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123杜雷雷
有償拼車按照法律法規是構成非法運營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營運,必須取得營運許可證。在拼車過程中,機動車多為私家車,沒有營運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對於「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界定,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的是交通部2023年釋出的《關於對營業性和非營業性運輸劃分問題的覆函》,該函指出,「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交通部《關於規範公路客貨運附加費增加公路建設資金的通知》」,「以有否取酬來劃分經營性運輸將更加科學、更合適」。根據上述規定,認定「非法營運」僅僅以是否取酬作為認定。據南京客管部門相關人士介紹「私家車帶人,只要涉及到費用問題,都算是非法營運,嚴格說,抓到了都會處罰。
」該人士稱,除非是完全免費,不收任何費用,才不構成非法營運。北京市運輸管理局的某工作人員的說法是:「只要是收費的拼車,無論是支付加油費 ,還是給包香菸 ,都是違法的,屬於相關執法部門打擊的物件。」
2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營運的法律構成要件:
1.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2.以營利為目的;
3.服務物件為必須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
4.利用客運,貨運車輛;
5.服務內容為道路運輸服務;
以上五點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否則不構成非法營運結合你的情況,不算是非法營運
拼車算非法營運嗎?
3樓:89號小黑人
算。現在車主大部分不具有營運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類似「拼車」這樣的「發明」,是公民自身利益市場化整合的產物,如果說其「合法身份」有悖論,那也是凸顯了這個時代的「制度困境」:當一個城市「拼車盛行」時,路運管理者恰恰最當對公共交通反躬自問。
4樓:movielover丶
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對有償拼車行為的性質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從其表現形式、主觀目的、行駛路線和收取費用等特點分析,有償拼車行為並不當然構成非法營運,理由如下:
1、有償拼車的私家車主一般都有自己的正當職業,並不以運輸為營業,而非法營運車輛的車主則以營運為主要職業;
2、有償拼車的車主主觀上是方便他人,同時節約自己的出行成本,並沒有以營利為目的,而非法營運的車主主觀上就是收取費用、以營利為目的;
3、有償拼車的私家車主一般都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其他途中順路對他人進行搭乘,目的地通常以私家車主的到達地為準,而非法營運車輛一般都是在固定時間段、固定地點等待路人搭乘,目的地由搭乘者決定;
4、有償拼車收取的費用一般只是分攤行駛成本,同時也接受搭乘人其他方式的費用負擔,比如請客吃飯、饋贈禮物、相互搭車等,非法營運車輛則是收取一定的金錢,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費用。由此可見,有償拼車和非法營運存在著多方面的區別,在通常情況下,有償拼車行為並不當然構成非法營運。
5樓:qq的勾k先生
拼車要經過乘客同意,否則屬於非法營執行為。根據規定,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國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根據地方法規確定。因各地情況不同,所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不作為該詞條的編輯依據。
1、根據《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乘客應當遵守本辦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車輛在載客運營中,乘客不得攔車。
2、地方規定。
如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在營運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未經乘客同意不得合載,乘客同意合載時,可以與乘客協議租價和給付票據。
6樓:生活達人陽陽
回答您好,我正在幫您查詢相關的資訊,5分鐘後馬上回復您。請您不要著急哦
您好我在[壞笑]
提問在重慶
回答好的請稍等5分鐘哦,不要著急
提問在重慶私家車拼車算非法營運嗎
回答國家對順風車的定義是私人合乘,並沒有把順風車定義為網約車,所以順風車是不屬於非法營運的。但國家政策對順風車是有一個界定的,順風車接單每天不能不能超過一定次數.
如果超過每天3-4次以上,就可以認定為非法營運,因為有很多人利用順風車來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所以一旦你每天順風次數太多也算非法營運。
不算這個**是***政策平臺問答釋出的
在嗎親[撓頭]
方便回下資訊嗎?
