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私企老闆一般都是這樣的 給別人打工都是這樣了 該自己爭取的就去爭取吧 如果你做的不好 老闆也不會讓你通過試用期的 你就大大方方的找他談吧·
2樓:匿名使用者
要走就走, 要留就不要說走, 你可以問人事方面的人, 老闆不一定就能記得那麼清楚, 你也可以提鄉老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問他自己的工作能力有沒有提高到可以轉正,你語氣好一點謙虛一點問,不過要加一句如果自己**還沒有學習到位的你會加緊改善,他就明白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找ta談,或者做出要走的樣子給ta看。
實習期已經過來老闆不給轉正,轉正工資也不談。沒有勞動合同,想辭職,求指點。
5樓:袋袋神
明擺的他不想給你長工資 這樣想 你轉正工資都這麼難 要是你成功轉正了 工資正常了 若干月後你升職了你能否要求加薪呢 別在一顆樹上吊著了 他不是伯樂 趕緊跳槽吧 找到能賞識你的老闆才是你的福音 總是在乎這點小錢你什麼時候才致富啊 果斷點 該走就走。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你這種情況已經是事實勞動關係,工作期間未上社保可以申請補上社保或將社保費用做為賠償,扣發工資則可以申請雙倍賠償。
證據可以考慮如公司內通訊錄,勞動合同,工資沒有工資條至少會有打到你工資卡上的記錄,這些都可以做為證據的。
如果連勞動合同也沒有的話可以連你正式入職後的工資都申請雙倍賠償。
7樓:任家明
私人企業老闆是很壞的,如果這點事都不能兌現,我感覺這個人誠信有問題,還是趁早離開,或者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告他!
實習期老闆少發一個月工資,怎麼辦?
8樓:職場划水小菜鳥
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實習期工資必須支付,如果不支付,可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就是構成拖欠工資的情況了。
一。最後一次在和老闆明說讓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資。並明確告訴老闆如果他還不給的話,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要求支付工資和賠償金。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二。如果他不給。協商不成,不要拖,馬上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並要求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如果不發工資從而呀引起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三。經仲裁委批准決定受理的案件,你在辦理受理或應訴手續時各預交仲裁費。案件結束後,仲裁費用根據案件的處理發展,按照當事人各自實際情況應當去支付的仲裁費數額交納。
四。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你勝訴了,不需要支付任何的仲裁費用。
如果遇到了拖欠工資的這種惡意情況,千萬不要抱著「無所謂,什麼時候發都行,最後只要發工資就可以」的想法,正是因為你們這種聽之任之的無所謂態度,才養成了單位隨意拖欠工資的不正之風。為了討回自己的血汗錢,維護自己的應有的權益,必要的法律知識一定要牢記,必要的法律手段要踐行,千萬不要採用非法手段,這樣到最後只會得不償失!
9樓:董董要學習
找發工資的人說明情況啊,咱們付出勞動了就應該得到報酬啊,問問是真的忘了還是因為什麼錯誤扣除了之類的。不管是實習期還是什麼時期,我們都應該維護自己的應得利益。
10樓:小貓不吃醋
如果真的有這種事情的話,可以用合同去維護自己的權益的,畢竟自己沒犯什麼錯誤。
11樓:網友
直接跟老闆說,如果還是不發,可以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12樓:x六
跟老闆說清楚,剛開始你們面試是怎麼說清楚工資的呢,按照您面試的時候要求跟老闆說。
13樓:fighting翎
如果是我的話,是會直接找老闆說清楚的,必要時拿起法律**,即使是在實習期。
14樓:網友
去找人事或者財務,又或者可以直接找老闆溝通,不要不好意思,因為這是你應得的,是通過付出勞動所得。
15樓:tio丶
實習而已,去找她要吧,反正最後也不會留下來。
試用期過後如何和領導談薪水 20
16樓:棟哥說職場
試用期內領導找談話,如何表達。
17樓:網友
不知你有沒有簽訂合用,可以在試用期快滿時想公司人事提及此事!
1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說的對,你有沒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該給職工交保險的啊,你可以去你們財務上去了解了解啊!
19樓:匿名使用者
擺一桌,領導喝高興了,你問題也就解決了!
試用期結束後該怎麼和老闆談薪水?
