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最愛彩虹糖
可能弟弟得到了很多的錢,可以買到自己稱心的房子,而哥哥別無選擇,只好住進父母給的房子。
2樓:浩宇星辰
因為當年為了讓弟弟能繼續唸書,哥哥自動輟學了,多年以來都是哥哥資助弟弟的學費,現在結婚,母親和弟弟都覺得虧欠哥哥,所以給哥哥買了房子,讓弟弟租房住,弟弟覺得可以幫助哥哥,所以笑了,哥哥覺得非常感動,所以哭了。
3樓:譚談社會
哥哥哭了,是因為太感動了,覺得母親是真的愛他,弟弟笑了,是覺得自己竟然生在這麼乙個家庭裡面,母親那麼多偏心,悲極生樂。
背景是,同一小區兩套房子,一套哥哥住,另一套他父母住。老公是兄弟倆,有個弟弟剛結婚。哥哥比弟弟多念
4樓:網友
兄弟倆皆要贍養父母。儘可能不要分的太清。
若父母希望留在本地,則哥哥會多盡孝心,按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大原則,可以以當地家政**為參考。
若每月家政服侍老人需3000元,那老人自付1000,哥1000,弟1000。
若哥來服侍老人,則哥不出此費用,由弟適當出錢如600-1000元來補貼老人伙食。
若老人生病,所有費用由兄弟雙方均攤,若一方無法照顧,則由另一方多支付部分費用。如老人住院花費10000元,醫保,老人自付6000元,本兄弟一人2000,若弟無法照顧則弟承擔3000-3500,哥承擔500-1000,由哥來主要照顧老人。
5樓:小妞妞魚
按法律法規:贍養父母是子女必須承擔的義務。
所以:三兄弟平均分擔的贍養費,具體怎麼分擔,最好坐下來商量,建議實力強的,可以主動多分擔點。
6樓:匿名使用者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根據上述規定,贍養人的範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而不包括兒媳、女婿。
你好,我和男朋友準備結婚,他父母給買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婚後我和男方共同還貸這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在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屬於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如果是在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結婚前,買了一套房,男方名下,結婚後想用女方名再買套,算二套房嗎
這種情況屬於二套房,夫妻一方無論誰名下有房子,再買房都算二套房。用女方名字買,不算二套房,因為婚前那套房子在你名下,算是你個人財產,再用女方名字買一套,是女方名下財產,是女方的首套房!屬於二套房,結婚後查驗的就是夫妻名下,而不是某一方的名下是否有房了!婚前女方名下有一套房產 婚後以男方名義買房屬於二...
兄弟姐妹,父母去世後有一套房,其中弟弟一直和和母親住在一起,請問怎麼分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 我國的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去世,繼承開始。首先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第一繼承人開始繼承。第一繼承人是父母 配偶 子女,通常是均分。2 如果你的父母沒有留下遺囑 如果沒有爺爺奶奶 外婆 外公,那麼這套房子由兄弟姐妹五 個人各得五分之一的房產。3 如果弟弟比較生活困難,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