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時雨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
其構成特徵:
1,侵犯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
2,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3,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
4,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其構成特徵:
1,侵犯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殺人的動機不影響罪名的成立,可在量刑時予以適當考慮。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1,侵犯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重傷或者輕傷結果的發生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你男友的案子中,雙方都出於侵害對方的非法意圖而發生互相侵害,因此雙方都具有侵害對方的故意,所以不存在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
換句話說,雙方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對方至少重傷或者輕傷結果的發生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雙方至少都有故意傷害得罪的故意內容。
其中是否有人存在故意殺人的故意內容,需要查明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犯罪的手段、工具,打擊部位和強度,犯罪的時間、地點、環境與條件,犯罪人犯罪前後的表現,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等案件事實,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這起案件屬不計後果,隨意動刀的突發性案件,行為人的犯罪故意內容是不確定的,犯罪行為無論造成輕傷害、重傷害還是死亡結果,均在行為人的故意之中,因此應以行為實際造成的結果定罪,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結果的,以(間接)故意傷害論處,造成死亡結果發生的,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論處。
根據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凡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男友屬故意殺人罪,但要如何判,還要考慮整個過程的情節輕重。
如他是被動動手的一方,或者他在發現自己傷人之後有無主動搶救傷者等行為,這些在量刑時都會考慮。
2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過失傷人致死?
這種情況是故意傷人致死,沒有過失的情節。按法律,至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是死刑。
87年生,21週歲了,沒有從輕情節。沒有前科頂多也就是不加重處罰而已。至少十年有期徒刑,如果認罪態度好的話。
3樓:
從案情看不是過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很有可能是無期或者死緩。
勸你改嫁吧,等他出來你快40了
過失傷人致人死亡罪.......跪求
4樓:泰達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被你朋友打傷的那個人是由於醫院的醫療事故造成的死亡那麼你朋友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果是由於傷勢過重沒搶救過來那麼你朋友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這裡不存在過失致人死亡罪,至於量刑
1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6樓:八三老人
你的描素有可能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且附帶民事賠償。
7樓:嵩山腳下的小溪
從你的表述中,你的朋友可不一定是過失致人死亡,有可能是故意傷害。
8樓:匿名使用者
死亡原因是因為你朋友打所致的嗎,這個很關鍵,如果是因為舊傷或者原有的疾病,則會有不同的判斷。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陳述,打人者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因為被害人死亡,有可能判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議委託律師提供辯護,爭取從輕、減輕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死因,具體由**定性,可以請律師介入
過失致人死亡雙方協調好了 還會不會判刑 急 !急!急!
11樓:四哥有法說
被害人家屬雖然與被告人及其家屬之間就賠償達成協議,但是刑事責任並不因此而免除,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有罪判決,即判決過失致人死亡罪。鑑於被告人對被害人已經做出賠償並已經取得諒解,可能會判處相對較輕的刑罰。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的規定,對其依法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被害人家屬雖然與被告人及其家屬之間就賠償達成協議,但是刑事責任並不因此而免除,人民法院讓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即判決過失致人死亡罪,鑑於被告人對被害人已經做出賠償並已經取得諒解,可能會判處相對較輕的刑罰,如果犯罪情節較輕,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關於」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的規定,對其依法宣告緩刑。
刑事辯護律師 王迎慶律師
縱橫法律網 王迎慶律師
13樓:八三老人
屬於刑事案件的,仍需負刑事責任,但是能夠積極賠付的可以作為從輕或減輕判罰的依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致人死亡應後果嚴重應當資料刑責。如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司法辦案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究。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15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致人死亡屬於公訴案件,不能因為得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就可以不判刑,但是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會對犯罪嫌疑人將來的量刑大有好處。如需律師幫助,你可以直接和我聯絡。
縱橫法律網 代堂權律師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刑事公訴案件,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可以私了的。
17樓:
如果沒人舉報,被害人也沒有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也沒有主動去查就沒事了。
但是三種情況有一種發生就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在很多地方法律就如同一紙文書,沒有多大作用。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協商對賠償問題做了妥善處理,不用擔心別的,即使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會判決緩刑或者罰金
19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致人死亡的法定刑為3-7年有期徒刑。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徵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屬於酌定的從輕情節,量刑時,會予以考慮。如果嫌疑人不是累犯,存在判緩刑的可能。
建議委託律師出庭辯護,以最大程度的減輕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過失致人死亡情況多,如何定罪量刑?例項求助!急急!!
20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比較複雜!的確非常的不幸,人生何苦如此的坎坷啊!
首先:該案件應由公安機關自行偵察,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所以該案件不能作為自訴案件處理。甲是否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如果未滿十八週歲則可以從輕處罰,如果已經成年則:
甲犯有過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會數罪併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對非法持有槍支罪的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合本案件的實際情況看:本案中甲乙得知自己誤傷他人的情況後積極採取正確的措施,使傷者得到了積極的救治,甲和乙並且及時的向公安機關報案,符合自首的條件,本案例中受害人終究因傷過重而死亡,但受害人故意躲於路坎上的樹林中搖動樹枝而使甲乙倆人誤解是獵物,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係,故受害人在本案例中也負有一定的過失責任。所以綜合起來甲有望得到從輕處罰,預計會被判處:
非法持有槍支罪獲刑2~3年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3~5年,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最後總共可能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
本人僅是法律初學者,個人意見,酢情參考!希望我把情況判斷過重。
21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規定處罰。)
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怎麼判刑?
22樓:律圖網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他人死亡的行為。
23樓:北京律師薛媛
過失致人死亡會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尤其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中是否有故意傷人或過失傷人的問題
一 交通事故中有故意傷人和過失傷人的問題,但是具體情況具體來判。二 根據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規定 第二條 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 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
什麼樣算過失傷人,什麼情況下算得上是過失傷人
所謂過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缺少應具有的合理的謹慎。評價註冊會計師的過失,是以其他合格註冊會計師在相同條件下可做到的謹慎為標準的。當過失給他人造成損害時,註冊會計師應負過失責任。通常將過失按其程度不同分為普通過失和重大過失兩種。1.普通過失。普通過失 也有的稱 一般過失 通常是指沒有保持職業上應有的合...
過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有什麼區別
一 主觀方面不同。過失致人死亡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的結果抱有過失的心理狀態,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對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應當預見是法律對行為人實施某種有意識的行為時,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結果的主觀認識上的要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