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第三十八條規定,你的朋友無法獲得補償。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斐秋梵順
你這種情況,只要上訴,一定可以贏,那裡有試用期六個月的!
勞動合同法怎麼計算經濟補償
張某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是從2000年開始執行,其經濟補償金應當是支付2008年1月1日新勞動法實施以來滿半年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即需要支付1個月經濟補償,不需要支付8個月的經濟補償。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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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勞動合同到期的問題,勞動合同到期補償問題
可以的。但自已去繳交社保的話,前提是要本地戶口才可以的。或者公司跟他籤二個月的也可以呀,然後由公司去檄交社保。這二個月單位與員工有勞動關係,如果員工在未退休前去告單位的話,單位要多給工資,如果不存在問題的話,就沒有什麼了,到了退休年齡,不用給經濟補償金等。至於醫保都要交長一點時間,一般是辦理退休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