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廣場的物業有權利關商鋪的電嗎

2023-01-04 03:45:20 字數 3371 閱讀 3800

1樓:匿名使用者

1、燒餅攤位對你的影響,可以投訴致城管、消防、環保局。由行政部門出面管理。

2、物業公司無權對你的商鋪停電,問題是你不能找到證據證明是物業公司停電,即使找到他們也不會承認。

3、實質上你們這是商家與商家之間的糾紛,不能以此拒交物業費。否則打官司,你是站不住腳的。

4、做生意都講究和氣生財,你得罪物業,他們時不時給你穿小鞋。

2樓:冷星憶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他們是無權自行關閉商戶的電源,您可以採用維護自己權益的方法向物業公司反應,但是您私自將總開關恢復這也是不合理的,這樣本是他們的錯誤,也會因為您的行為而反咬一口,所以雖然在吃虧當中,也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合理商討,整件過程都要是他們的錯誤才更有利的維護自己。

3樓:老重名暈我

擺攤城管不管麼?

物業公司是沒權斷電的,你可以向當地的房管局反應,或者跟業主委員會反應,要求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公司是不會承認關了你電,所以不用自討沒趣,以無證擺攤物業沒管為由(你又沒證據)不交物業費站不腳,你是做生意的,應該好好和物業溝通,要求做好油煙處理措施,說不定煎餅攤可以為你吸人氣。你向城管部門舉報只能管用一兩天,城管走了,煎餅雙來了。

5樓:張立巨集

你更可以給消防局打**舉報以上問題,讓別的部門來查。

物業有權對商鋪斷電嗎

6樓:羅律師上海

物業無權對商鋪進行斷電,如果物業斷電的行為給商鋪造成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

7樓:周慧敏律師

因為商場並不是供電合同的主體。商戶拖延租金,商場能夠催告要求商戶在肯定時限內補交拖延的租金。如果催告期滿商戶仍然不交,商場此時能夠解除租賃合同,並且要求商戶承受違約職責。

電力公司把電拉進施工現場,並通上電,就視為與施工單位形成了事實上的供用電合同。如果需要停電,應當提前通知,告知停電原因、停電時間、重新供電時間等。電力公司擅自停電,屬於單方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小區商鋪物業不讓開面館 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嗎

8樓:龍之騰必潛乃翔

嚴格地說物業無權停水停電,如果不允許開面館,物業可以勸告,不聽則向城管或者規劃環保部門反映,由執法部門處理,但我要提醒您的是,住宅變更為經營性用房必須要經過批准。

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本條是關於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規定。將住宅改變為餐飲、娛樂等經營性用房,帶來許多弊端。例如,造成來往小區人員過多,外來人員雜且亂,干擾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區車位、電梯、水、電等公共設施使用的緊張,造成樓板的承重力過大,增加了小區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

另一方面,將住宅大量改為經營性用房,用於商業目的,也會造成國家稅費的大量流失。因此,物權法頒佈前已有法規、規章對此作了規定,例如《物業管理條例》第50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作為規範業主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物權法,本條明確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據此業主不得隨意改變住宅的居住用途,是業主應當遵守的最基本準則,也是業主必須承擔的一項基本義務。如果業主確實因生活需要,如因下崗無收入**,生活困難,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

例如要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要符合國家衛生、環境保護要求等。在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定的前提下,還必須徵得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

何為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因改變住宅為經營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響的範圍、程度不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我的商鋪是物業管理的水電費是物業收的電線短路著火與物業有關係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商鋪使用人有否超負荷使用大功率電器引起電線短路著火。如果是,物業肯定沒關係。

二、裝修時,商鋪使用人有否由有專業資質的人員(持有效電工證的人員)進行電線施工,使用線材有否符合相關標準,有否按實際使用情況鋪設電線(如用平方的電線供5匹櫃式空調使用,電線絕對出現故障)。如果沒按規範施工,物業也是沒責任的。

三、鋪內總電閘上級的主電線有否出現故障(如:接頭鬆動、銅芯外露等),如果由於主線問題而出現的電線短路著火,責任由負責該主線的部門承擔。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改動過電氣線路那麼責任全部是你的,如果沒有改動那麼就要具體分析了,屬於使用電器短路責任在你,屬於電氣線路問題責任歸物業。

物業公司有權利強制性商鋪業主換他們統一提供的電錶嗎?有權利收取比供電局高出每度電百分之八十的費用?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合法的都可以的。

不過電費是按照商業記費,肯定不是普通居民電價計算,如果費用太高,就可以去當地工商局投訴。

小區商鋪業主可以私自找供電局接拉電源不用小區的電嗎?可以的話物業需要商鋪業主提供些什麼相關資料呢?

12樓:摩羯齊子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供電局一般不會給辦的。除非你那用電量比較大,物業直接供電不夠,經過物業證明,才能'給你辦。畢竟,你的意思是越過了物業。即使給你辦理,也可能交由物業管理。

小區商鋪電力部門二次供電,物業有權問責嗎?

13樓:諾言

除非你那用電量比較大,你的意思是越過了物業。即使給你辦理;給你辦,才能',供電局一般不會給辦的,經過物業證明,物業直接供電不夠。畢竟,也可能交由物業管理像你說的這種情況。

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許可權制商鋪經營業態及斷水電,期待

14樓:如空磐石

物業公司是依據物業合同以及商鋪的經營合同進行管理的,如果商鋪的合同有約定商鋪只能經營某業態,那麼物業公司是有權進行業態管理的。這個權力是業主給的。如果商鋪的合同沒有約定業態,那麼物業則無權擅自對業態進行管理。

如,此商鋪原設計只能做為百貨店經營,商鋪經營者卻要做為餐飲進行經營,那麼物業就權管理,因為改變用途後,對公共下水及排煙會有很大影響,會影響到其他商鋪及整個環境。

物業可以隨便停商鋪的電嗎

物業管理有權利關業主水電嗎

沒有權利關業主水電。物業管理公司是受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委託,對其物業實施管理與維修,對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各種服務。因此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主要體現在服務及管理方面,如小區管理辦法的擬定 依照物業合同進行管理 制止業主違規行為 承擔維修 安全等工作。另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用電人逾期不交付...

業主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物業有權利停水嗎

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停水停電的。業主因未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違反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作為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對違約的業主督促其交納,或者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法律沒有賦予物業公司可以斷水斷電。業主供水供電是分別與自來水公司 供電公司簽訂供水供電協議,交納相關費用來獲取的。它和業主...

物業員工歸開發商管嗎,開發商有權利換物業公司嗎

不歸1 物業由開發商選定或成立的公司。開發商選擇與其有業務關係的公司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物業公司,在業主委員會尚未建立時,物業管理通常以這樣的形式存在。2 物業由開發商招標進入小區負責物業管理 開發商進行招標招進物業公司進行統一管理,保證小區物業正常執行 業主委員會尚未建立時,物業也會有這樣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