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蔗糖澱粉葡萄糖
是否賠償以合同為準,如果業主和物業間簽訂有相關合同,比如保管合同,那麼業主在小區裡丟失東西,物業是應該賠償的。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367條規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
因此保管合同實際是一種實踐合同,即以標的物的交付和接受作為合同成立的條件,不要求當事人必須採取某種特定的合同形式,口頭和書面形式均可。
所以保管合同關係的成立,並非以交費為準。如果雙方都認可東西已交付並由物業接受,那麼該物的保管合同就生效了,物業公司就負有保管的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374條的規定,對於無償的保管合同,如果保管人能夠證明自己對保管物的毀損、滅失「沒有重大過失的」,則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據此,物業公司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取決於物業公司(小區停車場)在保管過程有無「重大過失」,如保管制度是否有重大漏洞、車輛放行是否有重大疏忽、管理人員是否有嚴重失職等。
綜上,如果物業公司既不能證明是業主丟失東西,也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那麼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2樓:精彩百曉生
對於業主在小區丟東西,分為業主專有部分(室內)財產丟失和業主在公共區域的私有財產丟失,無論屬於哪種情況,都要從物業公共秩序維護的職責這一角度來具體分析(因為業主繳納的物業費所包含的僅是秩序維護費,並非保管費,物業也不承擔保管責任)。
分析如下:物業是否應承擔責任,具體要看物業公司是否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了秩序維護職責(物業服務合同不等於保管合同),比如,門崗人車物出入核實登記、專人24小時巡邏等等。倘若職責未履行到位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非賠償責任),相反,合同上約定的各項秩序維護職責都履行到位,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梯子放在小區 跟誰說了麼? 如果給物業說了 說明保管的話 那物業就要承擔東西丟失的責任
如果說你私自把梯子放在小區 沒給物業說 那就是你自己的責任物業只是負責公共秩序維護 對業主的東西不具有保管看管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物業這裡給人家透了,摩托車1萬多沒見了怎麼辦?
我的電動車在小區裡丟了,應該向物業索賠嗎
沒有依據的。物業公司不會賠償的。物業是不會賠給你的,除非物業收取你的電動車保管費,因為物業費裡面不包括車輛保管費。你可報警110,如果你們小區失竊較多,派出所會給物業施壓讓他們加強治安管理。如果你把車停在小區專用車位上,車子丟失,管理人員要承擔責任,也就是物業。如果說,你把車子亂停亂放,車子丟了,就...
我的自行車在小區裡丟了,物業有責任嗎
如果交了交車輛保管費,物業就有責任,反之就沒有。現在都是按合同辦事,物業服務合同中肯定是不含這個內容的,國家規定的物業管理費中也是不含車輛的保管費用的,除非跟物業另外有書面約定,否則打官司也贏不了。如果是免費停放,就需要看看和物業公司當初的入住協議是如何簽署的了。也可以參考業主手冊。也可以選擇報警處...
小區裡開餐廳,是找物業還是找開發商,小區裡的餐廳嘈人,業主該咋辦
如果餐廳的產權是抄物襲業的當然要找物業。產權人將其名下的房產租賃給他人使用,就應考慮到房屋的使用是否侵害到相鄰產權人的利益。許多城市的環保條例都有規定 在住宅區開餐館,應經有相鄰關係的業主同意後方可辦理營業執照,如此推理責任還可以歸結到工商局的頭上了。首選找物業,開餐廳裝修 排汙 化油池等問題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