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是不違法的
2樓:碧眼雙瞳
那要看這個領導罵的是不是觸犯到所謂的人權了,如果說他的語言確實讓你蒙受了傷害的話,那麼從某種意義上是對你的精神一種傷害,你可以提出精神傷害賠償,不過據我所知好像目前國內我還沒聽過有人打這樣的官司會贏的。還有你如果要告他,你必須得有人證,如果你身邊的同事能證明領導那個是種對人格的侮辱的話,或許對你的控訴也是種幫助。
3樓:職場諮詢師小陳
回答你好,關於你的問題據瞭解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對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2、領導侮辱員工,如果是個人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也可以通過錄音、錄影的方式,或者尋找人證的方式固定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提問大學教授又是企業老闆,員工討厭欠薪辱罵員工及員工父母回答這樣肯定不行了,素質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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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是怎麼理解「犯法」這個詞了。
違法是肯定了,最起碼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但一般情形下,領導辱罵員工,是不會導致其受到法律懲處的,除非情節特別嚴重或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出現後述情形可能構成侮辱罪。
5樓:戴秀英金嬋
看情況吧!隨便說說不算什麼。惡意辱罵就屬違法
領導辱罵員工是否違法
6樓:暗刃
不違法的,大街小巷吵架的事情時常發生,如果這也違法的話警察抓得過來嗎?領導罵我們不違法,我們罵領導也不違法,罵回去,這是最好的辦法,害怕被炒魷魚?你今年多大?
20出頭,那麼年輕你怕找不著工作?50了?都快退休了,養老保險都交齊了,你還擔心什麼?
我說你們別把領導當成神一般,摸不得一般,我從大學畢業,一共換了4次工作,都是因為和領導吵架,現在這個單位我一樣每週一吵,吵架物件都是大大小小的領導,有一次惹毛了我直接吐口水在他臉上,他只敢說:「考核。」每當這時候,我都說:
「你就這本事了,你有本事考核我的工齡去?」還有以前開除我的領導,我在大街上見一次罵一次,反正各種歹毒的話都罵出來,後來他看到我直接繞道了。很多人也說過,一個20來誰的孩子,像個潑婦一樣,不好。
那我問你們那種才叫好,每天對領導點頭哈腰,還被領導罵得想狗一樣,把氣憋在心裡,日子過得像個漢奸一樣?你們為了啥?就為了找幾個錢?
瘋了你們。沒錯我就是潑婦,我不覺得潑婦有什麼見不得人,我是窮,還經常換工作,至少我活出了自己的個性,至少我走在大街上是抬著頭的。反正我一直都在鼓勵很多打工姐妹,不要害怕領導,惹到就罵,他們動手打人,他們動手打人,拉著他們收就用力咬,我以前就把一個領導手上的肉都咬掉了。
後來也就賠了點醫藥費而已。大不了換個工作,這麼年輕你們怕沒工作?要搞清楚,我們是新時代的中國人,不是舊社會的奴才,更不是什麼都點頭哈腰小日本,要學會反抗,你的生活才有改善。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是怎麼理解「犯法」這個詞了。
違法是肯定了,最起碼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但一般情形下,領導辱罵員工,是不會導致其受到法律懲處的,除非情節特別嚴重或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出現後述情形可能構成侮辱罪。
8樓:匿名使用者
1、領導侮辱員工,如果是個人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由警察處理;也可以通過錄音、錄影的方式,或者尋找人證的方式固定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個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所以勞動法不管;
2、如果領導通過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並向用人單位的最高層反應情況,如果最高層的態度也一樣,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且還能主張經濟補償金,這個情形就歸勞動合同法調整;
3、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上司辱罵員工,員工怎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辱罵他人犯法嗎
9樓:掘金知產
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如果行為的行為,足以使受害人的人格利益減損的,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名譽權訴訟。
10樓:國樑律師
辱罵他人違法嗎?罵人不僅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也是違法的行為首先辱罵他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對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對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你停止侵害 賠禮道歉 賠償損失 消除影響其次 辱罵他人可能會因……
老闆辱罵員工,員工有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嗎?有經濟補償嗎?
11樓:微風
老闆辱罵員工如果構成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勞動者需要收集證據證明相關事實。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夏一陣風
根據勞動合同相關法規,單位有損害員工行為,員工可以隨時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13樓:霸氣航行天下
有權,但要證據充分,你很難留好他罵你的證據。
辱罵他人犯法嗎?
14樓:國樑律師
辱罵他人違法嗎?罵人不僅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也是違法的行為首先辱罵他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對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對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你停止侵害 賠禮道歉 賠償損失 消除影響其次 辱罵他人可能會因……
辱罵警察算犯法麼,辱罵交通警察犯法嗎?
要看程度。如果是一般罵戰,雙方和解也就算了,沒有什麼犯不犯法的問題。如果比較嚴重的話,比如是在很多群眾在場的情況下,無中生有,用類似於人身攻擊的語言辱罵交警的話,可能構成侮辱罪。侮辱罪是刑法中規定的罪名之一。望採納 警察上班你罵他屬違法,下班罵他不屬違法。違法,但不犯法。違法和犯法的區別就在於程度,...
領導打員工怎麼解決,領導打員工,怎麼處理
溝通最重要,溝通不好向上級反應,現在的錄音筆都很實用的帶上你的錄音筆向上級部門溝通,解決事情情緒不可過激,否則欲速則不達 怎麼我老看見領導打員工的事發生呢?你們員工都是木頭嗎?領導打你們不會還手?還是說你們天生就覺得領導高高在上,寧願捱打也不犯上?如果是這樣,你們這群狗奴才捱打是活該。我就打過我們領...
父母辱罵孩子,打孩子算犯法嗎,父母辱罵孩子算是犯法嗎?
婚姻法 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有管教和保護內未成年人子女的容權利和義務。法律賦予了父母撫養 教育和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責任。教育孩子是一門科學,教育孩子的方法也很多,但是用打孩子的方法來教育孩子是最不科學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當然,並不是說打孩子就構成犯罪,只有當父母致孩子輕傷以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