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一、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於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二、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三、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資料如下﹕1. 工傷認定申請表;2. 工傷員工的身份證影印件;3.
工傷員工的初次診療記錄原件、影印件;4. 工傷員工的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受傷當月的考勤記錄;5. 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影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並按指模。
四、申領工傷待遇1.工傷認定書影印件1份;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張;3.
定點醫院醫療費用單據及對應的費用明細清單、門診處方;4.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門診病歷、報告;5.用人單位銀行帳號資料;6.
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7.領取相關待遇須提交的其他資料。
2樓:雍稷友妮娜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職工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負舉證責任:有勞動合同的,提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提交證明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卡等工資報酬領取的證明或者是單位同事的書面證明。
6.用人單位與職工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解決,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7.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8.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9.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勞動能力鑑定流程的說明
1.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這個是官方的流程!!!但是我要提醒樓主,一定不要把做傷殘鑑定的時間給拖過去了!!我親戚諮詢的是武漢張雪純律師,他們事務所在武廣寫字樓32樓裡!
你可以去問問!這個律師還可以,我親戚當時是做鑑定的時間被單位給拖過去了。所以有點麻煩,不過最後張雪純律師也幫我們把事情給解決了,真的很感激她。
因為諮詢了很多個律師,都說時間過了搞不了。。。。希望能幫到你
3樓:法邦網專家
1、進行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於1年內提出申請。
2、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3、傷情相對穩定後,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內容包括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
4、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5、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
6、鑑定結論作出1年內,情況發生變化的,可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並根據新的鑑定結論進行賠付。
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必須仲裁以後,如有不服才可進入訴訟程式。仲裁之前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向勞動部門申請。
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鑑定,理賠。
發生工傷事故後處理流程
4樓:華律網
一、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於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二、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三、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資料如下﹕1. 工傷認定申請表;2. 工傷員工的身份證影印件;3.
工傷員工的初次診療記錄原件、影印件;4. 工傷員工的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受傷當月的考勤記錄;5. 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影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並按指模。
四、申領工傷待遇1.工傷認定書影印件1份;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張;3.
定點醫院醫療費用單據及對應的費用明細清單、門診處方;4.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門診病歷、報告;5.用人單位銀行帳號資料;6.
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7.領取相關待遇須提交的其他資料。
5樓:左思苗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註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後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去做傷殘等級鑑定!按照鑑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鑑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如果需要委託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後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後會給你一個鑑定時間表(裡面有鑑定時間、地點、單位等資訊),鑑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鑑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鑑定機構出的鑑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鑑定或到上一鑑定機構再鑑定。
省級鑑定中心為最終鑑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鑑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鑑定了。
最後以鑑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裡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6樓:臨沂勞動律師網
報告、申諸的時間要求:從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職業病被確診之日起,企業單位應在15日之內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在15~30天之內申請。在此時間之內,報告和申請要越快越好,這有利於及時調查取證,有利於工傷職工及時享受有關待遇。
調查取證和認定工傷:勞動行政部門接到工傷報告和申請後,應抓緊調查取還,一般應在7日內,特殊情況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結論,認定工傷以書面形式通知。調查取證材料要包括:
職工申請並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醫院或醫療機構**工傷和職業病的診斷書及有關資料;企業的工傷報告和現場調查情況。
工傷爭議處理:對兩種爭議應適用不同的程式。一是企業單位不同意工傷職工的要求時,職工或其親屬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結論不服的,雙方當事人應向法院上訴。二是企業或職工對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或者確認支付待遇的決定不服的,應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結論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公司工傷事故處理流程,工傷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在工傷事故中,應該由工傷保險 和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受傷後存在後遺症,那麼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法律分析單位這樣處理工傷事故 1 先將員工送往醫院 2 進行工傷認定 3 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4 傷情相...
工傷事故類別有哪些,什麼是工傷 工傷事故分類有哪些
在我國,工傷又稱職業傷害 工作傷害,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和 企業職工 事故分類 可將工傷事故分為以下三類 一 根據損傷原因劃分,一共20種,如物體打擊 車輛傷害 機器工具傷害等 二 按照損傷程度劃分,分為輕傷事故 重傷事故...
工傷事故責任劃分,工傷事故責任劃分
在工傷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劃分責任的。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 中支付 一 工傷的醫療費用和 費用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