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
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2樓:卑撩倫
可以。你還可以通過打**錄音,設計問題,讓他。
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如果沒有其他理由辭退你,你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3樓:
有事實勞動關係,可以證明你被僱傭的時間,我想在法律上應該你可以站得住腳了,但要看公司的背景,老闆的背景和秉性,如果他就是個老賴,而且有後臺,估計這事難辦,要看你所在的地方是不是大城市(很大程度上法在小地方只是權力階層的工具,不管用)..廢話那麼多,還是得看你自己了。純屬打抱不平,瞎出點子,不懂裝懂,閒得無聊。
不浪費你的分)
4樓:匿名使用者
把這些儲存,我建議你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這樣還可以得到補償,但你一定要證明的了你到公司的時間,同時他沒有和你簽訂合同,還要賠償你。
5樓:山野柴胡
【勞動關係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一)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工會會員證》;
(二)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特種職業許可證》;
(三)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機動車駕駛員證》;
(四)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其他證件;
(五)代表用人單位簽訂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經濟合同、發貨票等;
(六)用人單位內部帶有職工簽字的檔案、圖紙、工票、票據等;
(七)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其他書面證明。
勞動關係證明怎麼寫,勞動關係證明書怎麼寫
主要是寫茲證明某同志於某期間於本公司工作,寫明人名 公司名 工作時間,再蓋上公章即可。勞動關係證明書怎麼寫 勞動關係證明書範本 姓名 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5663464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於 年 月 日到本單位工作,與本單位簽訂...
勞動關係怎麼證明咧???
要是工友證明就perfect了。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離職證明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跟離職證明一樣麼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法律名詞,離職證明是通俗說法,二者是一樣的。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