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半知道分子
應該不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的。畢竟是一方婚前買的房子。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夫妻共同還貸的話,對於妻子一方還貸的部分,是按照債務來處理的,就相當於借錢。
是期房,婚後交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婚前一方房產婚後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後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此時要區分是等值還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區分增值的具體情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財產使之增值,那麼對該增值部分就應該按共有處理。
綜上,婚前個人房產,婚後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在等值範圍內原則上屬於個人財產。對以夫妻共有財產購買的超過原等值的部分,原則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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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等值,應作擴大理解,可以理解為包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部分,因為該增值部分與另一方沒有關係,根據物權延伸規則,應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我們應當明確,等值,等的是離婚該房產的價值,包括該房產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結婚時的價值。
3樓:農村土地流轉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情況對待:
1、如果婚前簽訂合同並支付全款,婚後才下房產證,只要證上沒有對方名字,絕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簽訂合同買房,婚後**,只要房產證登記的兩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財產;
3、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馬上結婚共同還貸,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應該算共同財產。因為首付款相對較少,還款期限較長,算共同財產更為合理。
4、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婚後還貸主要是買房者父母,房產證只一方名字,應該算婚前個人財產更合理。這種情況必須簽訂書面的贈與協議約定只給子女一方所有,否則視為共同財產。
5、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但婚前首付款經婚前財產公證的具有法律效力。
4樓:同志們把話啦
是期房,婚後交房,屬於婚前財產。
婚前貸款買的期房,婚後才辦理房產證
5樓:匿名使用者
上海德估地產王建軍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手期房辦理產證是看你當初的於是預售合同的籤屬名字和日期的,按你說的情況那套房子完全屬與單方婚前財產!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6樓:吖啊啊啊安額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嗎,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簽署的購房合同如果只是男方一人姓名,那麼~~婚後辦理房產證時,是不能只寫女方一人姓名的!也不可以寫兩人姓名。
因為辦理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嗎,是看當初購房時簽署購房合同上的名字來定!該房產不是共有房產,是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產權歸男方個人!你們卡伊憑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和房產證,在房貸還清前提下,去辦理增加女方名下上房產證手續,使得女方成為房產共有人!
不需要繳納任何稅費,只有幾百元工本手續費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離婚後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7樓:木槿
根據《新婚姻法》有以下幾種情況∶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絡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證加配偶名字程式∶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8樓:楚墨白你楚大爺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離婚後不算婚後共同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財產認定時,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在結婚登記之前,那麼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除非在結婚之後去公證處進行財產認定,將這套房子的擁有權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依該條規定的精神,對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這樣理解:
(1)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方面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取得的財產」。
(2)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性質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公有的財產」。
2、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有兩點需要注意:
(1)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從男女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間。
(2)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並不只是財物的實際得到。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具體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則是先後發生的。因此,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關鍵是取得該項財產所有權的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具體取得的財產,不一定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利的,才屬於共同財產。
10樓:阿拉斯加9號
不算加與不加 沒什麼用
離婚後 財產認定時 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在結婚登記之前那麼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除非 你們在結婚之後 去公證處進行財產認定 將這套房子的擁有權認定為你們夫妻共同所有
最新的法律解釋是這樣的:婚前的房子 的全部屬於個人所有 包括首付 房子的增值部分以及債務部分
明白了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了名字,離婚時一人一半。如果不加名字,辦結婚證以前的部分是男方個人財產,歸男方個人所有。辦結婚證後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1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加不加你的名字都是屬於你老公的婚前財產,你屬於共有人,離婚也算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共同還款你也只是有還款的補貼
如果結婚前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月供是在婚後兩人共同付的,或者
房子歸男方 bai,男方補償女方婚後du 的月供。如果zhi雙方能達dao成別的形式的協議,如房專子給女方,女方給屬男方補償,以及房子 雙方協商房款的分割比例都可以。但是如果協商不成上法庭,一般就按剛開始的情況分割。婚後所有的財產都是雙方共同財產,所以不存在所謂 女方月供 的情況,而是雙方共同月供。...
假設房子首付是婚前男方父母付的,婚後男女雙方一起付貸款,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和女方的名字
其實你的提問中主要是涉及到房屋產權和債權的問題。我先舉個不太恰當但容易理解的例子,然後再解答你的提問,這樣就容易理解了。比如a向父母或其他親朋借1萬元購買了彩電,發票登記為a的名字,彩電就歸a所有,他可以使用以及處置,借錢給a的人只能對a擁有債權,可以要求a按約定及時還錢 或者不要a還錢了 但對彩電...
婚前由男方買的首付貸款房子,婚後由男方出錢裝修,房產證是婚後
房子的產權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要求分割房子。但女方有權要求分割領結婚證後還貸金額的一半,因為不管是誰還的房貸都算婚後財產,一人一半。女方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房子婚後增值的部分。1,房子為男方財產。購房合同的日期肯定在婚前吧。2 基本上無權要求女方賠償生活費。婚前買的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無權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