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默沙畫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你和母親擬定一份買賣協議,這樣做變更可以省去很多麻煩,不然繼承和贈與是需要兄弟姐妹都到場提供證明的。這些都是必須履行的法律程式。
至於交錢的問題,現在的土地使用權都是以出讓形式提供給住戶使用,所以土地出讓金是不可免的。早些年辦理的時候還沒有出讓一說,那是都是劃撥。所以你現在辦理的話,這筆錢也是無可避免的。
2樓:麥客雲飛
有很多原因會造成 兩證不是同一個人。
我看你的情況 應該是 當初只申報了房產證的贈與。
而後期沒有接著辦理土地贈與。
至於土地局的工作人員 讓你的家人和兄弟姐妹同去現場辦理。
我想 可能應該是你沒有辦理 贈與公證。
也不怪別人刁難你。
土地證是跟著房產證走的 但是也要看當事人的權利主張啊。
不是土地局能夠隨便給你變就變了的。
權利人不提出主張 是沒有人給你變的 不然還不亂了套。
3樓:浮生知星辰
你好,1、農村住房和土地前提,農村住房和土地屬於集體性質,房子隨地走。
可以雙方協議變更土地證或是房產證。需要雙方都是這個村子戶籍,到村委會提出變更申請,受理後,村委會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過,就可以辦理。
2、城市住房和土地,和農村相反,是地隨著房子走。
住房產權已經變更,土地也需要跟著變更,需要房主憑辦理的房產證和土地證登記人一起到土地局,辦理登出老土地證,重辦新土地證手續。
土地證和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4樓:律臨劉瑞利律師
法律分析:可以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或者帶上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去房產局辦理更名手續,將土地證跟房產證名字改成一樣的,然後拿辦好的房產證去重新辦土地證,這樣子名字才能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房產證和土地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不動產證
5樓:劉琳
法律分析:應該先把土地證過戶到房產證所有權人的名下,土地和房產在同一人的名下,然後才能辦不動產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名字不一樣
6樓:王衛洲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需要到當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證或房產證具體看看戶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體現的基本上也是同一人,如果沒法體現,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證明換證。如果要是過戶的話,一般也都是會按正常買賣過戶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土地證和房產證上的名字不一樣怎樣辦呢?
7樓:覃永雄
首先跟你說一下兩證的區別:
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
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
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其次,說一下土地及房產交易的涉及到兩證的問題:
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些地方「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只發「房產證」,比如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地;有些地方則堅持分別發放,比如張先生所在的山東,還有南京等地。
針對沒有「土地證」,開發商是否有可能拿土地抵押的問題,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的嶽運生律師表示,理論上存在這種可能,但在實踐中,土地和房屋一旦已經轉讓,就不再具有拿房屋作抵押的條件,否則就是開發商騙貸。銀行對此稽核非常嚴格,更不能因此凍結業主的房產。所以,購房者的這種擔憂基本沒有必要,目前沒拿到「土地證」一般情況不會影響購房者的所有權,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房隨地走,地隨房走。
土地證和房產證名字不一致怎麼辦
8樓:李俐
土地證和房產證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當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證或房產證(哪個是錯的改哪個)具體看看戶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體現是同一人,如果沒法體現,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證明換證。如果不是同一個人要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變更登記。
一、離婚房子更名怎麼辦理。
我國的房屋登記辦法對房產證更名的材料和相關手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要更改房產證上的名字,那麼需要帶著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等資料。然後當時要到當地的房管局辦理房屋的更名手續。
二、曾用名有影響嗎。
曾用名是不會有影響的。正常規定曾用名不可能刪除。如果出生證明的名字和改動的名字不一樣,可以去公證處公證來證明兩份檔案的關聯性。
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個人申請、還有當地派出所的證明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三、貸款房過戶到一人名下怎麼辦。
共有房產過戶到一人名的辦理方法為: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起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有一方把住房份額買賣或是贈予過戶給對方,重辦一人名字房產證。
房產證和土地證都是我的名字,兄弟要來爭房產有依據麼
沒有依據的,因為房產證和土地證是誰的,那麼房屋產權就是誰的。房產證 房產證 premisespermit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 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 房屋所有權證 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 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
買房土地證的問題,買房子時,房產證和土地證都有什麼作用啊?
國家n年都2合1了 減少糾紛簡化手續!以後買賣房都不用土地證了!都是整個社群一個大證 買下房產即包括土地!樓主您好,正常來講,二手房在正規市場交易需要兩證齊全 土地證和房產證 也有地方是兩證合一的,但是隻有兩證齊全的房屋才具備上市條件 有些地方,由原房管所管理的老公房除外 樓主所說擬購房產有房產證而...
有土地證沒房產證的房私人買賣卓土地證能否
房產局規定,沒有房產證以及處於抵押狀態的房產不予辦理過戶的。過戶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如果該房產受讓者今後打算轉讓,建議還是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後再次轉讓需交20 的所得稅。辦理過戶需買賣雙方夫妻本人 未婚開未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