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法院一般認可證據形式有: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醫院的就診記錄等。沒有證據,受害方的主張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注意取證:可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時及時報警;一方在受到傷害時一定要及時去醫院就醫,並將醫院開具的檢查報告、病歷記錄等相關材料要儲存好;若施暴一方事後悔過,受害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施暴方書寫保證書,明確其實施家庭暴力細節,並保證日後不再出現施暴行為。除了書面的保證書,受害人還可以將施暴方悔過時的談話進行錄音。
怎樣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
2樓:華律網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希望每一個公民或組織發現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通過報警等方式積極伸出援手;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可求助的房間。二、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
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
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後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七)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首先要報警,**的出警記錄是重要證據之一。其次可以收集家人、鄰居等知情人的證人證言。另外,還包括醫院診斷證明等。
家庭暴力怎麼辦,如何蒐集家庭暴力證據
4樓:長沙張梅律師團隊
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報警,警察會根據情節輕重,對施暴者行政處罰或刑事拘留,同時警察的出警記錄可以作為家暴的有力證據,你也可以要求警察對施暴者出具告誡書,如有再犯,必定嚴懲!
女性面對老公的家庭暴力怎麼辦
面對家暴女性要勇敢說不,如果不能溝通解決,可以走法律程式進行維權。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發 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 的通知,以積極預防和有效懲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強對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護。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
家庭暴力報警後警察不出警該怎麼辦
我可以很明確的和你說。警察解決不了家暴問題,即便警察出面,也不好解決,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既是如此。如果對方真的令你絕望了,為什麼不選擇離婚而選擇忍受呢?發生家庭暴力,可以向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 所在單位和公安機關尋求幫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一條 婚姻...
家庭暴力,老公經常打我,孩子還小,我該怎麼辦
夫妻偶爾的打架和吵罵也是正常的,你要看你丈夫是真的有暴力傾向還是隻是偶爾的一次沒控制住自己情緒才失手打的人,偶爾 是可能幾年了才發生一次,我覺得你說的像是你丈夫本身就有暴力傾向喜歡用拳頭讓你屈服,如果是這樣你趁早離開,如果你一次次軟弱屈服,他會變本加厲,更不會尊重你,其實當有第一次時你就要給他往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