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協議是否靠譜,實習協議怎麼籤

2023-03-04 21:10:13 字數 1226 閱讀 6143

1樓:遙忘塵埃

是什麼樣的公司哦?為什麼是實習協議而不是正式勞動合同或試用合同?

類似的情況我有盆友遇到過,如果實習協議裡有談到違約金的條款,那麼顯然你在實習期內走人是需要交違約金的。

哎,這個協議對你的好處如果僅僅是暫時不用找工作了,那麼意義不大,反而增加了你的機會成本,萬一後面遇到更合適的呢?當然我並不是建議你朝三暮四,這個你自己還得打定主意是不是喜歡這個公司、覺得這公司有前途~~多和家人朋友溝通下吧。

2樓:匿名使用者

按我們學校的說法是 應屆畢業生的三方實習協議是有效的 工資你們的自己談 這個不能保證。

如果覺得單位不滿意 可以不去 但是算是違約的 我們學校的是可以違約一次 學校就業辦幫忙解決違約的所帶來的後果。

離職就提前和別人說嘛 即使正式簽約了沒有帶合同期完結而要求離職 也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不知道你們學校怎麼規定的 我也是明年畢業 知道的也就這麼多了。

實習協議怎麼籤

3樓:餘曉恩律師

法律分析:實習協議的內容是整個實習協議的關鍵部分,實習生一定要認真核查雙方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是否明確了崗位與薪酬等。 (3)檢視簽訂實習協議的程式是否完備。

實習生和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籤協議時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續。 要簽名並寫清簽字時間;必須加蓋單位公章並註明時間,不能用個人簽字代替單位公章。 最後,注意 違約責任 的界定是否明確。

在協議內容中,應詳細表述當事人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後應負的責任,同時還應寫明當事人違約後通過何種方式、途徑來承擔責任。 這樣才有利於當事人雙方履行協議,也有利於防止糾紛的發生及糾紛的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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