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我國公司法實行嚴格的法定資本制

2023-02-01 21:15:29 字數 4059 閱讀 8654

1樓:匿名使用者

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都是要求提供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的報告才出具營業執照。分期出資的,營業執照上都會標明註冊資本金額,實收資本金額,分批出資期限(例如第二批資金於登記註冊之日起2年內補足之類的官方語言)。外國很多註冊登記是不要求驗資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法有明確的規定****和股份****的而最低出資限額的要求,這就是法定資本制,具體規定如下: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八十一條 股份****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法定資本制還是授權資本制?

為什麼說公司法是強制性與任意性規範的結合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的強制性是指法律規定必須嚴格予以遵守,當事人不得以約定予以改變或者變通。而法律的任意性,是指法律規定可以由當事人進行選擇,或者允許當事人另行約定,法律規定只有在當事人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這就是法律的強制性和任意性問題。公司法是強制性與任意性規範的結合的原因:

1、解決了老《公司法》中存在的強制性與任意性規範的性質區分不明的問題;

2、強調公司法規範的任意性,減少了強制性規範的範圍。在新《公司法》中,許多原來強制性的條文變成了任意性條款。這些任意性條款包括了****的股權的繼承、股利的分配以及股權轉讓的優先受讓權等等問題。

這些任意性條款既給了當事人極大的選擇權,但同時也是最容易被不熟悉法律規定的人忽視的問題。有相當多的任意性規範都應當在公司的章程中明確約定的,這樣才能充分行駛公司法賦予的選擇權。

4樓:匿名使用者

有硬性規定,如各種公司型別規定了股東人數和最低註冊資本,公司章程和會計法規,公積金提取,解散等重大事項必須三分之二股權數通過等。

任意性是在強制性基礎上具有的自由範圍內的任意性。

5樓:雪牧

公司法有許多特點,為什麼要單獨突出這一特點呢?因為新公司法的一大特點便是賦予股東擬寫章程很大的自主性,很好地理解公司法的這一特點,對於搞清哪些是法律授權可以在章程中發揮的部分具有重要意義。

其實這二個概念可以望文生義。強制性規範就是指法律規定的東西,不能以當事人的意志加以改變。任意性的規範其實就是法律授權可以由當事人改變或變通的規定。

客觀講,公司法中的絕大多數條款屬於強制性規範,任意性規範雖少,但作用絕對不可忽視。

公司法中任意性條款的典型表達方式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但是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即未有此種字樣的條款是否都當然是強制性條款?對這個問題的回答關係到以下諸如此類問題的答案,如「章程是否可以改變公司法中規定的股東會、董事會的職權?」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東的出資有哪些法律規定??? 5

6樓:匿名使用者

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即: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三萬元。

兩名股東及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如拍賣業至少需100萬元註冊資本)。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對國家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科學技術部、國家工商局《印發〈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科發政字[1997]326號)規定,以高新技術成果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作價金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百分之二十的,需報省級以上科技管理部門認定,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

什麼是 註冊資本制度

7樓:匿名使用者

註冊資本制度是公司信用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我國公司法對公司的註冊資本制度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規定。我國實行的是法定資本制,即法律規定了設立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額,公司設立時的資本總額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註冊資本額,該資本必須在公司設立時全部交足,公司才能設立在具體制度上,又嚴格地實行資本的三原則:資本確定原則、資本不變原則、資本維持原則。

在資本確定方面,公司法規定了股份****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是股東實際繳納的資本總額,不允許實際資本低於註冊資本。

在資本不變方面,公司不得任意增、減資本公司增、減資本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在減資時,公司還應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向債權人發出通知、公告,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提供擔保或要求公司清償債務,公司增、減資本時,必須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我國目前公司法中的註冊資本制度不利於貫徹市場經濟自由、平等、競爭和追求資本利潤最大化的理念。這是一種低效率的制度設計,而且在近10多年的實踐也證明它並未達到它的最初設計目的。但是,我們目前要完全採用授權資本制的條件也不成熟,我們前面也分析了,它需要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發達的信用制度等等監督機制,然而,我國一時難以齊備。

因此,我建議採用混合資本制,即普遍的折中資本制和區域性的授權資本制,對於小公司,我們用授權資本制,讓其限制少一些,鼓勵人們創業,其指導思想是:減少限制,激發民智;廣開財源,啟動民資。對於中型、大型企業,我們可以嚴格一點,採折中資本制。

此外,我們還可以對公司型別做一些細分,對某些型別的公司,要求嚴格一點,對另外一些型別的,就可以緩和點;最後,我們可以根據各省的發展狀況,分階段的實施。我們總體思路就是:按規模、看型別、分階段。

我們需要的不僅是謹慎,更需要的是勇氣與智慧。

(一)應該從實際出發,降低《公司法》第 23 條和 78 條的最低註冊資本。

二)為了適應汪洋大海般的中小企業的多種需要,還應該修改《公司法》第23和27條第1款,允許有限責任公司實行分期出資,不再把註冊資本與實繳資本劃等號。

(三)應提高無形資產出資的整體比例。

8樓:解說娛樂的小美美

註冊資本是什麼意思?

9樓:廣發**

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公司資本制度的型別

10樓:在水立方感受春天的番木瓜

從股份的認購和繳納看,公司的資本制度有三種形式。

1、法定資本制。

2、授權資本制。

3、折衷資本制。

簡述公司資本制度

我國《公司法》對公司資本增減的程式作了明確規定,這體現了我國公司資制度實行資本不變原則。對還是錯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錯了。公司法對公司資本增減的程式做了明確規定是為了規範資本金的管理,是為了進一步保障資本充實,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屬於股東會的特別決議。註冊資本是可以變動的,但是要按照一定的程式來操作才可以,從而保障了資本的安全。

我國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有哪些,我國國家賠償法的立法宗旨是

我國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在公司法第一條中就已經明確規定。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 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法條 為了抄規範公司 的組織和行為,保bai護公司 股東和債du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zhi經濟秩dao序,促進社會主義市...

我國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為什麼耕地面積仍不斷減少

第一制度雖好,可是沒有落到實處。第二城市化過程中本身就很難避免這樣的問題,而因為第一點原因,所以耕地面積減少更加嚴重。我國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為什麼耕地面積仍不斷減少 1十分珍惜和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2嚴格保護基本農田 3對耕地的使用採取佔補平衡 佔多少耕地就得開發多少耕地,或者交納耕地...

公司法人的概念是什麼,法人的含義是什麼?

法人治理結構是又譯為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組織架構。狹義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內部股東 董事 監事及經理層之間的關係,廣義的公司治理還包括與利益相關者 如員工 客戶 存款人和社會公眾等 之間的關係。公司作為法人,也就是作為由法律賦予了人格的團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