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覺得第二家公司更好一些。
試用期為延長不是光彩的事情,
何況工作環境一般、加班多,
工作也不喜歡,專業也不對口。
第二份工作肯定會有壓力,
提成模式的都有壓力的。
每項工作都是有壓力的,
壓力是這是共性問題,不必太糾結。
但是選工作,個人認為,
要考慮企業的發展潛力,
個人的上升空間,
以及對個人知識和資源積累的幫助。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祝一切順利!
2樓:海涯涼涼
試用期延長的公司基本不咋樣,一個公司真的覺得你不適合這工作只會解除合同,不會延長試用期,而且這工作時間長,每個月休息時間短。不如找一份工資相近休息時間長的。多點時間可以做多點事情,就算做下副業也可以增加不少收入。
3樓:德厚載物
看實際問題根本,也是兩個方面,試用期延長一個月這個單位是否適合你,如果自己感覺滿意,試用單位政策性調整試用期多加一個月也是無問題,那麼如果試用期在過繼續累加,那麼考慮是否試用單位是否對您滿意,應該趁早打算為好。
另外一方面另外一家新單位邀請我,同理看新單位崗位是否適合自己,衡權利弊選擇為好,機會是自己把我的。
祝您早日早到稱心工作。
4樓:匿名使用者
跳槽,我覺得你應該跳槽,本身你在這邊還經常加班,而且工資也是4500,跟你要跳槽的新公司差不多,而且你之前也做過他們那一類的,那肯定沒什麼問題,適應一下就可以了,更何況你在這邊還被延長了試用期,還有就是過了試用期還是跟你加班工資一樣,難道你就不加班了?是不是,你可以單獨找到老闆吱一聲,說你要跳槽到別地方工作了,這是辭職信,然後看他怎麼說,如果想挽留,那就好辦了,直接談條件就可以,如果他果斷,那你也就沒什麼好逗留的了,說兩句客套話就閃人吧!
5樓:匿名使用者
換做是我的話就到新單位,工作內容都是自己熟悉的,做起來得心應手,退一萬步講,如果被辭退,這又是你的工作經歷,可以再有新的選擇。
6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新單位給的條件比現單位好,且確實能夠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可以選擇新單位。否則,儘量努力達到試用的條件,留原單位工作。
二、在試用期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去新公司。試用期延長說明他們對你不滿意,抱著將就湊合的心態讓你暫時待著,即使留下來工資待遇肯定不如人意,這可是壓低待遇的重要砝碼。你本身也不喜歡這份工作。
雙方都是勉強湊合著的心態,沒辦法長久發展。新工作你喜歡,能做好,發展潛力肯定比留下來大的多。
8樓:代雄乜就休尼能
我的建議是:如果新單位招新員工沒有試用期的話,那麼,你可以選擇新單位吧
9樓:矯教
這家公司明顯不履行當初用工合同,可以去勞動部門進行投訴!進入新單位先要考察一下這個單位性質口碑,工資!和公司運**況,在做決定!
10樓:夜之殤殤殤
既然給你延長試用期
說明你現在的崗位對你可能還有難度
或者單位對你的表現不甚滿意
其實就等於是單位給你了評價
有新單位邀請
就去新單位吧
可能那個比較適合你
俗話說的好
人挪活樹挪死
既然現在不太適合
換個崗位可能如魚得水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延長試用期,說明用人單位對你不滿意,就算最後轉正了,你也很難有提升空間。
其次,對於感覺適合自己的工作,如果沒有壓力的話,相對的也就沒有什麼動力,提升空間也就相對的會小很多。
最後,錯過了適合自己的工作,以後或許很長時間都找不到。
12樓:
你要喜歡試用單位對你的發展有進展還是在這裡工作有好處對同志對領導都有一定的瞭解到新單位還得從頭再來。
13樓:隨風紫絮
按你的描述來看,還是建議你去第二家公司試試,原因有幾個,第一就是你在現在的公司已經工作了三個月了,對於工作環境還有工作內容都瞭解,看來你並不喜歡這個工作,第二是公司這對你不認可,做下去沒什麼前途,這麼看下來真的不建議繼續在第一家公司再做下去了。
14樓:小城半隱
如果是我的話肯定去新公司,試用期延長這個就很明顯了,人家看不上你,就算成正式工了,也是個不受重視的小人物,很難有發展機會了。而新公司至少現在看中你,願意給你機會,只有你抓住這個機會好好表現自己的努力和能力 ,這個工作就有上升的空間啊,不要怕壓力,沒有壓力哪來動力呢?還年輕,拼一拼。
15樓:奔施
像這種情況,勞動法都是有相關規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一般情況下是1至3個月,所以你自己斟酌一下,要不要再幹下去?
16樓:戢之雙
如果新單位工作條件好而且帶玉還高,你可麼選親單位.否則就要在原單位好好幹,等待一個月的的延長,要有奈心.
