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學者百科
提出辭職後不一定要一個月才可以走。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時辭職,不用再等一個月: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其他。
【拓展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莫襖墳
一,是申請辭職不到一個月的,公司根據崗位實際情況,用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手續。
二,提交辭職報告後,三,五天就自行離開公司的,我們會和他溝通解決問題。
三,直接曠工三天自離了,我們會按照公司出勤管理制度,對他進行三天曠工的處罰。也會一個月後辦理手續。
現在,國家非常重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各級**部門對有爭議的勞動糾紛會積極協助調查解決。
我建議員工能夠遵守所在單位的管理制度,正常交接工作,辦理有關手續。確實有特殊情況的 ,最好和領導或人事部門打招呼,做好事前協調溝通工作避免產生麻煩。
希望我的可以幫助到你。
關於這方面的有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3樓:兔子愛吃胡蘿蔔
不是,只要公司提前招到適合的人選,你交接完畢也是可以提前離職的,沒有適合的人就需要等一個月的時間。
4樓:零通鞋
不一定吧,但是一定要提前說,公司要提前找接替你位置的人。
幹了不到月辭職有工資嗎,幹了不到一個月辭職有工資嗎?
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麼算 回答給工資 不給就投訴 提問關鍵是我違約在先 回答也給錢 提問沒提前和老闆說之間就不幹了 當時和老闆說的壓五百啥時候不幹啥時候給 沒到一個月因為種種原因提前結束工作這樣咱們能得到相應的薪水 回答可以的 提問要是不給咱們有什麼方法 回答勞動局舉報 提問沒簽任何的合同,就是口頭...
轉正才月,可以辭職嗎,轉正才一個月,可以辭職嗎?
1全部當然可以辭職,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可以跟老闆好好談談。社保也不會有問題,可以正常轉出。公司如果刁難,可以找勞動局投訴。什麼時候都是可以的,哪怕是昨天才轉正,今天就辭職。那是你的權利。至於社保,因為程式要有一定的時間才可能有結果,所以這一塊你要向公司和社保部門去諮詢一下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
辭職最後月的工資能拿到麼,辭職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能拿到麼
勞動者從用人單位辭職後,最後1個月工資用人單位應該在雙方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時全額支付給勞動者。如果未支付屬於剋扣工資。勞動者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