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京離婚律師李本虎
這樣做不對,首先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即確定;其次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樓:ai搜文化課堂
實際操作問題比較不一樣。看公司是什麼公司。正規來講都是先合同再就職。
但是具體問題具體處理。如果你們公司都是過了試用期再籤合同的,那也可以。關鍵是公司人品。
一般不是很正規的話,其實別談合同,連合同都不籤。看地區,看公司,還有你的工作能力。特別是一些工程類的公司,真是,我沒見過合同。
但是最起碼有個入職手續。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的話,應在滿一個月之日起支付雙倍工資。
縱橫法律網 袁麗萍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應在入職後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應向員工支付雙倍的工資。
縱橫法律網 畢華寶律師
5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6樓:永不暗淡的光
不對,應該簽訂合同,在合同里約定試用期。
一個月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7樓:
1、不對。
2、入職後一個月內要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保。
3、試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內的,並用試用期時間長短的約定要遵守:《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入職一個月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時間工資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即如果公司三個月後不錄用你,你可以要求後面二個月要支付給你二倍的工資喲,單位願意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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