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因各種原因不想工作怎麼辦如果一個人因各種原因不想工作怎麼辦

2021-03-07 12:42:16 字數 5726 閱讀 8940

1樓:宇宙中的小塵土

不想工作就先歇歇,

也無妨,

因為你這樣的心情就算出去工作也不會把工作做好,不如索性等心情轉變了,

再出去工作不遲。

2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不順意的事十有**。尤其是工作之中遇到的事,更多有不順心,想想你遇到的工作不順心是因為什麼,找到原因,然後針對原因去解決。如果是不公平的事,那也要面對,淡定。

不想工作不是最終的,想想你工作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掙錢,生活吧!這是最重要的,所以,面對一切的不公,你也就更成熟了,要笑著面對生活的工作的不公,會有更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內心充滿著期待與鬥志,感恩公司提供平臺與機會能讓自己施展拳腳,最大化地發揮自己的才能。於是努力學習,賣力加班,只因為自己是真的喜歡這份工作,體會著每一次成功帶給自己的喜悅與成就感。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卻只需一個人。工作也是如此,當初「兩情相悅,情投意合」地走在一起,為何最後卻讓自己如此消極與疲倦?

沒有什麼事情是偶然發生的,這種對工作的倦怠感也並非一蹴而就、突然冒出來的感覺。那麼,究竟哪些因素會讓你產生職業倦怠呢?

現在我每個月的一點兼職收入只有幾千塊,但我的花銷也同樣大幅縮減到原來的幾乎十分之一。而這種花銷的縮減伴隨的反而是比從前愉悅得多的心情。

想自己十年後願意成為什麼樣的人,或者生命只剩下一個月的話自己會做什麼(是做什麼而不是不做什麼)。可能要想很長時間,直到有一個答案,要識別出來是不想做,還是感覺自己沒有能力做而直接放棄。

如果想了很久還是沒有能說服自己的答案,那可能真的確實什麼都不在乎了,如果還是對現狀不滿,可以制定一個目標,就是讓自己開悟(至於開悟之後做什麼,沒有必要現在想,因為那時心態就完全不一樣了)。

樓上不少人說到「懶」,這是我不能認同的。如果有人明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卻不去努力爭取,那確實是懶。但如果他不知道想要什麼,自然沒有動力爭取自己不在乎的東西,這是迷茫,重要的是先找到方向,而不是盲目努力。

4樓:wbb大彪

不願意上班現在就可以不發工資,不上班經濟損失太厲害。

5樓:小飛俠士氣了

實在不想就請假,不想就離職,還可以跳槽,歡迎來找我,環境好,什麼都好,你不會後悔,,睡上幾大覺找我問問題

6樓:登科公考資訊

不想工作就自己去做生意 不會做生意又不想工作 那就坐吃等死吧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懶病,得趕快治了。

8樓:別稱我是老師

怎麼辦?那就在家裡的灶臺坑蹲著

9樓:匿名使用者

啊我是這樣認為的哦,1是工作遇到了不順心的事了哦哦,2是乾的時間長了受不了在就不想幹了哈哈哈,3工資不高哦,而且活挺多的吧哈哈哈,4和同事吵架啦哈哈哈合不來啦吧,5和女朋友鬧分手了沒有心情工作哦哈哈哈,6或者是有好的專案自己當老闆哦哈哈哈!

離職原因怎麼寫

10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的原因無外乎是工資低或者乾的不順心,當離職時填寫離職原因可以如實填寫離職原因,如果真實原因不便實話實說,可以找一些面上的套話寫,諸如考慮「照顧家庭的需要」、「離職創業」、「考慮自身發展,換個工作領域或方向」等等。

11樓:華律網

可以參照以下範文寫:尊敬的領導:首先,感謝領導及同事在這x個多月裡對我工作的支援與幫助。

在這裡我學到了很多。在***x公司這一段時間裡,是我工作的寶貴財富,同時這段時間也發現了自己很多不足之處,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很多。因為是做***xx工作的關係,與同事朝夕相處,建立了友誼。

我從內心希望這分友誼能繼續並永久維持下去。但是因為我的個人的原因,經過深思熟慮的思考,我決定辭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對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同時也希望公司考慮到我的個人的實際,對我的辭職申請予以考慮並批准為盼。最後,我真心希望***x公司能在今後的建設與發展旅途中步步為贏,蒸蒸日上!此致敬禮!

