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磨心煉性
主觀上存在殺人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殺人行為,但是其『殺害』的卻是一個屍體,屬於『結果不能犯』,因此應於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未遂)中擇一重罪處罰。應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
主觀上無任何犯罪故意(交通肇事是過失犯),但是客觀上卻實施了加害行為並導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基於主客觀相統一原則,主觀是過失,客觀上過失致死,應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補充回答:
呃,要求的好細緻啊,那麼我就細一點回答。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確認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時致死一人、重傷三人以上才入罪,但是相關司法解釋界定了幾種懲罰主觀過錯而降低侵害標準的情況:a 無證駕駛;b吸毒後駕駛;c醉酒駕駛致人重傷(請區分一百二十三之一的危險駕駛罪);d明知報廢車而駕駛的。研究涉及交通肇事罪的題目時,請注意。
但是這裡**的其實不是交通肇事罪,而是你說的主客觀相統一——其實在司考中將其界定為『因果關係的錯誤』。因此,不要深究其是否入罪——不要腦補題幹。
2.並罰問題
首先,你要明白的是,任何並罰都說明成立了兩個罪名,不存在任何競合。其次,你要明白的是『想象競合』要求只實施了一個行為,這兩題都是兩個行為,不是想象競合,只是因果關係錯誤。
兩個罪名要求什麼?兩個行為,兩個客體,兩個主觀。
第二題這裡是兩個行為麼?是的,但是掩蓋行為在這裡不認為是單獨的犯罪,所以也就不再繼續觀察其最初因肇事而導致的掩蓋行為的主觀心態與目的,只觀察掩蓋行為是否侵犯了新的法益。
第二題這裡是兩個客體麼?是的。這裡侵犯了兩個客體(交通肇事的『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過失致死的『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但是依據題幹,無法判定其是否存在上訴特殊情況,也就無法認定其肇事致人受傷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題這裡存在兩個主觀麼?存在,甚至是三個(掩蓋行為不再觀察,但是其客觀存在)。a,肇事致傷,主管是過失——但是無法認定其客觀上的致傷行為是否入罪(不好意思,我昨天晚上迷糊了,答錯了);b,致死,主管是過失,其客觀行為已經造成後果。
綜上,故意殺人既遂無從談起——主觀根本沒故意;交通肇事無法認定(如果可以認定,基於特殊優於一般,應認定為交通肇事——交通肇事其實就是特殊的過失致死),那麼就只能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ps:謝謝謝謝!!!!!要不是你,我的因果關係都快忘光了!!!!!果然考試致死敲門磚而已啊!!!再次感謝。
2樓:不是沒事幹
提問者的刑法知識不淺,試著給你回答一下,見笑了。、該案的情況是不能適用具體事實認識錯誤來處理的,因為前罪是交通肇事的過失犯罪,故而不可能用因果關係錯誤的解決辦法來解決,只能在抽象事實認識錯誤下進行處理。
1,交通肇事罪首先是成立的,這個毫無疑問。關鍵是事後的拋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誤以為沒有死而進行轉移並拋棄,主觀上是故意殺人的動機(令這種拋棄是常人難以存活的場合),客觀上實現的是拋屍的行為。
主觀重罪,客觀輕罪(甚至是事後不可罰的無罪),可以認為是罪質相異的。主觀重罪應當成立未遂或者過失,客觀輕罪實際上是無罪,故而無罪。
2,事後拋棄行為下,主觀上是拋棄屍體的無罪行為,客觀上是殺人的故意,主客觀相一致下,輕罪無罪,重罪過失。
3樓:格律詩人
行為人交通肇事之後,誤把死者當做活人遺棄,只定交通肇事罪一罪,因為第二個行為是物件不能犯罪,不構成犯罪。
行為人主觀上想毀滅證據,結果過失致使被害人死亡,本來屬於交通肇事罪和過失致使死亡兩罪,但是法律把這種行為擬製為故意殺人罪一罪既遂
什麼是刑法的主客觀相統一原則?請問!
4樓:匿名使用者
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即主觀與客觀相統一的刑事責任原則,它的基本含義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主客觀兩方面的條件。
主客觀相統一原則是中國刑法中的基礎性原則,有學者甚至將其稱之為支撐中國刑法理論的「阿基米德支點」。
主客觀統一原則,基於犯罪的主觀因素與客觀的因素可能相互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客觀真實,強調在解決人的刑事責任問題時必須同時考慮犯罪的客觀因素與主觀因素,並注意二者是否統一於犯罪行為之中,是否具有內在的一致性。
擴充套件資料
傳統刑法理論認為,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即主觀與客觀相統一的刑事責任原則,它的基本含義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主客觀兩方面的條件。但在司法實踐中它並不意味著在犯罪和刑罰方面要求面面俱到和平均主義,而是有偏重性的。
主客觀相統一的偏重性是在犯罪和刑罰方面要求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報應和預防相統一的基礎上的進一步追問。認為在犯罪問題上,行為及其實害(客觀方面)起決定作用,強調社會危害性的本質特徵;在刑罰的問題上,行為人及其人身危險性(主觀方面)起決定作用,強調預防的正當性。
5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的構成要件裡面有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主體和客體,4個構成全部具備,才能成立犯罪。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主客觀統一說?
