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籤合同,如果不籤,還應支付雙倍工資。
你可以去勞動局和工商局舉報這家公司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拿到你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明
然後可以申請得到補償
因為該公司沒有註冊 所以你還可以去工商局舉報該公司
3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你兩個月工資,外加工作期間的各類保險
4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怕你在剩餘的時間做什麼對公司不利的事情吧,比如竊取資料什麼的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但把能證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資料收集起來就可以去投訴,他們還會多一條罪名,未與員工簽定合同
如果老闆突然通知你明天不用上班,你會怎麼樣?如題 謝謝了
5樓:手機使用者
1、結算所有的工作。 2、把統籌轉到社群。 3、一次性讓賠償離崗安置費。
4、把養老保險要到手。 5、如果有用人合同,可以讓他賠償違約金,如果不賠你可以拿著合同到勞動人事局監察部門申訴,他們可以幫你解決。採納哦
6樓:手機使用者
讓老闆把該給我的賠償全部付清後拍拍屁股走人另外再找工作,人總要吃飯的這地方不留我總有留我的地方 至於賠償有幾個方面 1、雙方簽訂合同麼,沒簽可以要雙倍的工資 2、社保給繳了麼,沒繳的要求補 3、加班費都給了麼,有沒有剋扣 4、合同要是定了,那到期麼,沒到期的可以要求老闆付工作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因為老闆是突然通知不要我的,還可以要求多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提前通知的替代金
月後突然通知你去上班,大哥啊我明天都要去面試新工種,之前兩個月你當我啥了啊
這有什麼好糾結的,叫你去面試的那就去,叫你去上班就去唄 那個酒店叫你去面試你確定就一定可以上?大哥,你都已經失業3個多月了!你現在要做的是把兩個機會都捉到手裡了才有資格在這裡問這種問題。面試不一定會通過,所以選擇直接上班吧,最起碼保險一點 生活確實太現實 別糾結了,選一個自己最拿手的去幹。面試了一家...
明天就要上班了,我很不開心,明天又要上班了,非常不想去,因為工作不是很開心,我都不想去了,我該怎麼辦啊?
我能體會到你的心情。懶散慣了之後,對社會和工作有恐懼感。另一方面,有覺得自己很沒用,對家庭有負罪感。同時自己無法改變這種心緒,不斷掙扎卻難以擺脫。建議這樣處理一下。1 心中不斷設想工作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可以出聲反覆暗示自己。2 給自己立下一個期限,比如一個月,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要在公司努力工作,...
我喜歡女孩,我們剛下夜班,晚上也不用上班放假兩天,我想約她去玩,我怎麼給她說,讓她出來,她會拒
她要是對你有感覺你怎麼說她都會出來,要是沒感覺怎麼說都白費 直接一點女孩更喜歡。可以只接接她告訴她你喜歡她,她會去的 最直白的是最好的,明天我們去逛街吧,我請你 就說 出來你請客吃飯唄 我喜歡一個人女生跟她要了 晚上下班約她出來玩,她出來了,然後她說她有男朋友 就是你沒有向她表白唄。沒有明確的說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