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bai!要式合同,是指法律、du行政法規zhi規定,或者當事人
dao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專
形式的合同。前者稱屬為法定之要式合同,後者稱為約定之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這個舉例有很多,一般有如下三類:
不動產合同
有關特殊動產的合同
涉外合同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2樓:陳徽徽
融資租賃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技術開發與轉讓合同
3樓:五十轉明王
要是合同 也就是書面合同 就是法律規定要簽訂書面合同的情形 有點多 去看合同法就曉得了 難得一一列舉
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4樓:華律網
合同的基本原則主要是:
一、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專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屬另一方。
二、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三、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五、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三一圖表
6樓:匿名使用者
平等、自願原則 合同法的平等原則指的是當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訂立和履行合同兩個方面,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平等原則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是區別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徵,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則賴以存在的基礎。合同法的自願原則,既表現在當事人之間,因一方欺詐、脅迫訂立的合同無效或者可以撤銷,也表現在合同當事人與其他人之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自願原則是法律賦予的,同時也受到其他法律規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自願」。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實體法的規定,有的法律規定某些物品不得買賣,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確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對此當事人不能「自願」認為有效;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不能「自願」不訂立。
這裡講的實體法,都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涉及社會公共秩序。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式法的規定。有的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某類合同,需經批准;轉移某類財產,主要是不動產,應當辦理登記手續。
那麼,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不能「自願」地不去辦理。
2誠實信用
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這裡講的公平,既表現在訂立合同時的公平,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銷;也表現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公平處理,既要切實保護守約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違約方因較小的過失承擔過重的責任;還表現在極個別的情況下,因客觀情勢發生異常變化,履行合同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誠實信用,主要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誠實,要表裡如一,因欺詐訂立的合同無效或者可以撤銷。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覆無常,也不能口惠而實不至。三是從當事人協商合同條款時起,就處於特殊的合作關係中,當事人應當恪守商業道德,履行相互協助、通知、保密等義務。
在起草合同法過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規定等價有償原則。等價有償是商品交換的規則,作為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的合同法,公平原則已經包含等價有償的內容。公平地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就有價值相等的意思。
我認為在合同法中還是用公平原則代替等價有償原則為好。等價有償作為商品交換的規律,並不表現在每次商品交換中,每一次商品交換的不是商品價值,而是商品**。只有在長時期的商品交換中,在**圍繞著價值的上下波動之中,才表現出等價有償的規律。
公平原則既表現在整個社會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現在個別的具體的合同之中,任何一個合同都應當遵循公平原則,體現公平原則的精神。由於合同種類廣泛性,有的合同屬於無償合同,用公平原則比等價有償涵蓋更寬一些,更能照顧千姿百態的各類合同的需要。
隨著社會的發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法的適用面愈來愈寬。有人認為,按照恪守商業道德的要求,誠實信用原則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外,合同法規定誠實信用還適用於訂立合同階段,即前契約階段,也適用合同終止後的特定情況,即後契約階段。
《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43第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二條規定的是締約過失責任,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基本依據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92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該條講的是後契約義務,履行後契約義務的基本依據也是誠實信用原則。
3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條規定,集中表明二層含義,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規),二是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會公共利益,一般都納入行政法律關係或者刑事法律關係。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國家通過強制手段來保障實施的那些規定,譬如納稅、工商登記,不得破壞競爭秩序等規定。
法律的任意性規定,是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或者排除適用的規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當事人的個人利益或者團體利益。當然,法律的任意性規定,不是永遠不能適用。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對合同的某個問題,當事人有爭議,或者發生合同糾紛後,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達不成補充協議,又沒有交易習慣等可以解決時,最後的**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規定。
合同法的規定,除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以及《合同法》第38條有關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等規定外,絕大多數都是任意性規定。
4法律約束力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
《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條規定主要適用於合同履行,為什麼要寫到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規定之中,給予高度重視呢?
中國在轉軌時期,由於缺乏搞市場經濟的經驗,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識不強,經濟秩序上有些混亂,合同履行率較低。針對這種情況,強調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現實意義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首先是對當事人說的。
當事人訂立合同後,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違反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也是對行政機關說的。行政機關不得干涉當事人依法訂立的合同,不得違法變更甚至撕毀當事人訂立的合同。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也是對審判機關說的。審判機關應當像遵守法律一樣保護當事人依法訂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如果在實際生活中得到普遍貫徹,那麼,合同這一法律手段,必將大大推進中國的現代化建設。
所以說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合同法的綱領,它的作用不僅表現在某一章節、某一制度,而貫穿整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有二大作用,其一是指導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指導立法工作者如何制訂各項規定,對審判人員如何適用合同法也起著指導作用。
基本原則是正確理解具體條文的關鍵。基本原則的第二個作用是補充作用。對合同法的某個問題,法律缺乏具體規定時,當事人可以根據基本原則來確定,審判機關可以根據基本原則解決糾紛。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合同自由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合法原則和鼓勵交易原則。
合同自由原則包括2個方面:第
一、確實當事人的合法的合意具有優先於法定的任意性規範適用的效力;第
二、尊重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確定合同內容和形式、確定違約責任等方面的選擇自由。 應當指出的是我國合同法確定的合同自由是一種相對的自由,而非絕對的自由。首先我國《合同法》第四條強調自願原則必須依法,其次當事人所享有的合同自由也必須受到法律的必要的限制。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當事人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應誠實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務,不得濫用權利及規避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的義務。 在大陸法系國家,它通常被稱為債法中的最高指導原則或「帝王規則」
合法原則包括第一要求當事人在訂約和履行中必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第二在合同訂立方面,我國《合同法》第38條規定:「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簽訂合同。」;第三合法原則還包括當事人必須遵守社會公德,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鼓勵交易原則,合同法在如下幾個方面充分體現了鼓勵交易原則,1縮小了無效合同的範圍,2嚴格區分了合同的無效和可撤銷,3嚴格區分了無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4嚴格區分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5合同訂立制度充分體現鼓勵交易原則,6合同法將合同的形式作為證明合同存在的標準,7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合同的解釋制度,8合同法嚴格限制了違約解除的條件。
經濟法中,我國合同法怎樣區分合同的不同效力
7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合同分為有效、無效、效力待定。有效合同是指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回定的合同。無答效合同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無處分權人或無民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只有經權利人追認才有效,否則無效。
8樓:匿名使用者
從合同效力開分簡單可分為:有效、無效、效力待定、成立但未生效。
慢慢學習吧,不是一兩句話能夠說清楚的。
我國合同法中合同按效力劃分. 可以分幾類
9樓:李正存
有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無效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按照合同法規定什麼時候合同成立,按照合同法規定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經由要約 承諾,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關係,表明了合同訂立過程的完結。我國 民法通則 第85條規定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定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由此可見,合同本質上是一種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著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關於合同法的問題,關於中國合同法的問題
案例分析題1 1 在合同法上稱要約邀請。2 甲廠的答覆,商場給甲廠的第二封信,乙廠的答覆。因為該三者均符合要約的構成要件,因其向特定人發出且內容具體明確如包括具體的 和數量。3 合同不成立,甲廠不可徑直髮貨,因為甲的信件屬於要約,合同的成立須有對方的承諾,而在 合同法 上沉默不視為承諾。故未收到答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前確定勞務關係而達成的一種協議,那麼勞動合同訂立時應遵循哪些原則呢?一 平等自願的原則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達了意見,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