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購房合同中感覺有點問題,大家幫忙看下,

2023-04-29 11:15:12 字數 4029 閱讀 881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把細,我都沒注意這個問題。

購房合同問題

2樓:何謂變化

你去問一下售樓處,我3月底買的房,是付的全款,現在合同已經拿到了,手裡有一份合同。

如果是分期付款,合同要抵押在銀行。購房時要籤四份合同,如果不貸款,業主手中應該有一份,如果貸款,這份合同就需要向銀行抵押。合同的具體分配是開發商一份,國有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兩份,另外一份在業主手中,或者在銀行手中。

如果你還完貸款了,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把合同退還給你的,你去諮詢一下貸款銀行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

具體辦房產證這些去問一下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吧。

3樓:丹丹

公積金買房的合同是8本。其中開發商1本,物業公司1本,房管局1本,公積金管理中心2本,本人1本,銀行2本。

你辦完所有手續放款之後就可以去開發商那裡領取你自己的那份合同,你是不是沒有去領呀 。

我這買房合同是不是有問題? 5

4樓:皆有可能

一、使用規範的房屋買賣合同。

首先,購房者在籤合同時,要看是否採用的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合同應當選擇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不要採用開發商自行擬定的合同。

二、合同細節一定要清晰。

一般情況下,合同細節不明確是造成房屋買賣雙方爭議的重要因素之一。即便是使用規範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雙方也不得忽視合同細節的各項內容。一定要將合同的各項約定詳盡、準確,避免用含糊不清的用語,日後產生糾紛。

三、分清「定金」與「訂金」

在要求合同細節清晰的同時,買賣雙方還要分清「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是專門法律概念,我國《合同法》規定,定金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雙方的合同或認購書中將定金寫成「訂金」或其他名詞,則售房一方即使違約也不會遵循定金罰則。

四、看清違約條款。

大多數購房合同中很多違約條款都是針對購房者的,而對賣房者則約定不明確。如果購房者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一定要主動與對方協商,明確約定賣房者的責任條款。違約條款包括售房方遲延交房、遲延辦理房產證的責任、交房不合標準的責任,責任約定要有具體的計算方式,便於發生糾紛後的問題解決。

這樣即便將來一旦發生爭議,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

五、注意房屋質量問題和物業管理事項。

購房者在籤合同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 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六、補充協議需謹慎。

在簽署合同後,可能會存在房屋面積、產權辦理、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免責條款等細節問題的變更或細化,這時賣房者會要求購房者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是主合同的補充或變更,常常會為購房者的權利設定限制或者為購房者設定更多的義務。所以,在簽署補充協議時一定不要疏忽大意,一定要謹慎。

購房者看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特別是前面的時候要自己熟悉一些法律法規,購房者一定要檢視合同屬於法律範疇的證明。一旦我們簽字的話,那麼就會有法律效力,因此千萬記住,檢查合同內容時絕對不能馬虎。

購房合同中的這五種陷阱一定要注意!

5樓:搜狐焦點

購房合同作為購房者買房的重要憑證,當房產出現問題時也以合同約定為準,所有購房者應對其予以重視。本期給大家介紹五個購房合同中常見的買房陷阱,希望能對想要買房的你有所幫助。

一、注意購房合同中的空白部分

購房合同中有不少空白條款,這些空白是為了給雙方留出自行約定的空間。現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空白部分如果不填寫也應該劃去,避免被開發商動手腳。

二、注意補充協議的公平性

補充協議在方便購房者的同時也方面了開發商,一些在購房合同中無法約定的條款會在補充協議裡寫上。但現在補充協議也基本上是開發商說了算,他們有可能附上一些權利不對稱的條款。比如有些開發商對自己的違約金設定為月萬分之幾,而購房者違約金則變成日萬分之幾。

這樣一來購房者的違約成本是開發商的30倍。

雙方權利和義務必須是對等、公平的才行。

三、違約認定和賠償約定

合同違約有時候在所難免,但違約認定和賠償約定不能忽視。違約發生時,法院認定責任和賠償數額的首要依據就是購房合同。常見的有:

