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賈俊峰律師
員工正常離職後,工資壓一個月後再發,屬於違法情況。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勞動者離職後,部分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工資,比如未進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尚未招聘到新員工、未到工資支付週期與時間等。
法律分析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1、辭職時,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給勞動者結清工資。 勞動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辭職,但無須申請。
如果是在試用期,則三天內口頭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勞動者因離職發生勞動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在30日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樓:山水縱相逢
肯定不合法,你離職做了交接的,而且還已經壓了一個月,你可以去勞動保障視窗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3樓:柳雍
你們壓兩個月了,不是一個月。
4樓:羅長江律師
正常離職後,工資壓一個月後再發,明顯不合法。可向當地勞動局舉報投訴。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時進行工資結算,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6樓:文苑路的偏執狂
違法的,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樓:鍾娟
不合法,你要看你們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話,合同上面都有寫的,你要先看看合同。如果沒簽合同的話,你就投訴他,說他不合法僱用員工。哈哈。
8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情況而定的。
一般來說,員工提出書面離職申請,一個月後辦理手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及工資等。
9樓:sz彩弘業是**
是辭職吧!不要搞混了!辭職和離職意義不同!
我的那個臭公司現在還未發我2月份工資呢! 我都勞動仲裁了!要5月份才**!
看到沒有人性的拖欠工資的公司,想別人追債呢!黑公司!
你如果是辭職,一個月後領工資;你如果是被辭退,馬上可以結算工資。希望採納!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合法,離職就要發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局舉報。
11樓:嗚哈哈猛虎
不合法,應當立即發完。
12樓:樂呵
看公司之前有沒有跟你說過這方面的規定,如果沒有,那你可以找管理部門幫你解決。如果你當初已經知道而且同意了,那麼這個。。。
壓的工資辭職後一個月後給我合法嗎?
13樓:網友
如果對辭職後工資壓一個月給你有疑問的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局進行仲裁。
14樓:標準
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立即離職,也為員工辦理好離職手續,那麼工資怎麼結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也就是說: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以統一到次月結算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結算工資或約定結算日期,你可以找單位工會或單位勞動調解委員會,如果還不行,可以撥打勞動保障政策諮詢**12333或自接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和仲裁機構投訴舉報,申請調解仲裁。
15樓:小冰粉
壓了工資辭職後一個月給我合法嗎?合法的呀,因為壓了一個月工資呀,那你的這個月工資肯定是要等到下個月才能給你發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法的,辭職的時候就應該結清。
離職一個月之後下個月再發工資是否合法
17樓:zyu宇
這樣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一般提出辭職都是提前一個月,在月底就可以拿全部工資。這才是正確的辭職程式。
你可以和廠裡的負責部門或者負責人協商一下,看能否解決問題。如果還是要推出一個月的話,那你就可以去找本地的勞動局,但是要看你那裡的勞動局負責任不,因為有的勞動局不是很負責,特別是一個人。如果是多人的話就很好了,人多不管不行嘛。
你還是去找一下,要是管的話那你在月底就可以收到全部工資。
18樓:手機使用者
我在深圳的時候也壓過一個月的工資,我申請一月後辭職回老家了,剩下的一個月工資一月後打的我的卡上了,這事建議問一下**的老員工,他們應該比較清楚公司是不是扯皮公司。如果是公司說的那樣,你可以拿卡放心走人,到時候會剩下的錢會打到卡上的,如果不是,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起訴,你到勞動局他們會讓你先填個單子,說明情況,如果是公司違規,公司會騙人到勞動局協調的。在深圳時有次我就是這麼解決的,勞動局一個**就把公司老總叫去了,問下情況,老總把該我們的錢給了勞動局有關人員,又分發到我們手裡!
勞動局很管用!
19樓:張娟律師
離職工資下個月發合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辭職後就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一定是指解除合同當天,而是在一個合理的期限內,所以下個月發也是合法的。
提問12月的工資到2月才發也可以?
回答《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2月的工資一月份法。
離職工資下個月發合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辭職後就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一定是指解除合同當天,而是在一個合理的期限內,所以下個月發也是合法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是肯定不合法了,但是追回就很麻煩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12月來領11月的工資。
22樓:亥春琳
勞動局**發給我一下。謝謝各位。
試用期離職公司要求工資壓後一個月發合法嗎
23樓:溫柔_箉螒
1、按勞動部頒佈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求採納。
24樓:網友
現在的勞動局也是沒什麼用,管不了工廠。
辭職之後,工資拖延一個月發合法嗎?
請問公司員工辭職,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三個月後發是否合法?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公司的制度了,和你籤的合同上都有的,像我們公司要是辭職的話,員工必須辦理完離職手續後才能發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因為員工還有單位的東西未歸還,這都是合法的,不知道你的單位是什麼型別。
26樓:手機使用者
拖延工資,總沒有道理。
27樓:南哥
公司是可以這樣做的。而且你沒有必要因為這樣的事情投訴或到法院告他,因為根據中國效率,那樣可能時間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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