提問但重慶修改定的道理安全實施條例,從2023年1月起,不允許私家車拼車
回答您請稍等兩分鐘哦,我再次查詢一下
私人小客車通過資訊服務平臺公司提供合乘服務的,資訊服務平臺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市交通主管部門實時、完整傳輸合乘出行相關訂單資訊。
在嗎親[壞笑]
您可以看一下這個
您這個算是私人小客車
(八)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資訊,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很高興為您服務哦[壞笑]
在嗎親[撓頭]
是不是收不到我的訊息呢?
我這裡卡了嗎[左捂臉]
根據重慶2023年1月最新出來的政策,是可以營運的,並沒有說私家車不可以拼車
我剛才把那些政策條文看完了
更多24條
7樓:匿名使用者
拼車不是非法營運,也不能算非法營運.兩樣同路的人去同樣的地方,拼車前往,既環保又低碳,不但省錢也避免了空載率,是應該值得提倡的!乘客幫忙分攤一些油費也出於情理之中,不然,如果乘客打的前往花費的費用也會更多
非法營運的是主要以依靠營利為目的,抬**格.或者沒有營業執照就直接用來載客的,沒有安全保障的,這種才是非法,需要打擊的物件!
8樓:朱子豪
只要運管在做筆錄的時候拼車人認定不是給車費,而是自願贈與就可以!
9樓:
不以營利為目的。例如:要指出的是油錢。
應該拿這個錢,那就是,違章作業。
10樓:lawyer湯永燕
由拼車人認定,是自願贈與就可以。
11樓:_隕落蒼穹
因各地情況不同,所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不作為該詞條的編輯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釋義》、《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非法營運可以分為兩部分來理解:
一、道路運輸經營:
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
所謂道路運輸,是指在道路上通過交通運載工具運送旅客或者貨物的活動。道路運輸活動根據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可以區分為經營性道路運輸和非經營性道路運輸。
經營性道路運輸,也就是道路運輸經營,主要指為社會提供服務、發生費用結算或者獲取報酬的道路運輸。經營性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方式結算除運費單獨結算這種方式處,還包括運費、裝卸費與貨價並計,運費、裝卸費與工程造價並計,運費與勞務費、承包費並計等結算方式。
非經營性道路運輸,是指為本人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或者不收取報酬的道路運輸。
二、客運:
(一)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
(三)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登出等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四)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三、貨運: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登出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收取,變相收取車費,支付,變相支付車費,甚至有口頭協議,當場並未收取/支付車費,下車或到達目的地再履行的,都算是非法營運,這個在央視也報道過,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特別是在很多大中城市,拼車非常常見,但是安全係數和正規營運車差距甚大,說保險,1、交強險,這個不用多說,強制性要買,2、車損險,3、第三者責任險,一定要買,4、其他的,座位險(車上人員)。 但是座位險,各地不一,我們縣的線路車(縣內5座車)一個座位就要求保到100萬, 這個顯然是私家車做不到的。
針對這些情況,已在全國範圍內選試點,出臺法規,規範拼車行為,但是到目前國家並未出臺正式法規來說明或者規範拼車行為,所以現目前,平車依然屬於非法營運。
這種行為是否構成招搖撞騙罪,這種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
此種行為已經構成招搖撞騙罪,冒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已經對國家機關的正常運作造成了威脅和侵害,並不要求以非法佔有 謀取利益為必要構成要件。只要報案,經過偵查,一定構成犯罪。這種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根據你的表述,如果該人經確認並沒有給其辦事,此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應承擔刑事責任。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
是否構成侵權行為,構成侵權行為的四個要件
這個侵犯了你的名譽權,分析如下 侵權分析 他人未經你的允許將照 構成侵權。公民的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榮 譽權和法人的名稱權 名譽權 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 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據此,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 賠禮道歉 ...
撬鎖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可以報案,也可以起訴,看你們與租賃人籤的合同。如果我們家鎖著門,而對方撬鎖進入,那麼對方的行為是否屬於私闖民宅?不僅是私闖民宅 所謂 私闖民宅 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根據 憲法 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