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屬違法行為。
如公司硬要說是你弄丟了,是講不過去的。只要你提供你們那一批人有幾個都是這樣的證據(你需及時收集、影印其他幾份合同作為證據),相信仲裁委、法院會採信你的抗辯。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家公司是一家不誠信的公司,你們可以考慮不幹了,直接走人。當然,你們可以要求公司將公章蓋上去,至於法定代表人,可籤可不籤。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應該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人一份,您可以與公司協商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上面沒有蓋章沒有公司法人代表簽名,只有單位的名字和我的簽字,這份合同生效 50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公司蓋章是無效的,只能證明是你單方面的認可,而公司沒認可。有以前做過的一個公司還要求一式三份交到公正處去公正。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生效,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要有法人簽名或蓋章才生效
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履行了嗎?不會因此而無效,認定有效可能性較大。
7樓:小公舉包幾
不算生效,因為一般的勞動合同都有蓋章和法人代表的名字。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名和蓋章是不生效的哦
9樓:好美麗的玲
無效;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10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生效,這畢竟是你自己的合同。最好找個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諮詢過律師的,這是無效的合同
公司扣押員工勞動合同,公司扣押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責令退還勞動合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很明顯公...
在第一次公司簽了勞動合同自離了 勞動合同沒解除,還能去第二家籤勞動合同嗎
幹嘛自離呢。第二家你去好了呀,上一家總歸幫你社保停繳的,不然虧大發了。第二家如果不問你要離職證明的話,你去好了。這是不妥的,勞動者應該事先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再與第二家公司籤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的檔案 社保關係無法轉移,沒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其他公司也會拒絕上崗的。附 ...
跟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工作在另外公司,這樣違不違反勞動法
跟來一個公司簽了勞動合同自,但是工作bai在另外一個公司,這樣的du行為是違反勞zhi動法的,如果因dao為勞動者的原因給前一家公司造成了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