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子夜聽雨
相同。同工同酬適用於所有的用人單位,而不只是企業。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樓:不愛自動愛左輪
同工同酬。。。。。雷聲大雨點小啊,哥們。。。
各地落實情況各有不同,包括同一地區同行業也是千差萬別。例如有的醫院**就實行了,而同一地區的其他醫院卻沒有。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一般都是本單位與當事人簽訂的,不存在勞務派遣或者人事**。但是部分單位比較例外,例如高校等。
另外,政策是一回事,能否惠及到老百姓又是一回事,認真你就輸了。。。。
3樓:
算是勞務派遣,現在事業單位的合同工基本都是和人才中心的派遣公司籤的,但要同工同酬很難,事業編制和公務員做的工作也一樣,也沒有同工同酬。法律主要還是針對企業的。
4樓:京量戊凝冬
同工同酬的勞務派遣人員和事業單位的編外合同工是一樣的,二者都是臨時工。同工同酬適用於所有的用人單位。所以事業單位的編外合同工也是實行同工同酬,編外合同工就是非編制人員,以合同形式參與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裡規定,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5樓:善世服務外包
勞務派遣制度下實現同工同酬的條件
1、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
3、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
同工同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相關政策條例規定明細
1、勞動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2、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3、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4、勞動法關於同工同酬規定內容 (1)男女同工同酬。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 (2)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國家和地區也還存在這種分配歧視。我國自解放以來,基本消除了這種歧視現象。 (3)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
由於各地的經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著地區、行業、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4)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
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在同一企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的勞務派遣人員和事業單位的編外合同工是不是一樣?
6樓:在恩胡寄真
同工同酬的勞務派遣人員和事業單位的編外合同工是一樣的,二者都是臨時工。同工同酬適用於所有的用人單位。所以事業單位的編外合同工也是實行同工同酬,編外合同工就是非編制人員,以合同形式參與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裡規定,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這三個有什麼區別?是不是不好?
7樓:檸檬不萌葡萄不淘
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這三個的區別:
1、在編制上: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都屬於本單位中的非編制員工。
2、在用途上:
編外用工在我國,很多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多使用編制來管理人員。
外聘是尋求可以幫助個人、單位、企業等需求的人或事件而採取的補足措施。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
3、在工資福利上:薪資待遇,福利待遇都和正式工不同。勞動合同也是和第三方簽訂的,薪資發放等等都是和第三方公司掛鉤。
編外用工在原有的人員不能承擔現有的工作時,不能入編的人員可以被聘用。
外聘是不由本身個人、單位聘請,是通過人才公司、勞務公司聘請的勞務工。
勞務派遣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8樓:ui甌
外聘要好很多,是合同制的,和單位籤,各方面權益可以有效保障,派遣就算了,什麼責任不願付,什麼福利也不願付,讓你做背鍋俠,和別人無差別同崗位工作,也許你比正式幹得多卻拿得非常少,非常明顯的同工不同酬,你會自卑
9樓:
勞動合同法統籌下的只有三個用工形式:合同工、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你所說的用工形式是公司的習慣用語吧,我看其實就是勞務派遣。
10樓:太卜令
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都是一回事,自2010開始事業單位開始進行改制,編制大部分都凍結了,只有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都是跟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編內是跟用工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公益二類、三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目前都在改革,在2023年都要取消編制,實行全員合同制管理。
也不會再招有編制的。
11樓:鄭曉楓
編外用工,外聘,勞務派遣,都屬於非編制員工,一般都是發生在事業單位編制滿了但又需要人的情況下。正常情況下薪資待遇,福利待遇都和正式工不同。待遇和一般企業一樣,但是工作地點在事業單位,勞動合同也是和第三方簽訂的,薪資發放等等都是和第三方公司掛鉤。
所以提升什麼的機會比較少。
1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國營單位用得比較多,意思差不多吧!
關於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員工同工同酬的問題?
