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江南徽州小書生
1、繼續上班,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合同,不論是否提前通知,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足1年,按1個月工資支付,以此類推。違法解除則需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員工主動個人理由辭職的,則沒有經濟補償金。
3、單位提前1個月通知只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沒有書面通知的話,也會被員工否認。建議此刻準保好勞動關係證明(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條,工牌等),與公司領導、hr的溝通最好有書面記錄,以備後續去監察投訴或仲裁使用。
2樓:飛雪
年底突擊裁員可以省點年終獎啊,別再上了,交接完了,好好和老闆溝通多拿點賠償,再去找一個工作吧,馬上過年了,過完年會有新一波招聘跳槽高峰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的,你提出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公司就滿足你的要求,再讓你上一個月班之後再辭退你。公司不可能賠償一個月工資給你。另外還要看你們雙方當時簽訂合同沒有?
如果有合同約束,就按合同執行,如果沒有合同,則按前面說的情況處理是比較合理的。
4樓:我的人生巔峰
你可以離職,但按當初的勞動合同約定,屬於公司單方解僱你,是公司違約,公司要賠償你違約金。如果公司給予你賠償,就不要繼續上班了,不給予你賠償,就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賠償即可
公司暗示我自動離職怎麼辦,公司提出要我自己辭職我該怎麼辦?
公司暗示離職,最好不要理睬,假裝不懂是最好的辦法。個人建議 如果自己被暗示自動離職,但是本人又不想離職的話,可以通過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進行中間的協調調解,等協商結果出來之後再做離職,還是調崗的打算。因為如果公司暗示離職自己就主動離職的話,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這是自己的主動行為,但是如果讓單位解...
公司提出讓我離職,說下午要開會決定,我該現在提出走人麼?還是要等他們的通知
我要是你,我就會趁他們還沒開會之前,打報告走人,與其委曲求全,不如當一回大爺 你好。1,俗話說的好,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2,司決定開除你,並不是你的錯,也許有很多原因。3,所以不要覺得有什麼不好意思,等著他們的流程走完,因為這樣很重要的一點是會有補償,如果你自己先提出來那性質不一樣,沒有賠償補助...
向公司提出離職,老闆挽留應該怎麼辦
你有權利按照 勞動法 第31條 勞動合同法 第37條的具體規定來向公司遞交辭職信,但是公司同樣有權利與你進行問題溝通,也可以根據證據來處理你在公司存在的錯誤。如果你認定自己沒有過錯,就不能接受書寫檢討書。如果你想繼續留在公司上班,只能向公司再次遞交 取消辭職通知書 提離職被老闆挽留,說明老闆很看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