17樓:
你現在正在做的這家也是有被辭退的風險呀,試用期被延長了一個月就說明公司對你不是很滿意,隨時可能被辭退。現在正在做的工作也不是自己喜歡的,即使轉正你做起來也是很吃力的,建議你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給自己一個機會。
18樓:冒易
那肯定要看你自己最終的選擇,你覺得在這裡做的開不開心?跟同事相處的怎麼樣?如果不怎麼樣,那你就可以想著去新單位入職。
19樓:務沛凝
我覺得應該選新單位。試用期那是說延長就延長的。試用時怎麼講的。公司說話不能言而無信。再說好單位多啦。重新選擇吧。
20樓:
應該選擇新公司,因工作是輕舟熟路,節假日都有,下班也有固定時間,你在現在公司,業務不熟,領導沒看中,在以後工作中想扭轉局面也得弗很大功夫
21樓:布覓晴
怎麼能延長一個月呢?分明對你工作還不滿意,與其這樣,還不如到新單位任職。
成功入職之後 如何順利度過試用期
22樓:匿名使用者
成功入職之後,只是進入崗位的第一步,接下來就努力的站穩腳跟,因為你還有個試用期需要度過。為了順利的度過試用期,需要在這幾個方面下功夫:
1、要努力刻苦,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對於企業來說一個員工的能力是比較重要的,能力不濟則無法勝任工作。
2、端正態度,不要眼高手低,覺得在現在的崗位是浪得自己的才華。進入職場初期,應該把自己的神態放平,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去對待職場上發生的一切,無論是成功的還是失敗,並從中汲取到自己所需要的養分。要服從組織安排,如果剛到一個單位工作就開始挑挑揀揀,那麼,我們將會失去大家的認可。
3、人際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俗話說有人走遍天下。一定要搞好人際關係,並善於管理自己的人際關係,讓自己有個好人緣。
4、尊重領導與前輩,多提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我們從各種角度多思考問題並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見和建議,會對單位有所幫助。創造出良好的工作業績,我們在工作中,多努力多付出,爭取創造出更多的工作業績,得到領導的認可。
總之,就是抱著一顆學習的心,懷揣端正的態度,努力刻苦,積極上進,就會順利的度過試用期了。
擴充套件資料
1、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我國法律規定的試用期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23樓:伊蓮夏荼
成功入職後,要想順利度過試用期,需要注意:
一、試用期考核是通過試卷進行的
最容易操作的試用期考核方式是採用試卷考試的形式。通過對勞動者書面試題作答評價勞動者往往能夠更容易作為考核依據使用。試卷考試的試用期考核需要掌握足夠的技能知識,順利通過試卷考試即可。
二、試用期考核是通過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作為考核
試用期考核方式是工作表現作為考核的,那麼就需要你在規定的試用期內積極表現,在工作技能和人際交往上下功夫,具體來說,需要做到:
1、迅速適應,拿出成績
面對新的工作,新的局面和環境,需要全力以赴,與新同事和睦相處,迅速掌握新業務的處理技巧,營造良好的合作氛圍。公司給你短短的一段試用期,不是要你深入地熟悉環境,長時間做基礎培訓,而是希望新人迅速拿出成績,證明自己的能力。所以,你應該以最快的速度顯示出你的睿智、自信、博學、多才,給上司留下深刻的印象。
2、熟悉業務,進究方法
也許總有一些狀況和問題讓人頭疼、苦惱不已,甚至使你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此時你千萬不能亂了分寸,在努力熟悉業務的同時,要講究方法和藝術。切忌就同一個問題反覆請教別人,或者拿無數個問題去麻煩同一個人。
3、瞭解規矩,做有心人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不成文的規矩,比如動用辦公車輛需不需要登記,某一類報告應向哪一層領導報批,見老闆時需要預約還是隨時可以推門進去。要留心同事們都是怎樣做的,從細微處入手,勤學強記。
4、貴專忌濫,有的放矢
急於表現自己的能力並非明智之舉,主動攬一大攤子事兒更非上策。你管的事務多了,總會顧此失彼,有些事沒有做好,結果弄得費力不討好,同時還可能招來同事的閒言碎語。試用期間,應集中精力專心做好上司分配給你的那些任務,力求專而精,做到盡善盡美,這樣才能得到上司的賞識。
5、中庸之道,少說多聽
作為一個初來乍到的新人,你對公司內幕及人事關係全然不知,所以絕對不能輕率地發表自己的立場和見解。盲目地隨聲附和也很容易讓你站錯立場,從而冒犯上司和同事。你最理智的做法應該是,保持中立,察言觀色,少說多聽,三思後行。
擴充套件資料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總結:還在試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就可以隨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條件之一才可以。
面試了一家單位,有月試用期。但是試用期過後,他說還得有一年的試聘用期,這個試聘用期合法嗎
簡約的回答你吧,你行業好看得明白些 1 籤2年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2 試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之內的,並且試用期只可約定一次!試用期最長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3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 如果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不合法,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不合法。1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2 ...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試用期月已滿,但我想辭職了,他說讓我寫辭職報告,並月底才能走,不然不發壓金雜辦
勞動者辭職一個月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
我剛進入一家公司老闆說試用期1200元,也沒有跟我講試用期過後是多少,結果還是不包吃住的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工資最低不能低於轉正的80 也就是說轉正後你至少應該是1500,如果你的轉正工資標準低於1500,你們公司就是違規的,另外你拿到手的工資不能低於你們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比如你們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1100,你扣完社保能拿到手裡的工資高於1100那就沒問題,如果低於1100,比如你扣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