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陰影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不包含您所說的餐補/房補/獎金,是月平均基本工資,這也是國家勞動法中所明確規定的,所以您的公司這樣計算是合理的。
擴充套件資料:
14種情形用人單位可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14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14種情形是: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支付賠償金後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並應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3樓:海淀緣
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是按合同解除之前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給付,不包含您所說的餐補/房補/獎金,是月平均基本工資,這也是國家勞動法中明確規定的,所以您的公司這樣計算並不違法。另外,提醒您一定要看自己的社會保險是否有落繳,如有落繳情況,您的原單位應把各種社保保險一併補繳齊全。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因此只要你能拿出前12個月的貨幣性收入證據,應該按所有的算,不行就上勞動局申請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不包含補貼和獎金等,單位沒有錯。
6樓:匿名使用者
月平均工資以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中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本市最低工資怎麼計算?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即使解除合同前24個月工資的平均數為當地最低工資的80%,但在計算經濟補償時,應以當地最低工資金額為計算基數。
8樓:陳豔律師
按照你的實際發放工資來計算
9樓:**上國
應該為最低工資、各種補貼、獎金以及公司應該代繳的各種費用的總和。
10樓:泡沫
浙江省高階人抄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襲
庭、勞動人事bai
爭議仲裁院
du《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
zhi問題的解答
dao(二)》
浙高法民一〔2014〕7號
十一、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包含醫療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間,且在該期間內用人單位未支付正常工作工資的,經濟補償基數應如何確定?
答:《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應理解為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勞動者正常工作狀態下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包括醫療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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