辭職人:20xx年xx月xx日

12樓:wu烏米

可以說的離職原因

任何和平分手的理由都可以:

✔ 公司距離我家太遠,路上時間太長, 一天來回要將近4個小時,短期還可以,長期我確實堅持不下來了......

✔ 公司因為業務需要,近期要搬家,距離會非常遠,所以我找一份距離家稍微進的工作...... ✔ 因為目前的工作太安逸,沒有挑戰,公司整體上都很穩定,也沒有什麼發展空間,我希望有一份比較有挑戰的工作,畢竟還年輕......

✔ 公司轉型,職位目前的定位和我的發展初衷不一致......

✔ 公司架構調整,我的職位有變化.....以前我負責......現在我負責......我的優勢無法得到發揮。

✔ 我目前在公司已經到頂,短期不會有什麼發展空間,公司本身就不大,我希望到更大的平臺發展......

✔ 在網際網路時代,我希望能夠轉入目前發展最快,最有挑戰的行業和公司,這樣也有利於我的個人快速成長......

✔ 主要是為了個人發展,我在目前公司發展也不錯,但是我希望有更多挑戰,接觸更多新專案......

✔ 我過去的工作經驗是......並沒有把我.....的能力很好的發揮,我希望在新公司能夠更好的發揮我自己的......

的優勢,當然,我目前在公司也是優秀員工,我的本職工作已經完成的非常出色......

✔ 獵頭找到我,我對公司提供的職位非常感興趣,而且我覺得我可以勝任這個職位......

不可以說的離職原因

✖ 我以前公司老闆特別差,老讓加班,還沒有加班費......我和老闆大吵一架......

✖ 我上家公司管理太差,一片混亂......

✖ 我前老闆特別喜歡搶我的功勞,我做的事情都說是他的,管理水平特別差,能力也不行......

✖ 我以前的老闆管理水平不行,團隊人都跑了,我也出來找工作了

13樓:搜虎哈哈

離職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可供參考:

公司方面:公司方面的原

因包括:

(1)工資福利不到位,無法滿足正常的日常開銷

(2)加班頻率過於頻繁,嚴重影響個人正常作息

(3)辦公環境不好,比如員工之間互相拉幫結派,互相勾結,存在腐敗之風

(4)領導不重視下屬意見,給自己分配的工作和自己專業不對口

2.個人方面。個人方面的原因包括:

(1)身體存在重大疾病,無法正常工作

(2)對目前工作並無興趣,想轉行另謀高就

(3)與同事相處不好,工作關係緊張

(4)工作任務過多,自己水平有限,無法勝任所在崗位

3.家庭方面。家庭方面影響到離職的原因主要有:

(1)父母年邁,需要回家照顧

(2)家鄉蓬勃發展,想要回鄉創業回報家鄉

(3)由於二胎政策,孩子出生,需要離職回家照看

4.以上原因只供參考,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但既然有離職之心,想必心已不在公司了,如果離職了,建議最好儘快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公司來發展,否則也會影響自己的生計

拓展資料: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

2.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2.辭職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辭去當選職務的行為。

3.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組**員和人民**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辭職,由常委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4.常委會決定接受辭職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大常委會批准。

5.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6.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解除。

14樓:劉世媛

辭職理由:

1、家裡孩子太小,離不開。

2、準備回老家發展。

3、父母生病需要照顧。

4、身體吃不消。

5、準備結婚生小孩。

6、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7、我個人在這裡沒有發展。

8、我承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壓力。

9、工資太低。

10、工作時間太長。

11、家太遠了,上班太累。

12、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13、自己準備創業,不打工了。

15樓:科學普及交流

離職原因:

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如:由於愛人工作單位的變換,造成不少不便。

自己想充實一下,提高一下自身水平。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個人原因離職,你可以寫你真實的原因,如果你就是不想做了,又沒有理由提出來,你可以找些客觀原因提出辭職,例如1、和幾個同學創業,打算開個小公司自己當老闆,趁著年輕試試。2、家裡父母親身體不好,需要回家照顧打算回家發展。3、個人身體原因 4、

企業的業務發展和自己人生髮展規劃不符合,想找份符合自己人生規劃的工作。5、同學或者家人開了公司要自己過去幫忙等等。

17樓:翦春譙淑

1、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3、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

xx月至xx年

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4、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5、通知書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

xx月至xx年

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

30天(

3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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