20樓:俯身觀世間
這個要看你的職位情況和公司薪水制度。
如果你所在的崗位,公司對薪水情況有明確規定的話,那麼你談也沒用,要按規定執行崗位薪水。如果你的職位特殊,而你又有很強的能力,那麼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內容和自身的工作能力跟老闆談一下,透漏一下自己所希望的薪水水平,如果你的能力確實能給公司帶來利益的話,薪水是可以跟老闆談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有那麼多包袱,大膽的提,你要讓他知道,你都為公司弄出了多大的利潤了,讓他明白你的價值。
有本事就不要怕這怕那。大不了把他炒了。
試用期過後轉正,怎麼跟老闆談工資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按常理來說 試用期的工資 是轉正後的80% 一開始應該就是談好的。。。如果別人漲的500 你要漲1000的話 就看你的工作能力了。。
23樓:客度
我覺得試用期工資要少了,這時候單獨給你加1000怕是引起別人心理不平衡,對於領導來說有點難度,但如果你平時表現不錯,業績也不錯,且有能力獨擋一面,在領導心裡有一定份量,我覺得你可以一試,領導也有數,不會放走一個優秀的人。
一個月實習期過了沒有轉正,但是工資老闆考慮後漲到了轉正後的工資,並且承諾轉正後工資比實際面試時談的
24樓:網友
這說明你在實習期間工作的成績還不錯,沒有轉正的原因,可能是老闆還在繼續考驗你吧!你要繼續努力喲,你的工作一定會有一個好的發展,轉正是不成問題的,工資也會越來越高。
25樓:清衡
看情況你老闆是想拖一個月算一個月,拖一個月賺一個月,如果你條件允許的話,最好強硬點,要麼不幹要麼就給你轉正!!
26樓:匿名使用者
很可能是老闆在繼續考驗你。同時你也要觀察一下老闆的人品,避免上當受騙。
27樓:暴春竹
感覺這個老闆沒有原則性,是不是騙人。只要轉正就要受勞動法保護,試用期不會,你要結合這個單位之前的做法,還有和你同期招的人多瞭解一下,不要被騙了。
28樓:行走的書籤
正常是有用工合同的,給你的口頭承諾,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的保障的!如果可以還是簽訂協議好些!再有你們單位很賺錢?
或者說你們單位新的員工都沒有你做的好,老闆也會給你開出高於談好的工資。
29樓:池枋焮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這個老闆不靠譜。不知道你與公司是否簽訂了合同,如果有合同約定一個月實習期轉正,那麼到期沒轉正又沒叫你走人,應該算延期轉正,那麼你一定要與老闆明確延期多長時期,這是關鍵。不要被承諾的工資迷惑,那是你長時間加班的血汗錢,而不是正常的八小時工資。
如果沒有合同就更不靠譜了。
建議瞭解一下勞動合同法,注意維權,儲存好合同,工資條和平時簽到上班加班的證據。
30樓:書生之見是我
其實所謂轉正就是一個名義,你應該簽訂正規勞動合同,這才是必須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從勞動立法來說,轉正後工作更穩定,只讓工資轉正而不讓勞動關係轉正,確實有點奇怪,真還不知道對方怎麼想的,難道會有其它難以說清楚的想法?需要自己多注意了。
32樓:軒轅雪擁
試用期薪水和轉正後的薪水是沒有什麼常規的比例的。
一、一般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轉正以後的工資肯定是比試用期期間的工資高,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進行的一個綜合考評。
33樓:網友
從老闆給你開的工資待遇來。這位老闆還是比較賞識你的,不然不可能給你這麼高的工資。至於沒有給你轉正,那是老闆在考驗你,建議你接受住考驗,好好工作,以優異的業績,站穩腳跟,贏得老闆的重用。
34樓:帕特陽光
初出茅廬小心上當。
工資要一個月一兌現。年輕人多幹點活不是問題,只要能練手,學到點東西就不虧。
不太清楚你單位的規模,如果規模小就是忽悠你,讓小孩替他們幹活,找藉口就能辭退你,轉正了就不同了。
35樓:網友
你最好長個心眼,我覺得她是在復衍你,盡對你說些空話,因此你再向她提出轉正,如果她還是向以前對付你,我看你也不要再想這事了。儘快辭職,早點離開這樣的領導,這樣的單位。
36樓:不俊傑
這個說不好,沒有轉正隨時都有可能開除你的意思,這個你還得繼續努力,才有留下的可能。
37樓:希又松
沒有的話,也需要及時保證自己權益,畢竟實習期員工,能獲得的權益少。
38樓:網友
沒轉正確實沒有保障。
希望你一直這麼加班也有可能。
這個看你斟酌吧。
如果有信心離開這份工作後能找到可以轉正且薪資穩妥的,可以考慮換工作沒有的話,也需要及時保證自己權益,畢竟實習期員工,能獲得的權益少。
39樓:ff老白
入職就應該籤勞動合同並投五險一金,顯然老闆覺得投保不合算,不願意給你投保,這是利用你剛出校門,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你最好仔細研究一下《勞動合同法》以便更好的保護自己。另外,加班應該給加班工資。這些老闆就是欺負年輕人不懂法,好騙。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0樓:網友
我覺得那個老闆是在騙你。
4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還是換份工作吧!
我是實習期工廠不給辭職,實習期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 試用期提前3日 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可解除。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法律依據 勞動合...
實習期辭職工資不給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如何,提供了勞動,就應當獲得工資。先協商,不成,再投訴,或勞動仲裁。但如果工資太少,感覺成本相對比較大。1 正常提供了勞動,就應當支付工資。2 不支付工資,可以投訴或仲裁。3 是試用期,還是實習期?...
b2實習期過後多長時間可以曾駕,b2實習期一年過後可以找人增駕 a2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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