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秦兵律師
買賣不破租賃
,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出租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至於你上文中提到的原房東欠房客的錢不肯搬跟買賣不破租賃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租客籤房東的錢,這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法律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太不小心了,買房子的時候不知道房子已經租了嗎
最好能找到原來的房主,把事情當面商量個解決的辦法。再聯絡不到原房主的話,跟這個租客協商解決唄。別想打官司的事兒,不夠麻煩的。
這事本來是原房租跟租客的糾紛,您還是應該跟租客應該聯合把原房主找出來,讓租客找原房主。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可以起訴租戶.並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失、
4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這種事,說明你很不小心啊,這件事說簡單很簡單,說難也很難,你過戶時是經過中介公司的,你不給中介費,讓他們幫你解決,如果中介不給你解決,你可以把找個理由把110找來,讓他們最好能把原房主找來進行調解,最後沒辦法了再去打官司。其實整件事在我看來就是中介的責任。最後,祝你好運!!!
我在崑山買了一套二手房,總房價是485000,本來手付是20萬貸款
按理來說不應該的。第一,假如你貸款已經放下來了,那就按照銀行規定的時間以後提前還貸就行了。你先提前一個月去銀行辦理申請提前還貸的手續,申請通過以後去櫃檯把那15000元交進去就行了,也相當於只貸款了28.5萬。第二,假如你貸款還沒放,你再去多交15000就行了,這樣你還是貸28.5萬。因為銀行放帶的...
買了套二手房已經過完戶了,各項稅費也交了,房產證也拿到了,但是房主又說不賣了怎麼辦
房屋完成過戶手續,取得房產證,即表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出賣人不能要求返還房屋。物權法 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 變更 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但是,由於買房人未能申請下來銀行貸款,導致其未能如期支付房款,應當承擔適當的違約責任,比如,支付違約金等。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
剛買了一套二手房已過戶,然後去房屋擔保公司抵押貸款,但是需要原房主去銀行簽字,為什麼?還有就是原房
1.已過戶成抄功的二手房貸款bai 應在銀行辦理 2.已過戶du的房子,產權已過戶的話zhi,是不需要原房主dao到場的 如果沒有辦理全過戶手續,是需要原房主到場的 3.如原房主不能到場,可由原房主委託授權他人並辦理公證手續。買了套二手房,在房子已經過戶給我的情況下原房主拿原房產證又去銀行抵押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