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呂艾
你3月31日上班,6月5日被辭退,沒簽勞動合同,沒有繳社會保險。
你上班2個月零六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要給你支付1個月零六天的2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你。否則,要額外向你支付1個月的工資。
單位是違法和你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要給你經濟賠償金。
再給你賠償一個月工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
單位要給你補交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你一共可以得到3個月零六天的工資補償,還有單位為你補繳的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你有工資條,就足以證明你和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了,你還可以多找找其他證據。例如,領導讓你還工作服,你可以把還的過程錄音或者錄影,作為證據使用。
可以多說些話,把證據提供給仲裁庭。
其餘的證據仲裁庭會讓單位去舉證,這叫舉證責任倒置。
你可以同時上班,同時再去申請仲裁,聽結果。
2樓: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辭退你就不上班,到時用不良單位會不承認說你自己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申請仲裁後我以先去找工作上班的。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補交社保,
3、無理由辭退的可以要求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4、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樓:張明律師諮詢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及補上保險,還可以要求辭退你的經濟補償金,可以邊上班邊仲裁
新勞動法規定公司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辭退)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是經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所服務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要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高貴
這種到期之後老闆不續約。請問有多少補償金。 補充:
工作13年。合同到期了。他年齡已經達到50歲了。
應該得到多少補償金。確切點的數字。 滿意答案北極中天9級2011-06-30那你就是說在單位幹了14年,那你可以拿到14個月經濟補償 補充:
那就是1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和好多歲無關,我不知道他的工資是多少,無法給你具體數字 其他回答(4)明月出天山8級2011-06-30合同到期,企業不算違約。補償金為1年一個月基本工資。agoni4級2011-06-30補償兩個月薪水 補充:
要是私企,連續工作10年以上,需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意思就是員工可以隨時走,但公司沒權利辭退。如果公司不錄用該員工,新勞動法規定:連續在一家公司工作超過10年以上的,公司辭退員工,需賠償 該員工在該企業工作年限乘以一個月工資 ,就是 14個月的勞動薪水!
熱心問友 2011-06-30問一下勞動局,一般可能只有違約金吧!阿爾託莉雅4級2011-06-30你問的有點籠統,能不能拿補償或賠償得看不續簽的理由,如果僅僅是單位不續簽,並且沒有其他任何法定情況的話,那麼單位應該給予你經濟補償金 補充: 補償金計算是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
這也只是原則性的,還得看你的月工資是多少,若超過本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了,那又另當別論。另外提示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同樣可以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經濟補償以外的賠償或補償上。
7樓:律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我多額咯都
2018.11.23上班到現在,工資2000元。
9樓:
公司辭退員工,新勞動法是雙倍補償。
10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被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5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公司屬於違法辭退員工的情況的,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問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開除 解僱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補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佈的本地...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 第40條 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