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屬於商業保險,是由保險工司來賠償的。而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是由社會保險機構用工傷保險**來賠付。
2. 如果想索要工傷賠償,要看勞動部門確認李某為工傷,那麼享受如下待遇:(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如果甲方沒為李某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在一年內家屬也可自行向勞動部門申報。
4.有了工傷認定書後,上面三項待遇就應該:死亡前甲方為李某交工傷保險的話,社會保險機構用工傷保險**來賠付;死亡前甲方為李某交工傷保險的話,就由甲方來賠付。
2樓:匿名使用者
人身意外賠償和工傷是兩回事,人身意外不能認定工傷,也得不到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只有下面的情況,才可以認定工傷:
工傷認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人身意外險賠償後還能請求侵權訴訟賠償嗎?求解答
關於人身傷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如何區分,哪種賠
3樓:愛喝粥
這種賠償並無高低之分,關鍵是看傷殘等級。
但是,對於人身傷害賠償來說,工傷賠償具有一些人身傷害賠償不具備的特性。
1,無責任原則。
工傷的認定和賠付,與勞動者在工傷過程中是否有一般過錯無關,如勞動者因為操作失誤導致工傷,同樣可以被認定,並且享受對應的待遇;而在人身傷害賠償中,受害人自身存在過錯的,需要承擔對應的責任。
2,永續性。
被鑑定為1-4級工傷的勞動者,可以依法退出工作崗位,除了享受工傷賠償外,還可以獲得定期的工傷補助直至退休年齡,而多數人身傷害賠償是一次性的,即便因此引發併發症,再度主張賠償還需要舉證等。
因此,一般來說,如果同時構成工傷和人身意外傷害(一般是交通事故或侵權責任)時,工傷的待遇總體要比侵權傷害待遇高一些。
但是有一點:在工傷事故中,如果是侵權傷害(例如保安在履行職責時被不法分子毆打)或交通事故(如上班途中被車撞傷)傷害的,工傷保險僅僅承擔補充責任,即優先處理的是事故傷害,即侵權處理優先於工傷,只有在侵權責任賠付不足的情況下工傷承擔補充責任。
關於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上述的回答存在一個重大的錯誤,你引用的是工傷保險條例,請仔細看看總則的前兩條,規定的是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僱工,適用的合同物件是勞動合同而不是普通的僱傭關係形成的勞務合同。還引用了這麼長!..
賠償按照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賠償,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民事主體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殘、死亡及其他損害,要求侵權人以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侵權法律制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案由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僱員受害賠償糾紛;僱傭人損害賠償糾紛;產品責任糾紛;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糾紛;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駐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等。
其中僱傭人損害賠償糾正是上述的賠償情形。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依據就是民法通則,《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5樓:地對空飛毛腿
兩條路子可以走。
1、一次性了斷,具體多少雙方協商一致,有第三者在場,簽字畫押;
2、參照工傷標準賠付,估計評級頂多也就十級,報銷醫藥費,另外,給付六個月的工作;
3、朋友可以在網上搜關於工傷鑑定評殘的賠付標準,一次性了斷;
4、誤工費和營養費等,談不上又不是刑事案件傷人。
6樓:智慧女人法商課堂
不知你是哪個地區的,各省不一樣,還有傷者能做幾級傷殘,這些不確定,不可能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建議弄清對方情況,找專業人律師諮詢。
7樓:天津市劉律師
請問具體都要賠償什麼?
: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造成殘疾如則以下賠償專案)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
哪些是合理的,哪些賠償是不合理的?
:有證據的是合理的。
像誤工費,營養費,等,有什麼法律依據沒有?
: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
問題補充:謝謝各位的熱心,那能不能提供一下具體應賠償多少?
:答案同上。
怎麼算誤工費?營養費怎麼算?
:如對方提出要求賠償,則對方要提出證據,否則不賠償。
8樓:網友
這不屬於工傷。
適用民事人身損害賠償。
僱工在工作中發生損害的,由僱主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僱工故意的除外。
所以你們要賠償的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費 後續**費 營養費 護理費 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費 等。
都是按照實際**支出的費用進行賠償。 如果造成僱工殘疾的,還要繼續按照殘疾賠償進行支付。
需要僱工進行傷殘鑑定。之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補充:如果沒有殘疾的,那麼就不需要進行殘疾賠償金的支付。但是仍然要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以及相應的誤工費。
9樓:小華律師聊法律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營養費等,還有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
如何採取行政調解,及時妥善處理工傷,人身意外傷害賠償問題
10樓:鑽誠投資擔保****
保障範圍比較廣泛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除違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殘疾以外,只要是因為各種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殘疾,都是保險責任。
針對出行的極短期意外險產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幾天到十幾天不等。比如隨著**周出遊熱潮升溫的旅遊險,這種保險除了對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和殘疾進行賠償外,還包含因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支出的賠償。
針對交通工具的意外險,保障期限也為一年,可以承保因為乘坐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出現的意外傷害。
要求民事賠償同時能不能要求公司給予工傷賠償,該怎麼做?
11樓:六和尚
要求民事賠償的同時可以要求給予工傷賠償。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民事賠償的同時可以要求給予工傷賠償,但是在實踐中一般有兩種處理結果:1、民事賠償已給付的,再要求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受理(多數意見為工傷保險賠償款中可將已給付部分剔除,少數意見為兩種賠償費用可以累加);2、同時申請兩項賠償的,告知按工傷保險賠償案處理。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條也規定,工傷職工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則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工作原因受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要求公司依工傷標準賠償。
縱橫法律網 梁斌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要求民事賠償同時要求公司給予工傷賠償,申請工傷認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15樓:神刀再現
可以索償兩種賠償。人身傷害賠償和工傷待遇賠償。
關於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問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問題
上述的回答存在一個重大的錯誤,你引用的是工傷保險條例,請仔細看看總則的前兩條,規定的是企業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適用的合同物件是勞動合同而不是普通的僱傭關係形成的勞務合同。還引用了這麼長!賠償按照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賠償,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民事主體的生命權 健康權 身體權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 殘 死亡及其...
如何獲得人身意外險的賠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怎麼賠償
購買了人身意外險,因以下原因引起的意外傷害均可以得到賠償。意外險主要因素 外來所謂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機械性的碰撞 摔砸 打壓以及咬傷 燙傷 燒傷 凍傷 電擊 光輻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損傷,及酸 鹼 煤氣毒劑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學性損傷。這些外來的因素,需致使人體外...
人身意外傷害險的責任範圍是什麼
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 殘疾或燒燙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且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不超過保險金額。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