13樓:華律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中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根據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解釋,「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對被派遣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有同類崗位的,勞動報酬應大體相同;無同類崗位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14樓:華夏逍遙行
同工同酬適用於所有的用人單位,而不只是企業。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本案中的問題,建議你先跟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去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訴,縣級勞動局負責監督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用工情況。如果勞動局申訴沒結果,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必經程式),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起訴,被告是用人單位。
15樓:匿名使用者
同工同酬即使在企業,
也指的是同樣編制,同一個工種之間所體現的薪酬待遇。
在國有企業也有在編工,永久合同工,短期合同工、勞務派遣工和臨時工之分,
他們即使乾的是同一個工種,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待遇懸殊。
在事業單位,在編職工工資、福利,
勞務派遣工資、福利,**不是一個渠道,
不可能實現你所說的同工同酬,勞動法也不會支援。
很遺憾,如果待遇都一樣,誰還會拼命想要在編呢,正因為有諸多不同使然。
兄弟,這就是咱們的命運,
順其自然吧,畢竟咱們的工作還是比企業強啊,追求不屬於咱們的,那就會陷入糾結,沒有任何意義。
16樓:勞動法諮詢師
首先你要明確你和單位是什麼關係,是勞動關係?還是沒有關係?如果你是勞務派遣工,單位和你是沒有合同關係的(單位不應該和你簽訂派遣合同),你和勞務派遣公司才是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的新修訂案規定勞務派遣有工同工同酬的權利。
17樓:執筆畫眉只為你
派遣員工 那請問你的勞動合同是跟誰籤的。
有關於合同工和編制的同工同酬一說法?
1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有關於合來
同工和編制源的同工同酬一說法:一、公
bai務員受《公du務員法》調節zhi,事業編受《事業dao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調節,勞動合同人員(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受《勞動法》調節,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勞動法》要求的與正式人員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同工同酬,你想一下,在企業裡因為沒有編制不編制的說法,所以勞動法裡指的正式人員,指的就是合同制人員,這種直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二、《勞動法》的前提是勞動合同,只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才遵循這個法律,公務員不籤合同,事業單位籤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也不是一個體系的。所以同工同酬找不到依據和參照。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一抄國有單位的合同制職工bai,但是單位只給我們合同du工買了社保zhi,醫保 還有住房公積金dao等等。。什麼的沒有了,請問你是否合法了,又怎樣體現了同工同酬的說法呢??希望相關部門能幫忙解答解答。
————————————————————————————————表述不清楚啊,社保就包括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險了!!既然買了社保自然包括了醫保啊?!
20樓:匿名使用者
5險一金了,該知足了。都是按法律辦事了。你還想要啥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受《公務員法》調節,事業編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調節,勞動內
合同人員(合同制人員與勞務容派遣人員)受《勞動法》調節,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勞動法》要求的與正式人員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同工同酬,你想一下,在企業裡因為沒有編制不編制的說法,所以勞動法裡指的正式人員,指的就是合同制人員,這種直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勞動法》的前提是勞動合同,只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才遵循這個法律,公務員不籤合同,事業單位籤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也不是一個體系的。所以同工同酬找不到依據和參照。
而且要不同工還不容易麼,單位可以找出n個理由說你們不同工。
勞務派遣將「同工同酬」能實現嗎?是不是都是嘴上說說的,在蠱惑人心?國家真正什麼時候能重視
公司採取這種勞務bai中介方式招的du就是廉價勞動力,再加zhi 上派遣dao公司還得從中抽取佣金專,勞務派遣制根本就做不到與屬單位正式員工同工同酬,這只是一個良好的願望罷了,國家只是政策上引導,不會介入具體操作。換一句話說,勞務派遣與正式在編員工進入公司的門檻本來就有高低之分,又何言同工同酬呢。假...
新勞動法同工同酬適合五年勞動合同派遣工嗎l
被派遣的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正式員工,同工不同酬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一,用工單位 是在勞務派遣協議中,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不存在勞動關係。二,勞動合同法修正案 第二條,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
有關於合同工和編制的同工同酬一說法
有關於合來 同工和編制源的同工同酬一說法 一 公 bai務員受 公du務員法 調節zhi,事業編受 事業dao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 調節,勞動合同人員 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 受 勞動法 調節,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說 勞動法 要求的與正式人員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