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可以以老闆不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樓:
廣東胡律師:
你們員工直接一起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重要的是你們員工之間要齊心。
3樓:今天wj心情不錯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支付工資,還可要求支付補償。
4樓:舉起心中的槍
以下為勞動合同法相關法條,請參考: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申請勞動監察,同時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這兩個機構一般和勞動局在一起辦公)。根據《勞動合同法》你們可以申請對方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包含已支付的部分),同時要求對方支付未及時發放工資的賠償,以及經濟補償。
以上是合法的辦法,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些常常為人情關係所左右,個人建議可以組織同事到**上訪,或是採取靜坐的方式,這樣可能會見效快一點(方法聽來好笑,但是都沒有辦法的辦法)
因為休班被公司辭退,但是一直沒有籤勞動合同,還有500塊錢的押金收據,上面有公司的公章,這樣可以投訴嗎
公司的行為已經違法。扣押員工的錢作為押金,明顯地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9條 84條。樓主可以到區級 行政服務中心的勞動監察大隊的監察科 這就是 的勞動行政部門 去投訴。要求公司退還你的押金。勞動合同法第9條 84條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未籤勞動合同做了一年多,辭職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做了一年多,辭職老闆不放人,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補償,如果公司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補償並辦理離職手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
進公司半年,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職,公司卻說要提前交辭職報告,不然不發工資
律師解答 1.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果沒有簽訂,由用人單位支付2倍工資。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除第一個月外的其他工作月份的2倍工資。2.根據勞動合同法,辭職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離職 如果未協商一致,勞動者需要提前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