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嗎?該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2023-05-27 10:55:11 字數 2567 閱讀 3601

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有效的,如果公司違背諾言,你可以持本合同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維權。

2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樓主好。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及其他因為勞動合同無效而引起的法律關係的認定: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當你的勞動合同存在第26條規定的任一情形時,勞動合同便可以認定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勞動合同某些條款無效的,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勞動合同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法院確認無效的,你還是可以拿到與你付出的勞動相匹配的勞動報酬。

因為你上傳的**不是很清晰,具體內容看不清楚,所以幫你做如上分析,請你自己再對比參照一下做出判斷。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該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3樓:知法懂法小王

認定勞動合同的效力的辦法:如果勞動合同是具有相應行為能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訂立的,且雙方共同在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的,該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什麼樣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4樓:王巖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簽訂雙方是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協商一致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 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怎樣的勞動合同才算是有效的

5樓:戚廣利

只要是不違法的勞動合同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什麼樣的勞動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6樓:閆富貴練申

符合勞動合同法必備條款規定的,就算有效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有效嗎? 15

7樓:喬安說法

勞動合同是有效的,部分勞動合同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針對該條的規定,與勞動法規定不一致的部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是要承擔相應的的經濟賠償的。

8樓:網友

這份勞動合同前半部分內容,單位這樣約定並且你簽字同意了,是可以的。後半部分內容,約定是無效的,單位調崗也是需要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如果調整的崗位不合理,單位以此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你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9樓:微妙的角度看待世界

根據中國的法律,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10樓:在酒埠江充話費的錦屏藤

實踐中,對勞動合同效力的確認,應當由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籤的勞動合同是一人一份的嗎,勞動合同是公司和個人一人一份兒嗎?

是的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否可認定為無效合同

1,合同是有效的,但公司加班應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不得強迫員工加班。標準工作時是每週工作不超過5天,有可以採取6天工作制,但總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則是加班。公司加班應當按照下面的法律規定及標準支付加班費,若沒有足額支付,則是違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

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申請仲裁,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申請仲裁?

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注意,勞動者應當提交其他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銀行流水 社保保險繳納記錄 工作證等。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