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我覺得你沒有打他們是對的:警車必須由人民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應當按照規定著制式警服,且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和人民警察證。對不按規定使用警車、轉借警車,駕駛警車時不按規定著裝等行為,要依法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加大行政監督和查處力度。
你沒有出手肯定好過你出手,你爸爸的車確實不可以讓你開。但是看了之後確實比較氣憤,你可以直接回去之後報案,然後去醫院做傷殘鑑定。該做的檢查全部做一遍。讓他們賠償你!
如果警察很快就抓到了他們,那麼你可以要求對他們做酒精檢測。這些對你的賠償會比較有利。
2樓:網友
雖然我不懂法律,但是我認為這事情不是你的責任,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有些事情是沒辦法的,你應該去控告他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3樓:網友
這樣看 你當時完全可以正當防衛 直接扭送他們到公安機關。
去做個傷害鑑定 嚴重的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輕的話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九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四)結夥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一)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並要求賠償。
4樓:寧哥
你開你爸的警車是不對的,這是公車私用,但對方打人也是不對的,不能因為對方喝醉了就可以打人,法律規定醉酒打人應當負刑事責任,他們應該犯了尋釁滋事罪,可以去告他們,要求賠償。
請懂法律的幫忙看看、幫幫我!!求你們了!
5樓:一萬美元
第一,你是你父母的養子女,你的權利和義務和親生子女是一樣。
第二,「兩個姑姑在蓋房子之前。就已經簽了乙份棄權的書。說把房子給我爸和伯伯。,這個效力待定。也就是說不排除你姑姑有房子的繼承權的問題。因為你有一些細節沒有交代清楚。
第三,「.爸爸因為破廠。蓋房子的錢是我堂哥出的。
他蓋了五層。結果是就分一層給我家住。而且說。
拆遷後最多給我們七十平方的房子」這個,第乙個他指誰?是你堂哥?請問,那地是怎麼來的?
你沒有交代清楚。
此外,我根據你的模糊表述,推測出大致的意思是:
那塊地是你爺爺奶奶的,你們父輩想蓋房子,於是原先商定好產權歸屬是:你的兩個姑姑放棄,由你的父親和你的伯父所有。後來在爺爺奶奶去世後,你的伯父就以當時蓋房子的時候你的父親沒有出錢,於是要求你們一家搬走,是這樣嗎?
如果是,那你們有權利要房子。雖然蓋房子的錢,你父親沒有掏,但是這塊地有他的乙份。也就是說,如果當初你父親不同意的話,這房子也是沒法蓋。
但是,畢竟在蓋這個房子的時候,你的父親沒有出錢,所以可以適當少要一些房子,這個是可以相互協商解決。
如果不是上述的意思,那很抱歉,你寫的我看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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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於承擔什麼責任,要根據細節來定性 比如 去世的一方請求對方去的,那麼這就是合同法上所說的委託合同關係了。2.當然,如果送信的人,是自願去的,而且事先去世的一方並不知道,那麼就不承擔責任 但將事實調查清楚,確實是去送信的,根據善良風俗,去世的一方根據自願,可以給對方以撫慰金。僅屬個人意見,給你作...
請問懂法的網友們幫幫我回答問題,謝謝
這個雙方都有責任。甲方由於未遵守國家規定給機動車購買強制性保險,因此車輛可能會被扣留,且將吊銷駕駛證。而乙方責任更大,出了事故,必須負刑事責任。老婆和車子 都是除開我別人不能碰的 這是我媳婦給我說的 從今往後都不能接給他人 你的車子沒有買保險本身是不對的,你還借給別人開更不對了,象這種情況你要負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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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上的風險負擔與違約責任的承擔互相獨立,互不排斥,也不相互吸收。標的物毀損 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同樣,標的物毀損 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的,也不影響因買受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出賣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買賣合同中的 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