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
2樓:龍貓莎莎
不能?因為什麼不能?沒有工作單位?還是有單位不給鑑定?
工傷認定沒有年齡限制。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和年齡沒關係。
如果確認了勞動關係,可以由單位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注意時限,單位申請是在受傷30天內,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是在1年內。
為什麼50歲以上不能申請工傷認定?
3樓:佼詩雙
一、工傷認定年齡規定。
女工人年滿50歲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能申請工傷認定;但男職工和女幹部依然是職工身份,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工傷。
我國《勞動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超過60歲、女幹部超過55歲,女工人超過50歲)的人員是否可以繼續從事勞動,並未做禁止性規定;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權利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從事與自己智力、能力相適應的工作。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該條第二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可見,只要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認定情形,就應當認定為工傷,並享受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至於受僱的職工是否超過退休年齡,與工傷保險範圍無關。
此外,現有法律或規範性檔案並沒有明確規定將離退體人員再聘新單位排除在工傷保險範圍之外。相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誤工農民工因工受傷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覆》: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誤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二、法律認定。
1、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關於50歲以上可以做工傷認定嗎這個問題,顯而易見,50歲這個分水嶺只針對其中乙個女性關係群體,並不能把社會所以的勞動者在工傷認定方面的規定一刀切。
4樓:來自古運河顏如舜華的樟樹
法律條例是這麼規定的,應該說是女性55週歲男性60週歲後不再享有購買工傷保險條件。其原因是已經屬於退休人群!此類人群再就業的話,發生工傷事故的可能性會逐步提高,會增加保險風險和地方財政成本。
5樓:遺忘曾經
因為這個年紀大了,身體沒有那麼好了。所以怕因為年紀大了身體其他原因造成的,所以超過50歲就是不給做工傷鑑定啦。
6樓:網友
工傷是沒有年齡限制的。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7樓:小小豬
工傷沒有年齡限制是勞動法規定的,如果50多的人受工傷一樣可以申請工傷鑑定,可以獲得工傷該有的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退休,在工作中發生**事故的。
就是工傷,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年齡限制,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如果享受退休待遇的,傳送工傷,不適用於條例,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獲得賠償。
9樓:淡水中的魚
只要是工傷就可以申請工傷鑑定,沒有年齡限制,即使退休返聘的人工傷也可以申請鑑定。
10樓:銘家枝
是可以做工傷鑑定的,只要你在工作情況之下受是可以做工傷鑑定的,只要你在工作情況之下受傷。就可以。診斷為診斷為工傷。鑑定一下幾級殘疾就可以了。
11樓:阿兵哥
任何年齡的人,只要在工作崗位上,因公受傷,或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傷,都應享受工傷的認定和待遇。
12樓:網友
50歲以上的人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
超過55歲可以認定工傷嗎
13樓:羅春利
法律分析:只能說存在地區差異,建議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多大年紀不能認定工傷
14樓:尼瑪卓瑪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只是針對勞動關係來認定的,而勞動關係年滿16週歲時開始,到退休年紀時結束。工傷賠償沒有年齡限制的,主要是要評定傷殘等級洞廳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納敏。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伏稿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鑑定申請書公司不簽名怎麼辦
這要要看單位是否知情,否則以欺詐為由確實可以解除合同,至於工傷部分,用人單位肯定很難足額支付 工傷的存在是事實,你和單位之間也確實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在用工合同上面的簽字應該是你本人所籤,可以請求醫院開具能夠證明是你本人就醫的相關證明。只要你能證明不同名字的是你一個人,取得工傷待遇是沒有問題的...
工傷我該怎麼辦,工傷我該怎麼辦
不要相信他們,他們要是值得相信就不會這樣了,帶你的身份證和病歷,要有與單位的合同或廠牌更好到勞動局申請工傷吧 我也最近在廠裡出的工傷,我們廠給我報了,醫療費等2萬多都是廠裡的,現在在家養傷沒月還有工資和補助共2500元,鑑定後還有賠償金,我們廠還算可以的,你一定要報,要不就沒有了.不只你是在哪工作的...
離職後工傷賠償怎麼辦理,工傷鑑定後離職怎麼申請賠償
出了工傷之後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可以於1年內提出申請。傷情相對穩定後,如果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