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了勞動合同

2022-10-23 14:46:55 字數 1482 閱讀 1894

1樓:李建成律師

解除了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這需要根據你傢俱體的經濟狀況,通過社群向街道辦事處申請。由你本人向單位申請,單位再向社保部門申報,最終能否辦理由社保部門稽核批准。

一、 辦理病退(職)的基本條件:

1、凡是在個人視窗參保的下崗失業人員符合因病、非因工緻殘的,竟本人申請均可辦理。

2、病退年齡: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上。

達不到上述年齡因病可以辦理退職。

3、工齡15年以上。

4、經市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辦理病退(職)的基本待遇:

1、基本養老金根據有關檔案計算後,沒有最低標準。

2、病退(職)人員達到正式退休年齡後,其養老金計算方式不再改變,也不再重新計算。

3、病退和退職的區別:目前的計算方法相同,以後調整待遇時不同。

三、辦理病退(職)應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蓋病案室公章)。

2、診斷書。

3、相關影象資料(ct、x光片、彩超等)。

四、辦理病退、退職的程式:

1、帶好所需材料到勞動**病退視窗填寫申請表並蓋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為勞動**辦理時間,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將病退(職)鑑定材料送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

3、參加鑑定時帶150元鑑定費。

4、鑑定合格後將鑑定通知單返回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病退視窗,辦理相關手續。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凡是退休,必須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不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想都不要想。

因為他已經沒有了單位。他的經濟**,可能只能靠解除合同時的那點經濟補償,除此之外,都得靠自己再去掙。至於養老保險因為已經超過15年,可以不交。

但為了退休後多拿一些,有條件的話,還是一直交到退休為止比較好。因為沒有單位,有病的話,可以參加居民醫保。這樣能報銷一些。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於你陳述的事實,你現在手上有什麼有利的證據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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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主要用來幹嘛,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有什麼用途 一般是一式幾份 都往哪裡交?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在單位離職時,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你好 1 你說的這個情況是很正常的,現在很多單位在招聘的時候可能會要求提供之前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