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當時只是進行了處罰而沒有強行拆除,就是當時處罰後認可這個面積的。這次徵用就應按實際面積補償。
協商不成 可向法院起訴維權。
2樓:紫漠
這個儘量找拆遷律師問問吧,畢竟比較專業。當時說是
違建了嘛?一般實際面積大的話,只要是合法的那就需要按照實際的來補償。你們簽字了嘛?
萬典律師
3樓:劉付利律師
如果沒有合法的建設批准手續,或者超出審批的面積,進行的建設屬於違法建築,不應予以補償。
如果符合相應建設手續,只是未辦理相關證書的話,可以認定為合法的建設,是應當予以補償的。
4樓:鋼的法
實際大於承包權面積很明顯屬於違章建築,表明這部分你是沒有權利的。國家賠償只可能按批准給你的面積算。中國還不承認長期佔有就合法所有。
5樓:
多年老房子現在對土地。使用權有爭議怎麼辦?你要諮詢一下法律部門。
你的房子有房照。有土地證各種證都有。手續齊全。
時土地使用權。如果,有爭議的話,有請律師。親一下。
房產方面的知識。法律規定。要按照國家規定。
去辦理這件事情。你能得到個人的利益保護。去自己的權利。
6樓:滑落沉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是法律並不禁止農村村民住房的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可以轉讓的,而「地隨房走」是我國現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法律是允許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權的一併轉讓,只是禁止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主體是有一定範圍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轉讓給村外人員,該受讓人必須在本村落戶並且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即一戶一宅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屋同時轉讓,並履行相關的登記和審批手續,而且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不可私下買賣,非法交易。
7樓:
多年老房子現在對土地使用權有爭議,你可以到土地管理局查一查諮詢一下。
8樓:
關於這方面的事現在挺多的,至於房產證的事兒這個事兒你不要為這事煩惱,你可以到房產局去問,問一問到底這個土地產權多少年應該怎樣解決,你心有個數,這是大事,你一定要去問。
9樓:
多年的老房子,對土地使用權有爭議,就要到村上找相關人員更正,今年是最後一年,要抓緊時間辦理這些事,不能再拖了,再拖就不好辦理了。因為土地確權已經確完了,現在就是更正的時間,抓不住機會就完了,誰都幫不了你,現在都要的是證件,所以必須要證件,抓緊辦理。
10樓:來自柏子塔高尚的夏侯惇
根據你的描述,此時你的情況建議去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並闡明你的訴求。
11樓:
只要你有土地使用權和你的房產證那就可以了,這些都是你私有財產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你這些都沒有那就沒有法律保護。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諮詢當地法律援助部門,通過具體諮詢來進一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3樓:在科隆大教堂壓腿的緋鷗
有爭議去土地局查清楚
14樓:念昆綸
你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諮詢一下,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解決
15樓:
土地使用證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這個是由物產法決定的,是毋庸置疑的。
16樓:花痴
耕地上蓋房,,罰完款沒有勒令拆除我認為就合規了,超出部分不予補償,但未超出部分應該補償吧。要結合相關法律,和地方規定還有民情處理,畢竟有時候規定是一回事,現實是一回事。
17樓:
可以上土地局問問,那不件小事,好好問個明白
18樓:及妙菡
帶好房屋使用手續,到當地的土地局去申述
19樓:
所謂的村名自制,說不清的理
20樓:介逸緻
最好上土地局問問明白,不是件小事
農村自家蓋的二十多年老房子牆面裂縫成這樣了還能繼續住人嗎?這幾天後面在拆房子。裂縫也是這兩天變大的
建議不要在住人了,如果是由於後面拆房子引起的,那麼你可以找村裡的領導反應一下這個情況。爭取能夠得到一點賠償 鄰居圍牆有裂縫傾斜有圖為證。我要把老房子拆出重新蓋新房 挖基礎是在自家土地上 一年後圍牆倒了算誰的?你家房子對這個房子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第二張圖上可以看出向外傾斜了 家裡老房子牆壁上有裂縫。房...
家裡本來是老房子,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建房子嗎
如果是集體用地可以改房,如果是在市區內部,還需要不少手續 辦不下來也不能蓋房 如果已被劃入拆遷範圍就不行了 有土地使用證當然可以啦 老房子辦過土地使用證,後來自己拆了重建了房子,老房子的使用證有用嗎?老房子辦過土地使用證,後來自己拆了重建了房子,老房子的使用證是有用的。千萬要儲存好。否則,你將來什麼...
老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也沒有房產證,該怎麼證明是自己的
首先要看您的目的是什麼,建議去房地局查詢檔案確認權屬情況。土地使用證是老的新建房後沒有房產證合法嗎 準備資料去當地bai房管局就可申請 du辦理。一 辦理條件zhi 購房者通過 dao交易,取得房 內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容屋行使佔有 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可辦理。二 辦理材料 1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