6樓:書山過客
也就是不能僅根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或僅根據行為的客觀事實認定犯罪,而應在故意內容與客觀行為相統一的範圍內,認定犯罪。在重罪不處罰未遂的情況下,如果重罪與輕罪同質,則在重合的限度內成立輕罪的既遂犯。例如,出於盜竊財物的故意卻實際上盜竊了槍支時,行為人客觀上雖然實施了盜竊槍支的行為,但主觀上沒有盜竊槍支的故意,該客觀行為與主觀故意沒有統一起來,故不能認定為盜竊槍支罪;行為人具有盜竊罪的故意,也實施盜竊行為,槍支同時具有財產價值,因而可以評價為財物,於是,在盜竊罪的範圍內主客觀相統一了,故應認定為盜竊罪(既遂)。
再如,行為人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誤認為是遺忘物而據為己有。行為人雖然在客觀上實施的是盜竊行為,但主觀上僅具有侵佔遺忘物的故意,故在盜竊罪的範圍內,主客觀並沒有統一起來;只有認定為侵佔罪,才符合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
你說的這種情形,主觀:輕罪;(盜竊罪)客觀:重罪(信用卡詐騙罪),但是行為人並不知道是偽造的信用卡,所以在信用卡詐騙罪範圍內無法統一主客觀,所以應當認定為盜竊罪。
7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上的主客觀統一涉及到犯罪構成理論。
一個完整的犯罪構成包括: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四個要件。而主客觀相統一指的是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的統一。
我國刑法規定了主觀(罪過)責任原則,堅持主客觀相統一。
犯罪的主觀方面作為犯罪構成要件之一的意義在於避免(或者說禁止)結果責任制度,禁止客觀歸罪,也就是說,不能僅僅因為行為人造成了危害後果,就不管其是否有故意或者過失就直接認定其有罪,這樣顯然是不公平的。認定犯罪還必須考慮其主觀方面的因素,只有行為人在主觀意志的支配下,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了客觀方面所要求的危害社會行為,才有可能認定犯罪。這就是所說的主客觀統一。
8樓:匿名使用者
主客觀相統一原則是中國刑法中的基礎性原則,有學者甚至將其稱之為支撐中國刑法理論的「阿基米德支點」。傳統刑法理論認為,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即主觀與客觀相統一的刑事責任原則,它的基本含義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主客觀兩方面的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定犯罪未遂,物件認識錯誤不影響定罪。所謂的刑法理論在實踐中很多時候無法統一。
關於刑法主客觀一致的問題
10樓:政法琦琦
您好,問題1:客體的不同,故意殺人侵害的是公民生命權,故意傷害則是健康權。主觀方面要通過偵查實驗證明,比如殺傷人體的部位、工具、手段是否具有實現死亡的可能和體現主觀能動。
如果可以通過客觀方面判斷主觀惡性,則按照主觀惡性定罪,如果無法判斷,則按傷害結果定罪。問題2: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不被醫治可能會死亡仍然離開現場不予救助,就是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同樣可以按照故意殺人(間接故意)定性。
僅供您的參考。
刑法上說犯罪的認定要主客觀統一,到底是指主客觀哪方面的統一呢?
11樓:冬至的守候
刑法上的主客觀統一涉及到犯罪構成理論。
一個完整的犯罪構成包括: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四個要件。而主客觀相統一指的是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的統一。
我國刑法規定了主觀(罪過)責任原則,堅持主客觀相統一。
犯罪的主觀方面作為犯罪構成要件之一的意義在於避免(或者說禁止)結果責任制度,禁止客觀歸罪,也就是說,不能僅僅因為行為人造成了危害後果,就不管其是否有故意或者過失就直接認定其有罪,這樣顯然是不公平的。認定犯罪還必須考慮其主觀方面的因素,只有行為人在主觀意志的支配下,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了客觀方面所要求的危害社會行為,才有可能認定犯罪。這就是所說的主客觀統一。
大概就是這樣子。
12樓:清泉
簡單來說,就是想的和做的要一致。比如認定故意傷害罪的時候,必須證明傷害的結果是行為人造成的,同時行為人的內心也必須期待這樣的結果,這就是主客觀相統一。反之,如果行為人只完成了傷害的後果,到其內心並不追究這樣的後果,那麼在認定故意傷害方面主客觀就不統一了,這只是過失行為或者意外事件。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實際情況下是必須先客觀後主觀。客觀上滿足犯罪的構成要件,才來考慮主觀是否故意的問題,這就是我認為的主客觀一致。正如你舉例的那個放火案件,先看客觀,客觀上行為人實施了放火的行為,作為一個成年人當然明白放火會造成什麼危險,用放火的方式去殺一個人,根本不可能保證僅僅傷害一個自然人,實際上放火對整個公眾利益都會造成威脅,當然是一種放縱式的間接故意了,個人觀點見笑了
14樓:拖沓隱為者
簡單來說,就是你腦袋裡的想的和你做的是一致的,就是主客觀相統一了
刑法中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如何運用到犯罪故意中的認識錯誤得情況?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引出了兩種觀點,「具體符合說」、「法定符合說」,我國司法實踐中通說一般都按照法定符合說來掌握。
解析罪責自負,主觀與客觀相統一,懲辦與寬大相結合,是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三項基本原則為什麼是錯的
16樓:荒誕不經
1.罪責自負、主觀與客觀相統
一、懲辦與寬大相結合,是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三項基本原則。
【答案】錯誤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則。我國《刑法》第3條、第4條、第5條分別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刑法適用平等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這三個基本原則就是刑法明文規定的基本原則,刑法其他的基本原則如本題中所給的主客觀相統一原則、懲辦與寬大相結合原則儘管也是刑法基本原則,但不是法定的基本原則。
所以,本題的題面是錯誤的。
關於刑法主客觀一致的問題,刑法中主客觀相統一問題?
您好,問題1 客體的不同,故意殺人侵害的是公民生命權,故意傷害則是健康權。主觀方面要通過偵查實驗證明,比如殺傷人體的部位 工具 手段是否具有實現死亡的可能和體現主觀能動。如果可以通過客觀方面判斷主觀惡性,則按照主觀惡性定罪,如果無法判斷,則按傷害結果定罪。問題2 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不被醫治可能會死亡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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