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一傢俬企上班,前幾年還有工齡工資,到近兩年不給發了,這樣合適嗎

2022-01-02 17:17:28 字數 4027 閱讀 3604

1樓:匿名使用者

私企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公司管理層決定,一般不細分,你說的近兩年實際拿到手的是否就少了工齡工資,還是重新調整過?如果沒有調整過,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解決,解決不了你可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尋求幫助。

2樓:清香百合

私企的工資很可能不含工齡工資,而是根據你的能力,根據你的水平,根據你的業績,發放工資,這個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如果你在私企幹得好,老闆會給你大的紅包,如果你自己乾的不好,老闆有可能讓你走人,更不要說給你發工齡工資了,所以說在私企上班就不要想著還跟行政事業單位一樣,我要有工齡工資,這是不科學的。

3樓:魅族

現在有規模的公司都會有工齡工資的,老闆這樣扣著不發是不對的,你可以組織廠裡同事去找公司給個說法,究竟是是什麼原因不發工齡工資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凡是私企沒有固定的工資。企業好了就多給你發點。企業經營的不好。會削減工資。這是正常的。旱澇不保收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正規公司的話是有的,沒有發的話,那應該是給高層私吞了的,像這種情況你們可以派代表問一下大老闆,或者是問一下勞動局,勞動局會給處理的

6樓:記錄貼抵抗力

私人企業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老闆一人說話算,他喜歡給就給,他不喜歡給就不給,沒有辦法,不像國營的那麼正規。

7樓:紅苕藥

估計是企業利潤少了就不發了,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定。所以。多體諒公司吧!

8樓:錦毛鼠風哥

私企也是蜻蜓勞動合同的一般性勞動合同上規定的都會給,但是勞動合同上沒有寫的,那是可給可不給效益好的時候會發,效益不好的話,自然就不發了

9樓:科學的地獄火炮

合適啊,收益少,工資就少了

10樓:雨晴

私企是根據經濟效益來發工資,獎金的

11樓:

私企的工資一般是一口價, 不分工齡的,老闆說了算。

12樓:韓岱成

這是違法的。

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複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

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據滬勞保發(95)83號檔案的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次的60%計發。」

13樓:

私企老闆說了算,沒有合適不合適一說

14樓:次厚

沒有合適不合適私企就這樣也沒人管也管不了忍著吧

15樓:妙慧姐姐

如果覺得不合適就找另外工作,問你老公的想法,或者去勞動局詢問一下。

在私企工作了8年不算工齡工資犯法嗎?

16樓:眉間雪

犯法。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複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

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據滬勞保發(95)83號檔案的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次的60%計發。」

17樓:匿名使用者

外企、國企、機關、事業單位、私企都是神馬浮雲,關鍵的是單位要與你繳納社保五金那才是工齡所在!因為今後就是以社保局電腦記載的繳費月度累計工齡的,具體給你說下:

1.工齡的管理在社保局,只要上了社保就有工齡,繳納15年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跳槽,繳納的社金後可以連續計算。

2.如果單位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沒有繳納社保就不算工齡:但是在離開企業後可以通過申請仲裁要求單位補繳保險。

3.目前企業中存在買斷工齡的情況,是指通過企業支付高額經濟補償,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行為,職工離職後工齡儲存,經濟補償的標準由企業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決定,國家並無限定。

如果你要申請仲裁關鍵是要拿到和單位簽訂的合同和交社保的證明。

社保證明可以上社保局弄。

但是注意:一定要兩樣都有,這樣才能計算成你的工齡

18樓:匿名使用者

私企有權自己定工齡工資。這個不涉及到法律

19樓:匿名使用者

在這個世界上很多不公平的事·

我是一傢俬企的員工,公司規定工齡工資滿5年就封頂,這符合勞動法嗎? 10

20樓:本策

不管啥企事業單位,設定工齡工資是企業自願的,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必須發放工齡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但沒有勞動相關法律對此作出過明確的規定。

22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的這個規定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23樓:

工資方案的設計是公司處於戰略發展的考慮,工齡工資並不是勞動法律法規中的必備要件,而是企業對於工資結構的一種設定而已。

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對此均無強制性規定。

24樓:萬甜菜

首先違反勞動法第46條【工資分配原則】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你公司的規定已經違背了勞動法的精神,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仲裁時,勞動者明顯有利。

其次,違反勞動合同法。建議你在合同到期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你公司的這種情況,你單方面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經濟補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種情況應該會得到支援。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自身原因不續訂的,是拿不道經濟補償的,但續訂條件明顯不利於勞動者或者說降低勞動條件的除外) 相關法條:勞動合同法第46條(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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