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個稅是按評估價收還是實際成交價

2022-10-24 22:35:47 字數 4935 閱讀 6095

1樓:大道至簡今始知

契稅,個稅是按照網籤合同價(成交價)計算,如果明顯低於市場價,則按照評估價收取(為了防止惡意逃稅)。

2樓:匿名使用者

契稅計稅依據

1.按買賣成交**來計算

買賣成交**時經過雙方敲定而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合同上的買賣**為據直接計算契稅計稅。這種契稅計稅方式主要適用於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根據房屋的市場**計算

土地和房屋**絕不是不變的,比如,北京在2023年奧運會主辦城市之後,北京的地價不斷飆升。該地段的房屋贈送、土地使用權贈送時,房屋買賣契稅計稅依據是按照市場**而不是按照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房屋或土地交換差價定稅

隨著現在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逐漸走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如果a房**60萬元,b房**70萬元,如果將a、b兩房交換,那麼契稅計稅的計算就是兩房差額,就是10萬元。土地使用權交換也是要依據差額的,如果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計稅。

4.按照當時土地收益定價

其實這種情形是不常遇到。如果在2023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的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過國家許可,乙單位可以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單位就要補交契稅計稅,繳納契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也就是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契稅計稅依據是成交價還是評估價?

3樓:回憶是最會哄人

契稅的計稅依據是是成交價還是評估價,是根據改變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分別是:

根據成交**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

根據市場**核定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的市場**核定;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的差額。

4樓:來自卷橋客觀的四葉草

都有可能,要看具體交易型別。

1.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屋買賣,其計稅依據為成交**。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其計稅依據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市場**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計稅依據是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差額。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批准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屬設施徵收契稅依據

①不涉及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變動的不繳契稅。

②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算徵收契稅。(房子可以分期,契稅不能分期)

③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果是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地適用的稅率徵收契稅,如果與房屋統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

5樓:搜狐焦點

當地地稅局也在看到該提問之後給出了公開的回答,也許可以解答有意買賣二手房的網友的疑問。關於:「買二手房交契稅是按房的評估價的1%交還是按買房的房款的1%交?

」的稅費標準問題,地稅局給出以下回復:若房產交易**偏低,在過戶時,地稅機關會根據納稅人**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建造時間、房屋型別、住房平均**水平等因素,對其進行評估,後以評估**為計稅依據。若**合理,則以房屋成交**為計稅依據。

搜房網解讀:此處所說房產交易價是指賣方在房屋買賣登記的網籤**,比如真實交易**是120萬,為了減少稅費,網籤登記的時候提交的交易價是80萬,明顯低於市場價,地稅局會重新評估,按照評估價來計算契稅。如果登記的**符合市場價,不會有太大的偏差,就會按照登記的交易價計算稅費。

另外,契稅的稅率是根據財稅[2010]94號文的規定來確定的,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按1.5%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適用3%的稅率。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06-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6樓:天災

但在辦理產權過戶繳納契稅時,徵收機關認為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款,低於徵收機關確定的評估參考價,要求納稅人按評估參考價繳納契稅。那麼,契稅的計稅依據到底是實際成交價,還是徵收機關的評估參考價呢?另外,房地產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後,在開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拆遷補償支出等費用,是否還要繳納契稅呢?

《契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為: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為成交**。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的市場**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的差額。

前款成交**明顯低於市場**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

)第九條規定,條例所稱成交**,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此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契稅徵收中幾個問題的批覆》(財稅字[1998]96號

)關於計稅**問題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第九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的計稅依據是成交**,即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因此,合同確定的成交**中包含的所有價款都屬於計稅依據範圍。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的成交**中所包含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於成交**的組成部分,不應從中剔除,納稅人應按合同確定的成交**全額計算繳納契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購得土地使用權繳納契稅,應按實際成交價款作為計稅依據,如**偏低且無正當理由,才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核定。納稅人通過我國司法部門裁決、**部門出讓以及合法的拍賣企業拍賣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且成交價款也是按規定的程式、方法作價,其成交價款合理合法,即使與徵收機關確定的評估價相比偏低,也是有非常充分的正當理由,只需按成交價款繳納契稅,無需按評估價核定徵稅。

那麼,房地產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後,發生的拆遷補償費用是否需要繳納契稅呢?依據《

***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

)關於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範圍的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包括受讓人支付的徵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土地價款的具體範圍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變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

可見,房地產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中,應包含了土地徵用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等,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土地價款的具體範圍也就是總成交價款,應以此為契稅計稅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

)規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其中,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為成交**。成交**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沒有成交**或者成交**明顯偏低的,徵收機關可依次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評估**:由**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進行綜合評定,並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的**。

2.土地基準地價:由縣以上人民**公示的土地基準地價。如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有的地方**出讓土地使用權時,地面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沒有及時進行拆遷或尚未拆遷完畢,但土地出讓成交價款中包含了各項拆遷、安置補償費等。房地產企業受讓土地後,也應按土地出讓成交價繳納契稅。但企業隨後自己在拆遷補償、安置補償、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不應再作為計稅金額繳納契稅。

7樓:財稅微課堂

跟註冊會計師系統學習會計實操、職稱,理論聯絡實際,做一個綜合型人才

8樓: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規定,以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

根據規定,以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徵收。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均按照4%的稅率徵稅。

9樓:匿名使用者

契稅的計稅是根據房屋的評估價也叫報稅價,報稅價是指房管局對這個小區房子的**的評估來計算的,比如實際成交是50萬,房管局可能評估成48萬或51萬,這個**就是計算稅費的基數,買賣過戶的稅率如下:

1.個人所得稅:1%(賣方出,滿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徵);

2.契稅: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買方出;

3.營業稅:5.6%(賣方出,滿兩年免徵);

4.交易手續費:面積*6元(買賣雙方一家一半);

5.工本費:80元(買方出);

契稅是按照成交價交還是按照評估價交

二手房是按照評估價繳納 根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 2010 94號 的規定 一 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 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 含90平方米 以下的,契稅按照1 執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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