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籤完後不給員工,入職簽了勞動合同但公司不發給員工如何處理

2022-06-12 03:55:27 字數 6274 閱讀 7784

1樓:謝炳城

1、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企業此行為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勞動合同沒給員工而造成的勞資糾紛,單位應承擔不利後果。

2、國家沒有規定員工連續工作兩小時可以休息十分鐘。

3、員工需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單位,試用期過後,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注意,是通知單位,不是申請,辭職是法律賦予員工的權利,不需要單位批准。但員工有交接好工作的義務。

4、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每天超出8小時的,視為加班,單位需支付加班費。加班是單位安排員工自願,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不願意加班的,可以不去加班,不加班的不需寫請假單。

希望能夠幫到你。謝謝。

2樓:濟南程律師

你好,該公司存在多次違反勞動法律的行為,比如延長工作時間侵犯員工的休息休假權、限制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權、不給員工持有一份合同等,對其違法行為,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你們可以公司違法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3樓:闖王行天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是一式兩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給一份勞動合同給勞動者本人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入職簽了勞動合同但公司不發給員工如何處理?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如夢水雲間

可以直接找公司要勞動合同書,也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向社保部門投訴,應給你的。

7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沒有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證明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為什麼不給員工籤勞動合同呢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知道不籤合同的嚴重後果,他們會籤的,關鍵是他們不明白,還有現在勞動者維權的很少,單位甘願冒風險。

9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上就是沒有法治意識,弱智、愚昧。總是以為有了合同就吃了虧。殊不知沒有合同從法律上用人單位更加吃虧。還有就是不知道合同該怎麼寫,約定什麼。

10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可能是由於法律意識淡薄,推卸責任,避免給勞動者購買社保,可以節約一定的開支等,但是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問法網姜律師

現在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單位很不利,勞動者只是在舉證時有點困哪

12樓:韓富壘

他們不敢保證能兌現他們所說的,要麼不給工資要麼剋扣工資,小心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推卸責任,其實現在籤不籤無所謂,只要有事實,你們就等於是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是要受法律保護的,用人單位如果不籤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如果以後出事了,那麼用人單位就更慘了,他們要支付更多的賠償金。

目前他們所能得到的利益就是:不用給你們交保險費。因為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繳納一大部分的

14樓:

不用給員工交養老,住房,醫療,失業等費用。

15樓:匿名使用者

籤勞動合同意味著他必須給簽了合同的人上保險,國家規定的,上保險是一筆很大的支出。而且還會有上報勞務情況等資料的很多麻煩事,他們也不願麻煩。

不籤合同更可以隨時解聘你。

16樓:婚姻家庭

不籤勞動合同,可主張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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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簽完合同為什麼不把其中一份給員工?

17樓:小河沿虎兒

單位簽完合同為什麼不把其中一份給員工[[[要一份 看看備用 祝你順利 ]]

18樓:戚廣利

員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給員工一份。單位簽完合同不把其中一份給員工目的就是剝奪員工的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可見,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應當堅持索要勞動合同。

19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一式三份 勞動者一定要儲存一份 企業這樣做很可能是想出問題的時候負責

20樓:監理師

這個是屬於公司違反勞動法。

你可以要求單位提供或影印儲存。單位如果不給,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另外試用期內也要繳納社保的,不繳納也是違反社保法的;你可以離職時要求企業補繳;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用手機相機拍照,或影印件

勞動合同員工的字都簽了,但沒有發給員工有效麼?

22樓:樂觀的l無謂

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已經生效,是有效的。

但用人單位沒有將勞動合同交給勞動者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有權通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相關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簽訂了勞動合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合同籤後未提供勞動合同文字給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一份給自己,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3樓:

有效的。沒有發給員工,員工可以申請要啊,如果申請要不到,並且影響到了自已的,可以申請賠償。具體可檢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

2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由此可見: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已經生效。但用人單位沒有將勞動合同交給勞動者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勞動者有權通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5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已籤勞動合同,如辭職,應依法定程式進行,提前告知用人單位。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在法律上來說 是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你可以蒐集證據,有多個該公司員工做為證人,證詞,也可以證明在貴公司工作。

2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想辭職了就天不怕地不怕了,先上當地人保局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提供與單位有效的勞動關係證據,這邊舉報著,再去仲裁申請立案,加班費,經濟補償金,未休年休假補償,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拖欠賠償金,保險補償金神馬的一股腦全寫上!

28樓:不草草了事

有效,但你要求公司給你一份。先拿到合同再辭職吧,誰知道公司會在上面加些什麼。

29樓:趙耀榮律師

一方沒蓋章合同就沒生效,員工沒拿到合同,可以主張未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

辭工看員工是否提出要求吧

30樓:越王夠薦

這種合同簽定的形式是無效,因此,合同本身也應當認定為無效。不過,這需要你有證據證明才行。首先,簽定合同必須是雙方自願,無強迫,並且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簽定的合同內容要完整,雙方簽字之後必須各執一份。如果你簽字後自己手上沒有合同,對自己是不利的。因為,這種合同如果你不能證明它在簽定時存在違法,那在法律訴訟中就是有效的。

所以,簽定任何合同自己必須手執一份。

試用期過後企業不給員工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200

31樓: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均屬違法,你可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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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個bai月du內,經用人單位書面zhi通知後,勞動dao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 內面勞動合同的容,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法律條規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

試用期過後企業不給員工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均屬違法,你可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法律依據 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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