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公平原則與平等原則的區別在哪

2021-03-04 05:15:41 字數 3197 閱讀 5795

1樓:無聊

平等原則是指在民法關係中,各權利主體的權利義務都相同,沒有人

有特權,在責任版承擔和權權利享受上都是一樣的,如在適用法律時,都受用侵權法,而不是行政法;公平原則是指既指程式上的公平,也指結果上的公平,在實踐多為結果上的公平,如一方沒有過錯,但另一方有損失,在公平的角度講,沒有過錯的一方,亦應當給予一定的補償(而非賠償).

民法中公平原則與平等原則的區別在哪?

2樓:will左右

所謂平等原則,是指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而不是經濟實力或其他條件的平等。

其具體內容有:首先,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其次,不同的民事主體參加同一民事關係,適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再次,民事權益平等地受法律保護。

所謂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中應當合乎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司法機關在行使裁判權的時候,也應當做到公平合理。

其具體內容有:民事主體在權利的享有和義務的承擔上要公平合理,不能顯失公平;

民事主體合理承擔民事責任,在通常狀況下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責任與過錯的程度相適應,雙方對造成損失都沒有過錯的,按照公平責任原則合理分擔損失;

司法機關在處理民事糾紛時,應該考慮公平原則,使裁判既符合法律規定,又公平合理,特別是缺乏具體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裁判者更應該本著公平和正義的觀念進行妥當地自由裁量。

綜上所述,平等原則說的是法律地位平等,而公平原則說的是公平的觀念。

3樓:鄧顯峰律師

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雙方,在民事活動中的行為均應遵循這樣的準則。中國民法的平等原則是當今商品經濟規律的屬性,是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在當代不同國家不同階級屬性的人類社會,固然其階級性質有別,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點都是把平等原則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和調整商品關係的基本方針。

公平原則是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應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指導自己的行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對任何經營者都只能以市場交易規則為準則,享受公平合理的對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權,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相一致。

《民法通則》中有公平原則和平等原則,請問二者區別是什麼?有什麼聯絡?

4樓:益潔靖棋

《民法通則》第3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原則,是我國民法將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作為其調整物件的必然表現。

民法的平等原則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的本質特徵,也是全部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礎。市場經濟最本質的特徵就體現在主體之間的平等性上。

平等原則最本質的內涵就是人格的平等,即形式平等、起點平等、機會平等(否則會影響其他方面的平等待遇)、同等情況同樣對待。平等原則構建了市場經濟的基礎,在政治層面上也是最為根本的原則。正是在平等的基礎上才能產生近現代社會的各項民主制度。

現代法治社會以貫徹「平等原則」為特徵,而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必然要求具體體現為民法所確認的主體的平等地位和責任自負原則、造成損害應根據損益相當的準則進行賠償的原則、對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平等保護的原則等,民法的這些原則都是平等原則的具體體現。

我國民法的平等原則的具體表現是:1)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隸屬,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2)具體法律關係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協商來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3)平等地受到保護。

5樓:楚玉巧關亥

公平針對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而言,平等針對民事主體而言,二者側重點不同,又有聯絡,平等往往是公平的基礎。只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才可能有公平的結果。

民法的公平原則和平等原則,兩者怎麼區分

6樓:匿名使用者

a為中國人 b為外國人 在中國兩人享有的民事權利都是平等

a為中國人 b為外國人 同時違反中國法律同樣的行為 法院判決一樣為公平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平原則主要表現

1、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係的機會平等;

2、當事人的關係上利益應均衡。

3、當事人合理地承擔民事責任。

平等原則主要表現

1、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體依法平等地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

3、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法律平等保護

4、民事主體的民事責任平等

《民法通則》中有公平原則和平等原則,請問二者區別是什麼?有什麼聯絡?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平針對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而言,平等針對民事主體而言,二者側重點不同,又有聯絡,平等往往是公平的基礎。只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才可能有公平的結果。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要以社會公平正義要求自己,其民事活動要符合社會公平正義。要求主體參與民事活動的機會平等;合理承擔責任;當事人關係上利益應均衡。

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的地位平等。要求民事主體法律地位平等;主體平等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主體合法權益受到平等保護;主體平等的承擔責任;

二者都是民法的原則,是民事立法、解釋民法、適用民法、從事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

10樓:匿名使用者

聯絡就是都是民法中基本原則.

區別: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雙方都要以公平的地位去進行民事活動.

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再進行民事活動過程中應該以社會公認的平等概念去進行民事活動.

民法上平等原則和公平原則有什麼區別

11樓:司馬刀劍

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雙方,在民事活動中的行為均應遵循這樣的準則。中國民法的平等原則是當今商品經濟規律的屬性,是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在當代不同國家不同階級屬性的人類社會,固然其階級性質有別,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點都是把平等原則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和調整商品關係的基本方針。

公平原則是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應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指導自己的行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對任何經營者都只能以市場交易規則為準則,享受公平合理的對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權,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相一致。

民法中公平原則與平等原則的區別在哪

所謂平等原則,是指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而不是經濟實力或其他條件的平等。其具體內容有 首先,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其次,不同的民事主體參加同一民事關係,適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再次,民事權益平等地受法律保護。所謂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中應當合乎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司法機關...

《民法通則》中有公平原則和平等原則,請問二者區別是什麼?有什

公平針對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而言,平等針對民事主體而言,二者側重點不同,又有聯絡,平等往往是公平的基礎。只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才可能有公平的結果。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要以社會公平正義要求自己,其民事活動要符合社會公平正義。要求主體參與民事活動的機會平等 合理承擔責任 當事人關係上利益應均衡。平等原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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