匿名使用者
都七年了,本來已經結案了的案子,因為缺少一樣手續才造成這樣的後果,你應該去當時辦案的轄區,看看他們那裡怎麼辦,希望可以得到幫助。
11樓:法之道
你的行為不構成妨害公務罪,不具備妨害公務罪犯罪構成,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但是當時也沒有認定。而且上述兩種處理方式都已經過了追訴時效,所以你的事不大。
12樓:張亞東
妨礙公務在刑法裡有專門的罪名,叫妨礙公務罪。一般是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內罰金容。根據你的描述,你的情節比較輕,雖然拖了七年,那是他們的工作失誤,估計還會通過內部手段加上去的,不過,你這應該不會太嚴重,最多罰款。
13樓:楚白
在中國就這樣,辦案程式冗長拖沓。不合理的地方很多,沒辦法的。
建議一:找關係,看能不能抹平。
建議二:找律師,因為如果有案底是不能開具無犯罪證明的,以後有的地方要用到。
14樓:炎萌心傑
30萬是你說了算,窮人一個是條子說了算。
摸個圈子進去拉好幫穩住臺子搭起來唱,萵今天就給你一條明路吧,怡紅院是收情報的資訊能知道各個人物,本地新聞是知道哪個人物最好搞,順著路子一查關係然後靠你發輝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經過下列期bai限不再追訴du: (一)法定最高zhi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dao
過五年;回 (二)法定最答
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這麼嚴重的事都有訴訟時效,你這個事應該不算事,其實找個認識人就能辦好,殺人都能減輕,你想想這是個事嗎?
16樓:sabah婷
妨礙公務在刑法裡有專門的罪名,你的情節屬於比較輕的,雖然過了七年了,那是他們的工作失誤,你這應該不會太嚴重,最多罰款,加教育,所以不用擔心。
17樓:匿名使用者
摸個圈子進去拉好幫穩住臺子搭起來唱,萵今天就給你一條明路吧,怡紅院是收情報的資訊能知道各個人物,本地新聞是知道哪個人物最好搞,順著路子一查關係然後靠你發輝了
刑事案件不結案怎麼辦
18樓:哈哈親愛的
我國法律規定,人民警察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調查。如果**有包庇縱容或不作為行為的,可向上級機關、檢察院或紀檢監察部門控告投訴。
《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 人民警察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19樓:名師講堂指揮部
我們也是這種情況,檢察院退回公安局,但是公安局一直拖著不結案,挺影響我們正常生活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好了!!檢察院不批捕的話,最多37天內放人的!!!
公安都這樣,到年底了,有任務做!!!做不完要被批和扣獎金!!!
當然是起訴一個算一個 了!!!
檢察院不同意逮捕,公安局也沒有辦法,只好放人!!最多37天,等著吧!!
21樓:包桔永
經濟案件、案情不明確、法官可以直接判決嗎
22樓:夏曦
檢察院建議人性化處理,就涉及到賠償問題。因為是公安機關逮捕的,公安機關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局偵察了半天,出了很多力,當然希望檢察院起訴了。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怎麼處理算徹底結案
24樓:樂觀的
徹底結案有兩種情況:
1、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作出生效判決;
2、公安局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決定,並在追訴時效內不再追訴。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25樓:專注於刑事與智慧財產權的杭州律師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也就是偵查階段的話,偵查機關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處理決定的,算是徹底結案。
【法律規定】
1.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書。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及其孳息、檔案,或者凍結的財產,除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另行處理的以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第一百六十一條 【撤銷案件】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結論】
通過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偵查階段辦案機關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都會導致訴訟活動的終結,嚴格意義上來說立案是刑事訴訟活動的開始,不予立案就不會啟動刑事訴訟程式。在刑事訴訟活動啟動之後,辦案機關也就是公安局要做出撤銷案件的處理後,才意味著刑事訴訟活動結束,徹底結案。
26樓:刑事案件服務
你所說的「徹底結案」應當包括兩層意思:一是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二是公安局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決定,並在追訴時效內不再追訴。
望採納,謝謝!
我是被執行人,但是已經履行完了,法院也結案了並消除了網上的記錄, 10
27樓:
1、可以聯絡執行
法官將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到樣的問題 被執行已經履行完畢 法院也給出證明 可是網上還有顯示 貸款做不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己說履行完了,不知法院銷案沒有
30樓:槍炮玫瑰
你是怎麼解決的啊,我也遇到這種問題
31樓:ok裡錄音
我想知道最後是怎麼解決的
我要法院的結案證明,要怎麼弄
32樓:安琪拉
找到執行法官,要求其出具執行終結裁定書即可。
一、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範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三、高階人民法院包括省高階人民法院、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以及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根據需要可以設其他審判庭。
有個人殺了人之後去自首,但是受害者家屬不要民事賠償,就想要他的命,這個人會被判處死刑 立即執行 嗎
殺人並不一定判死刑的,具體要看犯罪的情節以及是否有自首 立功等等一系列的情節。和對方的律師辯護是否得力也有一定關係。是否會判處死刑,有法院判決。我們現在猜測,沒有實際意義。那要看他為什麼殺人 殺人的手段是否特別殘忍 自首的情節等等考慮的。但是現在根據新出來的刑法修正案8就判是死緩也得在監獄最少呆27...
出車禍後,司機不陪同受害者去醫院,只是叫他的家屬陪同,算違法
一 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方不理不睬的情況更多,法律也不干涉 二 事故發生了,如果有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罰 需要賠償的,依法賠償 三 法律並沒有規定肇事後必須陪同去 由此產生的誤工費,誰承擔?四 賠償專案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 1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
交通事故受害者一直拖著不辦出院手續不結案我應該怎麼辦?誰幫幫
如果是無理的要求可以不理會他,過十天半月他自己就出院了。起訴到法院也僅支援他合理的損失,私下和解時,對方往往會漫天要價。車禍傷人後,受害人一直賴在醫院不肯出院結案該怎麼辦?不會引發 腰椎尖盤突出,他想坑你們,你到醫院把病人的醫病資料拿到手,因為你們已經付了1000多元了 資料你有權拿,然後複製,再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