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手續

2022-01-04 12:31:32 字數 5400 閱讀 3198

1樓:蒼洱白子

一、勞動者申請辭職

1、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3、工作交接後,單位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二、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單位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與解除合同的員工協商處理工作交接。

2、單位要制定經濟補償協議,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後,要按期支付經濟補償。

3、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報送勞動局和社保局,分別終止勞動關係和停繳社保。

4、單位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2樓:匿名使用者

該職工提交書面申請未滿30天即擅自離崗,應認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這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須給予經濟補償。

解除的形式,可以是直接向該職工發書面通知,也可以公司檔案的形式。但須注意:1、解除的理由必須明確是該職工擅自離崗,嚴重違反勞動紀律;1、必須將解除通知或解除檔案送達給該職工本人。

儘量讓其簽收。

供參考。

3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是他主動辭職,所以,單位自然不用支付其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如果公司不想追究其違約責任,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就比較簡單了,如果他檔案不在單位,直接發一份同意辭職解除合同的通知就足夠了。

如果在單位,通知其辦理相應調動手續即可。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你這種情況可以直接當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要給勞動者任何補償費.並且你可向他要求支付違約金,因為他距申請未滿30天就離開你公司.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手續

5樓:韓飛律師

1、勞動者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2、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3、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勞動者的工資。

4、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勞動者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6樓:卿巨集扶以彤

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給開解除合同證明,並辦理檔案及社保轉移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1.職工解除合同的話,可以口頭通知用工單位,最好書面寫辭職通知,注意要提前30天通知用工單位,無須理會用人單位是否同意。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書面,比如出具《辭退通知》,《裁員通知》等,並通過合理手段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如需賠償辭退補償金的,按該職員在公司任職年限計算,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8樓:深圳張勇律師

1,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9樓:

如果是個人原因,就需要個人寫個辭職信,單位同意了就給你開一個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行了

10樓:

用人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可

11樓:楊欣北向晨

看具體情況:其

一、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12樓:冼綺南

勞動者要遞交離職申請,而且找部門領導簽字,再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工作交接。離職手續辦理完後,勞動者要拿到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3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那麼怎樣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呢?《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4樓:前沿講座官方

如何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稍有不慎可能支付雙倍賠償金

15樓:法學專家李敬民

你不需要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因為該合同已經到期。

但你需要原單位為你出具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證明書,你憑該證明書和你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社會統籌轉移手續。估計是要繳納滯納金的。

16樓:亢承嗣

簽訂了無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解除勞動關係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您還可以諮詢12333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離開時單位同意嗎?與原來單位好好協商辦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同職工辦理什麼手續?

19樓:

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首先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2、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3、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

4、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20樓:丁志忠律師

去你們單位的人事科或者人力資源部進行辦理。

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你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2、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3、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

4、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您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以上是通常離職程式,每個公司的規定不一樣,有的可以比這些更復雜或更簡單。

建議你最好去人力資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問清楚,按照公司規定辦理就沒有問題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1)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當及時為其辦理退工登記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因各種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在7個工作日之內,由用人單位按現行勞動管理體制(市屬或區屬)到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退工登記手續。

(2)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用人單位遞交材料3個工作日之內辦妥退工登記手續,收下該職工的《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並在第8頁上相應欄目內登記蓋章,稽核《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稽核表》,並在表上確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期限,在《就業登記證》第18頁起的相關欄目內作記載蓋章;收下該職工的人事檔案,並在《職工退工(失業)後檔案轉移保管表》作記載蓋章。

(3)勞動就業管理機構發給《職工失業證明書》和《蘇州市市區失業人員職業指導教育通知書》兩聯單,並在下半聯註明應參加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定期組織的就業指導教育的時間和地點,委託用人單位**失業人員本人。

(4)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工失業證明書》兩聯單交給失業人員本人,並告知失業保險待遇稽核結果,通知其按《蘇州市市區失業人員職工指導教育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職業指導教育。

(5)失業人員只有參加過職業指導教育,方能持蓋有專門印章的《職工失業證明書》到戶口所在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取回《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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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主要用來幹嘛,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有什麼用途 一般是一式幾份 都往哪裡交?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在單位離職時,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你好 1 你說的這個情況是很正常的,現在很多單位在招聘的時候可能會要求提供之前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