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是隻是簽名,不蓋章,具備法律效力了嗎

2021-06-04 03:10:40 字數 2146 閱讀 7820

1樓:華律網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係,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

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於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於簽名的效力。簽字蓋章,可以兩者同具,也可以單具其一,簽字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簽字產生效力必須具備已下情況之一才有效力:

一、自然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或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合同關係,自然人(或自然人一方)簽字即產生確認效力。二、法人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法人一方需要法人代表簽字即產生確認效力,合同成就。如果非法人代表簽字一般需要法人蓋章才具備完備的確認效力。

三、持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委託書,具有委託行為的法人方的代表,簽字也產生確認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2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該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那該合同就是有效。而沒有蓋章只是程式問題,只是沒有蓋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2、但有特別說明的除外,例如沒有蓋章就是無效的合同或者沒有公司蓋章該合同不生效之類的。

3樓:法律快車專家

應當都是有效的,除非你證明那個簽字的人沒有權利簽字。

4樓:譚爽律師

合同只簽名沒蓋章有效嗎

簽訂合同是隻是簽名,不蓋章,具備法律效力了嗎

5樓:瀧焱達清雅

1、只要該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那該合同就是有效。而沒有蓋章只是程式問題,只是沒有蓋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2、但有特別說明的除外,例如沒有蓋章就是無效的合同或者沒有公司蓋章該合同不生效之類的。

只有簽字沒有公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6樓:華律網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係,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

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於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於簽名的效力。簽字蓋章,可以兩者同具,也可以單具其一,簽字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簽字產生效力必須具備已下情況之一才有效力:

一、自然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或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合同關係,自然人(或自然人一方)簽字即產生確認效力。

二、法人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法人一方需要法人代表簽字即產生確認效力,合同成就。如果非法人代表簽字一般需要法人蓋章才具備完備的確認效力。

三、持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委託書,具有委託行為的法人方的代表,簽字也產生確認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7樓:度媽真偉大

如果是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沒有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麻煩採納,謝謝!

8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簽字沒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單位的委託**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籤的字,則合同有效。

2、如果簽字的委託**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簽訂合同的,經過被**人的追認後,所籤合同有效。未經追認的,合同無效,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民法通則》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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