哪些情況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還定金、哪些情況必須雙倍賠償或沒收定金等。

四、交房相關

涉及到交房的主要有兩方面分別是交房標準和交房時間。交房標準毛坯房來說要相對簡單點,而精裝房則相對複雜,精裝房很難檢查非可視專案,還有裝修建材縮水、室內空氣汙染問題。建議購房者在籤合同時將精裝修的各種建材寫清楚,收房時一一核查。

而交房時間,則是購房者留給開發商的最後期限,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其逾期理由是否成立是索賠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五、前期物業管理

一般開發商都會委託一家物業公司來協助完成交房和入住事宜。不過開發商所承諾的由業主大會來決定更換或續聘物業公司基本上形同虛設。不管物業服務水平如何,基本上很難更換,這是一種變相壟斷。

總之,籤合同是個很複雜的過程,特別是新房合同文字有很多頁,購房者每一頁都要簽字(以證明你看過這一頁),這是開發商免責的一種方式,簽字就代表認同,主動權就交出去了。所以購房者簽字時要仔細推敲所有條款,避免日後陷入被動。

點選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購房合同的常見問題

買房合同問題

6樓:酒人九戒

1.合同不能當收據使用,已經付款必須索要收據,帶個錄音器材去要,可以獲得錄音證據。

2.合同標明一式三份,實際只有兩份,該合同仍然有效。

3.合同上寫明有獨立產權證,實際上卻沒有,事後瞭解很可能辦不下來。可以視該合同為欺詐,如果確實不能提供或辦理產權證,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該合同為無效合同,並依據交款收據或錄音證據退回房款。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描述,你買了小產權房。

1,合同和收據是兩個概念,所以不能代替。建議儘快尋找合適的證據填補,錄音錄影還可以挽救的。

2,如果合同上甲方的簽名簽章是行為主體則有效。如果不是則需要改成實際土地集體所有人的甲方,否則儘快報案,走法律程式。

3,立即諮詢當地土地主管部門,如房產所在地沒有合法的出讓,那一定懸了。

實際點的方案,查明那個地塊現在是否還屬於集體土地,如果還是集體土地那麼保留好合同,收據或收據錄音等證據安心居住吧,等待**拆遷,你會有相應的補償的。

還要記住保留好所有裝修的發票收據等。拆遷時會有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憲法規定,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拆遷必須給與相應補償。

購房合同問題

8樓:鑽誠投資擔保****

問題一:在認購書裡沒有註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後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後,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

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後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於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

購房合同出現問題了,請專業律師幫我看看 5

9樓:匿名使用者

主張對方返還不當得利(你需要有對方已收訂金的證據,轉賬單或者是收據;看看合同上到底寫的是訂金還是定金)

理由:賣方有欺詐嫌疑,故意不簽訂具備必備條款的房屋買賣合同,一再回避交房時間;雙方沒有達成買賣的合意,買賣合同沒有成立,賣方佔有此款項沒有合法的依據;故要求退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合同定的怎麼這樣啊?想辦法弄出證據才行。

購房合同中的陷阱購房者一定要小心

簽署購房合同是買房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合同中的條條框框和我們的自身利益直接掛鉤。為了避免後期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在籤購房合同的時候應當看清每一條條款,謹防購房合同中的陷阱。就算髮生糾紛,也要講究有理有據,如果因為您的不細心,到時候有理說不清,那就虧大了。那購房合同中到底存在哪些陷阱,我們又該如何應...

簽訂購房合同中的已付房價怎麼理解

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是以購房總金額。你不是有購房發票嗎,上面有購房總金額。合同上也有。不是首付款。因為你按揭款民銀行將會直接支付給開發商,實際上是你欠銀行的錢,不是欠開發商的錢。已付房價 就是 已支付房價款 是指購房者交付給開發商的款項,不同的付款方式有不同的表現。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已支付房...

供暖合同中的訴訟時效問題,供暖合同中的訴訟時效問題

供暖合同中的訴訟時效應為兩年。我國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1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