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答辯狀是針對對方訴訟請求的
反訴是自己提出新的訴訟請求 達到吞併對方訴訟請求的目的
2樓:犀牛樑寶
答辯狀是針對對方起訴狀做的反駁,發訴狀是在同一案件中作為被告的一方提出的訴訟請求
我想知道被起訴後是用答辯狀還是民事反訴狀呢?它們之間有何區別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答辯狀是針對原告的訴求結合客觀事實、具體案情作出的針對性答辯意見。
而反訴狀是基於同一事由,提出相反的訴求。法院根據訴求結合案件事實予以審理。
4樓:長沙金龍律師
是答辯狀,沒有反訴書這一說!反訴也是一種請求,是本訴被告提出的針對本訴的,目的是抵消吞併本訴!答辯狀就是直接對本訴的反駁和辯解!
答辯狀與反訴狀有何區別
5樓:██墨陽
反訴狀,簡單bai
點說,甲把乙告du了,甲需要寫起訴zhi書,寫明dao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交與法
內院,而乙正好也想告甲容,這時,乙不需要寫起訴狀,寫份反訴狀交與同一法院就行。
答辯狀,就是乙並不打算告甲,只是對甲的訴訟請求不服,覺得甲的訴訟請求不應支援,這時,寫份答辯狀,寫明事實理由。
答辯狀是作為被告對原告主張的事實予以反駁,而反訴狀,是被告反訴原告,從而由被告角色成為原告角色的轉換
請問民事答辯狀與反訴狀在方式與內容上有什麼區別?
6樓:法律快車專家
答辯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抗辯或辯解,反訴是要求本訴原告履行給付或義務
急!急!急!!!請分析指出民事反訴狀與民事答辯狀在內容方面的區別??? 30
7樓:匿名使用者
反訴狀是對方告你時,你同時以此案告對方,你要求索賠或者不服法院或者仲裁部門的決定,你提出反訴,雙方同時為申訴人和被訴人.
答辯是對方起訴你時,你不提出反訴,但對對方的起訴你可答辯,答辯對方不合理處.
民事反訴狀可以取代答辯狀嗎?
8樓:楊文戰律師
理論上不可以。反訴是與本訴相關的另一訴。
但實踐中未必不必,畢竟兩訴相關,而答辯狀又不是必須提交的,人家把一些答辯理由寫在反訴狀裡,又能如何?
答辯狀,**詞和反訴狀之間的關係。
9樓:
答辯狀,是被告就原告提出主張所作出的抗辯,**詞,是原告或者被告就自己提出主張,反駁對方主張提出的全面意見。
反訴狀,是被告就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所提出的反請求。
1、三者不存在什麼關聯。
公民**,可以發表**詞。
2、不交答辯狀直接發表和提交**詞可以嗎?
可以。什麼都不交都可以。答辯、提交**詞都是訴訟權利,可以自己選擇放棄。
3、不交答辯狀而直接提交反訴狀如何?
兩者沒什麼關係。
10樓:博愛傑傑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其有處置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但由於答辯狀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狀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確的判決,因此應該對答辯權給予足夠重視,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
**詞是訴訟**人(律師、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審過程中獨自使用的非正式文書,**詞最重要的部分是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是訴訟**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詞通常需要數小時甚至數天的時間來完成。
反訴狀是在已經開始的訴訟程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訴的原告為被告,以抵銷或吞併對方訴訟請求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與本訴有關的新的訴訟請求時使用的文書。
11樓:彭信枚律師
答辯狀,是作為被告對原告主張的事實予以反駁抗辯。
**詞,是訴訟中代表當事人併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作的綜合性發言。
反訴狀,是被告反訴原告,從而由被告角色成為原告角色的轉換。
1、公民**可以發表**詞嗎?
可以。2、不交答辯狀直接發表和提交**詞可以嗎?
可以。3、不交答辯狀而直接提交反訴狀如何?
二者無關聯、無影響。
收到被告的上訴狀後,應該寫答辯狀上交給法院嗎
這說法是對的,對於上訴案件,由原一審法院把上訴狀給被上訴人,被上訴人答辯的可直接交給原一審法院的法官,由其和卷宗一併送到二審法院。當然,如果你不想讓一審法官看到,可以先不提交答辯,等案子到二審法院後再聯絡具體的審案法官提交。可以書面答辯,但我們建議口頭答辯。因為書面答辯是要給原告的,這樣可以不給原告...
反訴狀與民事起訴狀有什麼不同,比如格式等,用簡略的話概括。謝
供參考訴訟的主體稱謂不同 其他基本相同,同樣要闡明訴請,理由,稱謂不同,其他類似,具體格式可以去網上搜 答辯狀與反訴狀有何區別 反訴狀,簡單bai 點說,甲把乙告du了,甲需要寫起訴zhi書,寫明dao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交與法 內院,而乙正好也想告甲容,這時,乙不需要寫起訴狀,寫份反訴狀交與同一法院就...
民事案件有兩個被告的答辯狀要分開寫還是一起的
答辯是針對原告的起訴內容而做的回答和辯論意見。既有兩個被告,如有必要答辯,一般以分別答辯為宜。當然,如兩被告的利益是共同的,答辯意見也是一致的,如在一份答辯狀上署名,即共同提供一份答辯狀,也未嘗不可。不過,民訴法規定,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因此,被告 前答辯並非必須,您也可以不庭前答辯,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