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裔採文望碧
對破產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是新出臺的企業破產法的最大「亮點」。法律規定,如果破產企業的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職工工資等費用,如果屬於破產法公佈前所欠的,不足清償部分優先於擔保權人受償。
企業破產法第六條就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應當依法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第一百一十三條又將破產清償順序作了明確規定,即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是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是普通破產債權。
同時,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破產企業職工的權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條中還規定:破產人在本法公佈之日前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清償後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特定財產優先於對該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受償。
有的常委會委員表示,這次修改企業破產法,有關方面非常重視對破產人拖欠職工工資、基本社會保險費用以及依法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額的優先清償問題。修改後的條款基本符合這一原則。
全國人**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蔣黔貴解釋說,提出這一方案的主要考慮是,對破產法公佈前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費用,作為歷史遺留問題,採取一些特殊措施較為徹底地解決是必要的。由於這部分歷史欠賬已是一個定量,其優先於有擔保的債權受償可能帶來的風險基本上是可預期、可控制的。
她表示,對破產法公佈後新形成拖欠的問題,應當積極研究治本之策,通過進一步完善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加大執法力度等來加以解決。
最後加一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那裡是我們勞動者和企業打官司的地方,,他們會為我們勞動人民\打工一族說話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倒閉了,公司的財產是要優先於公司的股東、其他一般債權人來用於償還你們的勞動報酬及相關補償金的,所以沒有必要哄搶,控制住財產不要被隱匿、轉移。
其後,如果不想提起仲裁的話,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問題,通過他們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勞動部門比較重視的話,可以很快的就解決問題。
通俗的講就是公司的錢財要先拿來給你們支付工資、補償金之後剩餘的部分才能拿來償還公司欠其他人的錢,所以你們沒必要分搶公司的財物,只要別讓公司的財物讓別人悄悄的拿跑了或賣了就行。
除此之外,要儘快的向勞動當地的稽查大隊或勞動局申訴,反映問題,由他們出面協商解決。
補充回答:公司欠你們工資、補償金沒給的話,員工當然是公司的債權人了。
而且這個債權人比較特殊,法律有規定公司倒閉時,它的財產要先來償還欠你們的工資等。其後才能再拿剩餘的來償還欠銀行、其他企業的債務。
樓上說搬東西的不可取,先保全財產,再提起仲裁,這些財產將會被拍賣作為你們工資發放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公司解散(倒閉)屬於法律允許的情形,將進入到破產清算程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見,職工工資是要得到優先償還的。
所以,這種情況下,公司職工要注意看護好公司資產,防止公司資產被轉移或隱匿。同時,可以由企業工會出面協調,並申請勞動監察部門介入,欠發的工資應該能夠得到償還。
4樓:
公司破產後還會發員工工資嗎?
5樓:大谷談金
這樣的情況你說打110了你就是打人都沒用,公司倒閉就是已經申請財產破產,趕快回去看什麼值錢搬點走吧,別銀行或者下家公司接管後啥都得不到。
6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7樓:土流集團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先通過勞動仲裁
如果不行只能通過法院或者記者或者新聞**了
希望你們能早日要到工錢
9樓:匿名使用者
負債過多真會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的。
公司倒閉,老闆跑路,員工工資怎麼辦? 5
10樓:懶貓沙畫
老闆跑路了工資怎麼辦
11樓:up向上
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同時向法院申請資產保護及公司資產清算拍賣,公司破產,其所有資產應當優先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所以不用拿公司電腦來抵,法院會進行拍賣,拍賣後所得資產會優先發放給員工充當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要填寫勞動申訴書,提交能夠證明有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被拖欠工資的具體數額等。
公司倒閉進入破產程式的,員工不僅可以追回工資,還可以依法領取經濟補償金。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破產法看,企業在進行破產清算的時候,應當首先支付破產企業的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等費用,只有這些費用被清償完畢之後,才能進行其他費用的清償。如果法院不認可的話,要儘快的進行仲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倒閉一般都有外債,不會單單隻欠員工工資,那樣是不值得跑路的。理智的做法:把員工組織起來,把公司所有值錢的東西封存起來不要讓其它債權公司拉走了。
然後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同時向法院申請資產保護及公司資產清算拍賣。按法律規定,破產公司殘值首先得支付員工工資,付清後如果還有剩餘才能償還其他外債。當然如果你嫌麻煩的話,自己就搬點東西閃人吧。
別搬太多,抵你工資就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有的老闆什麼都是租過來的,用什麼來還呢?
請問,公司如果破產倒閉了,欠員工的工資發不上了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倒閉了,公司的財產是要優先於公司的股東、其他一般債權人來用於償還你們的勞動報酬及相關補償金的,所以沒有必要哄搶,控制住財產不要被隱匿、轉移。
其後,如果不想提起仲裁的話,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問題,通過他們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勞動部門比較重視的話,可以很快的就解決問題。
通俗的講就是公司的錢財要先拿來給你們支付工資、補償金之後剩餘的部分才能拿來償還公司欠其他人的錢,所以你們沒必要分搶公司的財物,只要別讓公司的財物讓別人悄悄的拿跑了或賣了就行。
除此之外,要儘快的向勞動當地的稽查大隊或勞動局申訴,反映問題,由他們出面協商解決。
補充回答:公司欠你們工資、補償金沒給的話,員工當然是公司的債權人了。
而且這個債權人比較特殊,法律有規定公司倒閉時,它的財產要先來償還欠你們的工資等。其後才能再拿剩餘的來償還欠銀行、其他企業的債務。
16樓:小豆豆菜
沒有合同就是與公司毫不相干的,想拿到工資那也不是沒可能!如果老闆仁慈的話也許會給你!但是我想機率是不大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哇樓主你一發發二個帖子幹什麼呀....有合同的是能拿到錢的,,不過最多是50%依據你在公司的工資定的.如果你是拿地方規定的最低保障工資那是能拿到全部的工資,,,如果你的工資平時拿的很高,,,呵呵不好意思最多50%吧,,,
沒有合同就慘了,,,拿工資,,呵呵,你提出不要想提了,,,沒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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